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命日粮:为主作见证
读经:约翰一书1章1-4节
美国林肯总统的儿子罗伯特·托德·林肯见证了三起重大事件,在他父亲被暗杀,以及詹姆斯总统和威廉·麦金莱总统遇刺时,他都身在现场。
但使徒约翰却是见证了历史上四起最关键的事件,包括与耶稣共进最后的晚餐,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的忧伤祷告,以及祂的受难与复活。约翰知道,这些事情发生时他都在现场的最终原因,是要让他为此作见证。约翰福音21章24节记载:“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
约翰在他的书信中重申了这一点。他写道﹕“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约翰一书1章1节)。约翰觉得自己有不可推诿的责任,必须与人分享他亲眼见到耶稣的一言一行。为什么呢?他说﹕“我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