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灵修 |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有声中文)
作者:Cindy Wang,澳大利亚
语音播读:Jovial,中国
*封面和文中图片来自PEXELS
读经:罗马书3章9-20节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3章 20节
我的丈夫John,一天傍晚开着车,带着孩子,暂停在交叉路口。因为清晨进货和一天的劳累,他已非常疲惫。在等交通灯变绿的短短几十秒里,他脑袋发沉,几乎要睡过去。这个路口十分复杂,没有环岛,是五条主路,十多个车道汇集的地方,也是John每天的必经之路。绿灯亮了,John一踩油门就开了出去,霎时警笛划破周围车水马龙的嘈杂,John也被眼前迎面开来的车辆完全震醒,原来他在迷糊间开进了对面的逆行车道。恰巧一辆警车停在其中一个路口,目睹了这一切,鸣响的警笛和对面车辆及时的刹车,避免了一场可怕的事故。
John 有多年的驾龄,他知道交通守则吗?当然。他触犯了吗?当然。虽然不是故意,但是不仅他逆行不对,疲劳驾驶其实也是违反规定的。当他意识到错误时,他纠正了吗?当然,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他需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吗?当然,他被警察叫到了一边,接受盘问。
如果一个人不知何为罪,怎么会悔改?罗马书3章20节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上帝的律法告诉我们什么是罪。“违背律法就是罪” (约翰一书3章4节) 。诗篇19篇7节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律法没有称我们为义,而是使我们在那位圣洁的上帝之审判席前显出自己的罪来。世人必须明白自己已失落,才能来呼求上帝的怜悯;除非看见罪的工价乃是死,否则不会逃生。
那天,John 解释了他的状况后,静静等着巡警开一笔大额罚款单。那位巡警看看车里的孩子和John 疲惫的面容,竟然只是严肃地警告了一番,就离开了。如果John不知错,他不会甘心等待罚单;而当他愿意接受处罚时,那位有权利定罪的巡警却放过了他。
在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时(罗马书3章19节),“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章8节)。
查尔斯‧司布真曾说:“如果世人不在公义圣洁的律法前颤抖,他们将永远无法领受(赦罪的)恩典。”我们原是那不配的,沉沦的,却因着基督的十字架被赦罪,因祂的复活而称义。
思考: 耶和华的律法是否成为你人生道路上的指引和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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