我們基督徒,的確“不包容”

A-Letter-to-All-Believers-We-are-“intolerant”-1024x613作者:Joel Li,新加坡;翻譯:劉學鳳,中國

作為基督徒,你可能不太喜歡別人這麼說,但我想讓你知道的是,我們基督徒,的確是一群不包容的人。沒錯,人們常常覺得基督教是一個喜歡指出別人的錯誤、虛偽的宗教。基督徒也常被貼上“偏執狂”的標籤,因為我們不願意接受別人的觀點,卻要求別人聽我們的。

很多時候,你可能已經很努力在對人憐憫、追求和睦了,但我發現,有時候,這都不夠。即便有時我們在傾聽,只要我們最後不認可不同的觀點或行為,我們還是會被扣上“不包容”的帽子。

如果有人曾這樣評價你,不必傷心,因為這不是針對你個人的。只要你渴望全心跟隨耶穌,就會遇到這種指責。我們要確保的是,遇到這種指責是因為我們跟隨耶穌,而不是因為我們看不起別人。

事實上,基督教就是一個極度排他的信仰。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章6節)如果耶穌是唯一的道路,那麼我們就不可能承認有任何其他道路通往天堂。如果聖經說我們並沒有做什麼可以配得救恩:“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章8-9節),那我們就無法通過任何行為或特質賺取救恩,惟有依靠耶穌,沒有其他方法。

對基督教最主要的批評之一還有基督教對於道德立場的堅持,如對於姦淫(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3-5節)、貪婪(提摩太前書6章10節)和同性戀(羅馬書1章26節)的道德立場。因為對這些道德立場的堅持,有人認為我們是不妥協讓步的人。

有沒有想過,對於這一切,耶穌會怎麼說呢?有些人估計會評價耶穌為高度“不寬容”。在四福音書中,我們發現祂並不以堅持上帝的真理為恥,且在需要的時候堅決斥責罪行。然而,耶穌同樣也不以和罪人一同吃飯、交流為恥,不論是和稅吏,還是妓女。當面對罪和真理的時候,祂不寬容,但是面對罪人時,卻是極其寬容。

作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遵循上帝對“正確”與“錯誤”的界定。我們相信祂所說的真理——《聖經》,因此,自然無法認可其他宗教、意思形態、或上帝明確表示不讚許的生活方式。因此,如果我們把“不包容”理解為不認可其他觀點,那麼,基督徒的確是一群不夠包容的人。

但“不包容”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呢?

在牛津英文字典中,“包容(intolerant)”指的是能夠或願意接受別人持有不同於自己或自己不喜歡的觀念或行為。

基督徒是能夠做到這點的。事實上,上帝呼召我們去傾聽和愛我們的鄰舍——即使我們不贊同他們的觀點。但說到是否認可其它觀點時,《聖經》給出了明確的界限,我們不能贊同或支持與上帝真理不符的觀點。

因此,當世人期待我們認可他們的做法時,我們該怎麼做呢?首先,我們必須尊重他人的觀點,卻要堅守真理。基督教護教學家Ravi Zacharias說:“不能因為假裝包容而去犧牲真理。真正的包容是尊重所有觀點,而不是漠視真理。”

第二,我們必須包容他人對我們的不包容。我們要以愛心和耐心回應他人。不管他人怎樣對我們,我們 “言語要常常帶着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歌羅西書4章6節)

第三,我們始終要從《聖經》中尋求真理。我們需要知道《聖經》是如何說的,這樣我們才能持守真理,並將真理活出來。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原文與譯稿均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心青年的角落!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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