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她對我沒意思…
作者:勇者,馬來西亞
有個男孩在教會遇見了一個女孩。女孩是十分虔誠愛主的姐妹,不僅在教會參與事奉,也常常關愛身邊的人,與他們同甘共苦。她的性格也很外向、陽光,彈鋼琴的樣子十分可愛。不知不覺間,男孩深深地被這位女孩吸引了。他覺得女孩的性格與內向的自己十分相配,或許是一個可以共度一生的好對象。
在決定採取行動之前,男孩花了很多時間去了解女孩。因為他深信這么做能幫助他確認“她”就是上帝所預備的那位真命天女。於是,男孩時常和女孩聯繫,而女孩也在互動的過程中常給予了正面的回應。如此一來,男孩以為女孩對自己也有意思,於是就決定向她表白。但出乎意料的是,女孩對他的表白感到十分錯愕,旋即表示自己只想先跟男孩做朋友,等到雙方對彼此有更多了解后再談感情也不遲……
我想,不少人都有過類似的經歷吧。我們可能會表錯情、會錯意,誤會心儀的對象可能也喜歡自己。我本身也有過類似的經驗,只是我暗戀了那女孩約有5年才被“正式”拒絕。我當時非常傷心、難過,甚至質問上帝為什麼會讓她拒絕我。
然而,感謝上帝,在我被心儀的女孩拒絕后,有三件事情讓我在這次的經驗中被上帝安慰,並且明白何謂真正合上帝心意的戀愛:
1. 向熟絡的教會弟兄傾訴
「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箴言17章17節)
在我被拒絕後,過了一段時間,我仍對此事耿耿於懷。於是我便將我的情況告知與我比較親近的弟兄,尋求他們的幫助。他們便安慰我、鼓勵我、為我代禱,勸我把感情生活交託在上帝手中。而且,他們當中有些人也有類似的經歷。他們會與我分享上帝如何帶領他們走出情緒低谷,希望藉此幫助到我。感謝上帝,祂借著這件事讓我感受到被主內肢體們安慰的溫暖。如果沒有這些弟兄的支持,我可能到現在還是會鬱郁寡歡。畢竟,被自己心儀的對象拒絕,感覺不是特別好受。
2. 反思我與上帝之間的關系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哥林多前書7章32-35節)
當我還在暗戀那位女孩的時候,我每天想的都是怎樣跟她告白,以及如何增加我們碰面的機率。基本上,整個表白的過程,都已經在我的腦海裡面重復了無數遍,唯獨把上帝置之度外。
但這節經文大大地提醒了我,我還未告白成功就已經開始掛念著如何取悅我心儀的對象,更何況是成功之後呢?”原來我在感情的事上重視自己過於上帝本身,可以說我已經把戀愛當成自己的偶像。但感謝上帝讓我明白,無論是否進入一段感情或婚姻,我們都當一心一意挂念主,別讓渴望戀愛的情慾使我們失去了思想上帝在我們生命中恩典的空間和時間。
3. 重新認識戀愛的本質:走向婚姻
馬太福音19章6節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兩件事:第一,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第二,走入婚姻即彼此委身,不可分開。
回想自己暗戀那位女孩的時光,我發現原來我並沒有想過是否要委身在這段感情裡面。那時的我只是在想:「如果有個女朋友那該多好啊。」但是聖經教導我們,雙方一旦結婚了,就當彼此委身在婚姻裡。既然我從沒想過我是否要委身的問題,那不就是代表我其實還没有和她共度一輩子的打算?假如當初她接受了我的告白,我會不會因為一些爭執就輕易向她提出分手?
感謝主,祂透過這次的經歷讓我學習到,我們應當常默想祂的恩惠,順服祂的旨意,以感謝的心來度過每一天。如果下次再次碰見叫我心動的女孩,但願上帝幫助我,叫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合乎祂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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