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You Are What You Love(你是你所爱)》这本书中,作者James K. A. Smith问道:“可不可以不先把人类假设为会思考的个体,而是确信人类首先是会爱的个体呢?如果定义你的不是你知道多少,而是你渴望什么呢?”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我们的行动和做出的选择更多是基于我们所爱和所喜欢的,而不是我们认为和相信的。我想起了冰箱里那桶高价冰激凌。尽管我知道冰激凌糖分高,对身体也没什么好处,但我还是无法抵挡它的诱惑。为什么?因为冰激凌可以带来甜蜜的快乐和满足,所以我享受品尝它时的感觉。同样,尽管我们深知基督教教义也清楚地了解福音,但还是会陷入最严重的罪中。我们选择犯罪,仅仅就是因为我们从金钱、情欲和权利那里获得的快乐比从上帝应许中得到的多。也就是说,问题不只是做错选择或犯错误,最深层次的问题是我们没有不能够以上帝为乐。规则和努力挽救不了一颗在上帝那里得不到喜乐的心。
我们需要一个外力
我们需要一位外在的救主介入到我们的生命里,进入我们混乱的内心,从内至外地拯救并改变我们。这位救主离开了自己在天堂舒适的住所,远离祂至高的院宇,只为居住在我们中间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我们追随祂的心。你知道是什么使耶稣走上了十字架么?不是简单的职责,而是“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希伯来书12章2节)。耶稣承受十字架是因为祂对天父和祂子民的爱。如果我们能完全理解这一点,并接受这一珍贵的爱之礼,我们怎能不将心回转去爱祂呢?但有时即使我们在为上帝做一切对的事情,我们还是会缺乏喜乐。那么我们要如何学会渴慕上帝呢?我最近读到的一本书是John Piper写的《The Dangerous Duty of Delight(危险任务:以上帝为乐)》,书中的三个步骤我认为很有用并且正在自己的生活中实践。
这并不是说我不会时不时感到愤怒,尤其是当我被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触发或者又一次意识到侵犯给我带来的代价时。但当我不断选择宽恕时,原谅她的罪、回到上帝那里去寻求我所需要的就变得更容易。也许有一天我可以原谅她,纯粹是因为我想给她恩典,而不是因为这对我有好处。现在,我知道原谅她并不意味着掩盖、忘记或重写我所受过的侵犯。上帝已经看见了;祂必按自己的公义在祂的时间,帮我处理所发生过的事情。相反,原谅她意味着我能看到的不仅仅是我的痛苦和破碎:我能看到一个超越侵犯的生命。尾注:[1]Henry Cloud博士,John Townsend博士,《过犹不及——如何建立你的心理界限(Boundaries: When to Say Yes, How to Say No to Take Control of YourLife)》(Grand Rapids,Michigan:Zondervan,2017),第292页。[2]MiroslavVolf,《排斥与拥抱:认同、他者与和解的神学探索(Exclusion and Embrace: A Theological Exploration of Identity,Otherness and Reconciliation)》(Nashville,Tennessee:Arbington出版社,1996),第124页。编者按:这篇文章是一个关于性侵犯的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点击这里阅读第一部分:《战胜“性侵”的噩梦——我是如何学会原谅自己的》,并请关注未来将要发布的最后一部分:《战胜“性侵”的噩梦——我是如何学会原谅教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