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命日粮:见证人

读经: 约翰福音1章6-14节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翰福音1章7节


在法院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证人并非一般的旁观者或观众,而是能够影响一件案子结果的积极参与者。我们为基督做见证也是如此,我们积极向人见证一件极其重要的事实,就是耶稣的死和复活。

施洗约翰告诉人们耶稣就是世界的光,他的见证乃是基于本身对耶稣的认识。记录耶稣事迹的门徒约翰,也以他亲身的经历为耶稣做见证,他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章14节)。使徒保罗也特别叮嘱年轻的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摩太后书2章2节)

我们可以说,所有的基督徒都被传召,在世界的法庭面前做证。圣经说,我们不是旁观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为耶稣的受死与复活做见证。施洗约翰在旷野呼喊,而我们则要在工作场所,社区邻里,教会,家人和朋友当中,为耶稣做见证。我们要成为积极的见证人,告诉人们耶稣在我们生命中的奇妙作为。

戴劳伦

我们的言行能为耶稣做见证吗?
今天,我们能用哪些独特的方式做见证呢?
福音真是太棒了,让我们不禁要与人分享!


全年读经:
列王纪下7-9章;约翰福音1章1-28节


分享到:

分享此条目!

0 回复

发表评论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