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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叩!请问一下……教会里合适的交往对象不多,是降低标准凑合,还是可以找不信的人?

 

大多数教会存在一个现象:优质的弟兄少,敬虔的姐妹多。于是那些在参与服事的弟兄们变成很”抢手“,似乎还能从姐妹里面”挑“。但是姐妹却经常被要求”降低要求“,似乎是“有弟兄喜欢你就不错了,更何况对方也是每周来教会”。

面对这种现象,姐妹就一定要凑合吗?如果有不信主的对象刚好也很合适,是不是也可以考虑交往结婚,只要婚前确保对方信主受洗就行?

面对这样现实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从圣经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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