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 :為主辯明
「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腓立比書1章16節)
律師查爾斯•芬尼(Charles Finney)在29歲時,曾認真思考自己靈魂得救的問題。1821年的10月10日,他到住家附近的林間去默想祈禱,在那裡,他決志相信耶穌,他寫道:「聖靈似乎流過我全身和靈魂圪,真的就好像愛的浪潮撲面襲來。」
第二天,他會見了一位請他擔任法律代表的客戶,芬尼告訴對方:「我已經受託代表主耶穌基督陳情,所以我不能擔任你的辯護律師了。」他離開了法律界,投身福音事奉。後來,他被上帝大大地使用,領了許多人歸向基督。
使徒保羅也被呼召來為主辯護。他寫到:「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腓立比書1章16節)。「辯明」一字原是指古代律師為法庭上的案子辯護陳情,而今每個信徒都被呼召來分享上帝救贖恩典的大好消息。「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哥林多後書5章20節)
能蒙上帝使用,領人歸向基督,這是何等榮幸啊!HDF
我們是否真正在乎,
正讓上帝震怒之人?
快和他們分享福音,
才能終止死亡路程。Sper
福音實在好,讓人緘默不了。
福音實在好,讓人緘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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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20-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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