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存档: 煞风景

煞风景的上帝?

Is-God-a-Killjoy

作者:Tay Boon Jin,新加坡;翻译:詹启圣,台湾

Boon Jin曾在新加坡青年归主协会服事长达16年,目前在马来西亚教授儿童英文并传扬福音。

“Killjoy (煞风景)” (电影中译: 《小丑下地狱》)是一部2000年出品的低成本恐怖片。影片讲述了一位年轻人因被凶恶的帮派份子横刀夺爱而一心想让一个名为Killjoy的玩具小丑活过来的故事。但就在咒语生效前,这位年轻人遇害身亡。最终咒语生效,小丑玩具活了过来,便开始一连串恐怖杀戮,来报复那些杀死他主人的人。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对不对? 但这部片子上映后被影评炮轰得体无完肤:“粗制滥造的恐怖片”,甚至有人封此片为“最差劲影片”。对电影的制作人来说,这样的评论才是真正的煞风景(Killjoy)吧。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让我们觉得很煞风景。可能是老选在周末让我们加班的主管,或是那位总在最后一刻取消约会放大家鸽子的朋友。但也有人认为,上帝是最会让人扫兴的煞风景冠军。许多人在开心时刻不再,或者生命中找不到乐趣时,就将矛头指向上帝。

不论我们立场如何,我们都能同意一点:我们觉得喜乐、感受到乐趣及欣喜,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事情。事实也应该如此!毕竟人受造是为了要经历那终极的喜乐。因此,人要因自己的周遭、工作、与他人的关系等享受到极大的喜乐。圣经上告诉我们,人受造是好让我们享受永恒的福祉。

但是,有一件事情却很有讽刺意味:电影导演只要在一部本来让人轻松愉快的电影中加入让人提心吊胆的急转情节,就可轻松多赚几百万。在早期,这样的紧张转折到最后终究是会回到喜剧结局。但近年则不一定了,电影不一定会有完美的结局。有些后现代电影制作人会选择留下突兀或让人不安的结尾,然后将一切归咎于上帝或命运。

如同电影一样,或许煞风景的不是上帝,而是我们人类自己。除了我们自己,还有什么原因能导致欢乐时光被迫缩短或无法达成呢? 想想那些我们追寻错误的享乐的时候吧,例如警察冲进毒窟,捕获一票正在办毒趴high着的毒虫。对于这群吸毒者来说,警察当然是太煞风景了。但在旁人看来,很明显,让吸毒者远离毒品比让他们沉浸在吸毒的“乐趣”中要好得多。

又或者一位超级爱吃的人,当他持续大吃大喝最终导致心脏病发时,我们会不会说上帝实在太煞风景,取走了他的性命呢?按着正常的逻辑,我们应该“责怪”这个人自己,因为他饮食不知节制而造成这样的后果。

当我们说上帝煞风景,或者说祂是终极煞风景者之时,我们其实就将自己当成了一切事情的评判标准。就像上帝所创造的第一个女人夏娃一样,我们把“欢乐”界定在了那位给予我们生命、赐予我们伊甸园,又给我们使命去管理全地,给我们关系好让我们彼此相爱的上帝之外。诗人在诗篇16篇描述说: “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第11节)上帝是一切喜乐的源头,而上帝也喜悦祂所创造的受造物能够在祂里面享受完全的喜乐。

因此,恰恰相反,我们才是煞上帝风景的人,如果上帝的风景真能被煞到的话,因为我们喜欢做不应该做的事情,并因此将耶稣钉在了十字架上。伊甸园是如此美丽,我们几乎难以想像亚当在里面的生活是多么的愉悦喜乐。他的第一份工作并不辛苦,只是帮所有动物命名。他初见伴侣的时光也是如此美好,让他与伴侣成为一体。在上帝划出的安全界限中,人类的第一对男女能够自由地生活、工作、游憩。

但是,当人没有能够持守上帝的指示,并拒绝了真正的喜乐——上帝本身之时,故事便开始变得紧张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原本永恒的联结要神秘地被 “打破”,好让人类因着圣子的死得生命。因为耶稣基督承担了我们本该受的刑罚,所以当我们呼求耶稣从罪恶中拯救我们之时,祂就救我们到安全之地。如今,祂赐给我们丰富的生命,让我们得以再次享受上帝慈爱地赐与我们的一切。

“又要以耶和华为乐,祂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篇37篇4节)

所以上帝不是煞风景的上帝,相反的,祂愿意给我们最大的喜乐,只要我们愿意信靠祂。

此文章译自雅米英文网站

*英文原文与译稿均由雅米事工编辑后发表,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雅米——听见年轻基督徒的声音!www.ya-mi.org”

(阅读相关主题文章:面对苦难)


submit_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