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不曾放棄的,我憑什麼視若無睹
作者:黃康耀,馬來西亞
隔天就是復活節,就在我極力邀請一位非基督徒朋友來參加復活主日崇拜卻遭到拒絕時,一位基督徒朋友對我說了一句:“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信仰強加在別人身上。”雖然我明白不強人所難這個道理,但是,當與聖經的真理並排時,面對基督不曾放棄,甚至願意用生命來贖回的靈魂,我真的可以將我這位非基督徒朋友的救恩看得無關緊要嗎?於是我開始反覆思想上帝的話。
腓立比書2章6-8節說,“祂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原本有無盡尊榮的上帝的兒子,為了祂所顧念的罪人以及為要除去我們的罪孽,道成肉身降世為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在基督里得以再次被悅納,進入觸不可及的聖潔光中,也可以來到施恩寶座前領受憐恤、恩惠和隨時的幫助,並敬拜祂。
我若漠不關心親朋好友的救恩,亦或草率看待的話,我豈不是與耶穌基督看待靈魂的眼光背道而馳?
如果我因為害怕被拒絕、被嘲笑而以福音為恥的話,不就意味着我寧可不訴說上帝的大能,也要隱藏自己的軟弱嗎?
如果我不願為耶穌基督的緣故放下自己的舒適和驕傲,這不也意味着我視大使命為可有可無,視耶穌基督的同在為多此一舉,祂所賜的豐盛生命還不比我的世俗生活來得更好嗎?
尊重一位畫家最好的表達方式,莫過於好好珍惜他的作品。因此,我愛上帝,就要愛按照祂形象所造的人,而最能表達愛的方式,不就是把上帝的愛介紹給他們嗎?
我知道領人歸主不會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我的朋友來參加我們的復活節敬拜,他也不一定馬上信主。但我願意持續地在生活中用上帝的愛去關愛身邊的朋友,也為他們禱告守候,不錯過任何機會邀請他們來見證我在主里的新生命。因為,耶穌不曾放棄的,我不能視若無睹。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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