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愛上帝多過愛Big Bang

BIGBANG_Extraordinary_20s

作者:雪倫,馬來西亞

國中三年級那年,在好友的介紹下,我第一次接觸到了韓流明星。從此,我就像進入了一個新世界,那些偶像團體帥氣的外表、時尚的衣着、舞台上的勁歌熱舞,都讓我着迷不已。就這樣,我成為了一名韓流粉絲。

我最喜歡的韓國團體是Big Bang。在過去,我會花錢買專輯、買周邊產品、看演唱會、跟朋友聊他們有多帥等等。在大學,我甚至花了約七千台幣去看他們的演唱會。還記得當晚的氣氛十分火熱,每個人的情緒都非常高昂,並盡情地吶喊,彷彿這樣可以把所有煩惱都拋開。而我也越來越沉迷於當個韓流粉絲。你能想象嗎?我如果一天不打開手機搜尋他們的消息、聽他們的歌或逛逛他們的論壇就會覺得不對勁。朋友們都稱我為韓流百科全書,因為任何有關韓流的大小新聞我幾乎都知道。後來,我重生得救,我的基督徒生活自然和韓流粉絲的生活發生了不少碰撞。

剛重生得救的我對信仰十分火熱,大量減少了接觸有關韓流明星的一切,一心專註在耶穌基督身上。然而時間久了,熱情慢慢消退後,韓流又再次佔據了我的生活。

我曾問教會的牧者:「基督徒可以當韓流粉絲嗎?」當時他們表示我可以欣賞韓流文化,但不能盲目崇拜,不能讓其超越上帝在我心中的地位。話雖如此,我仍偶爾感到困惑。所謂的欣賞應該到什麼程度?我還可以買專輯嗎?還可以去演唱會或簽名會嗎?若明星的私人行為不符合聖經,我可以喜歡他的歌嗎?有時當演唱會和主日在同一天時,我會在兩者之間猶豫不決;欣賞表演視頻時,一個不留神讀經禱告的時間就被占走。我自知這樣下去不是辦法,這遲早會再超越上帝在我心中的地位。我不願意這樣,但似乎又沒辦法很好地控制自己。於是我做了以下幾件事情:

第一、向上帝禱告

生命中任何大小事都可以向上帝禱告。我不想讓韓流成為我的枷鎖,但卻又無法很好地控制自己,更不知道該怎麼做。於是我選擇先向上帝禱告。我把我所面對的情況完全帶到主的面前,求祂幫助我可以擺脫這些枷鎖,讓我可以從祂那裡得到真正的滿足感,並且賜予我智慧去看待和處理韓流粉絲的生活。

第二、認識到偶像明星也是上帝的受造物

基督徒會有自己的喜好是很正常的。我們會欣賞、喜歡或關注那些看起來比我們厲害或有特殊才華的人。但聖經創世記1章26-27節告訴我們,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創造的,明星也一樣。並且他們其實也跟我們一樣,是會軟弱,也有喜怒哀樂的公眾人物而已。只有認清這一點,我才會不過分地高舉他們,並以一個正確的心態去看待他們。任何人事物,只要將它抬高到與上帝同等的地位,都是不正確的。出埃及記20章3節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唯有天父上帝才配得佔據我們內心的第一位,只有祂是永不改變的,是值得我們全心全意去敬拜的,也唯有祂能給予我們任何事物都給不了的滿足感。

第三、正視它、善用它

剛開始時,我拚命阻止自己去接觸有關韓流的一切,彷彿只要去碰它就是十惡不赦,結果反而令自己越來越痛苦,陷入了死循環。後來某天,我突發奇想地向上帝禱告,求祂賜給我智慧去看待韓流之餘,還可以將對韓流的了解使用在祂的事工上。

奇妙的是,我不是一個很會跟人聊天互動的人,更不用說去向陌生人傳福音。但是教會的牧者卻派我去做高中生的事工。我一開始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跟高中生相處,後來我發現高中生中有不少人喜歡韓流,於是便以此話題為切入點,與他們建立關係,進而向他們分享福音。這讓我不禁想到,真的是凡事都要為祂效力,即便是韓流也一樣。

我不是說接觸或喜歡韓流是完全沒問題的,更不是鼓勵大家為了傳福音而多多去接觸韓流。因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10章23節)。當我藉著上帝的幫助,選擇正視並正確地看待韓流時,我才了解到,其實它並沒有什麼了不起,萬事都要回到上帝面前。這更堅定了上帝在我心中的地位。

第四、多去戶外走走,親近主

除了向上帝禱告,祈求祂的幫助之外,我們自己也要有所行動,以保守自己的心。其中可以做的就是別老呆在電腦或手機前,多出去走走,看看上帝偉大且美好的創造,並且以這作為親近主的時間。雅各書4章8節說,「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你會發現,親近主比你看再多的演唱會都來得心滿意足和放鬆。當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夠親密,我們才不會擔心,或輕易地被世俗給牽着走。

第五、為喜歡的明星禱告

如果你真的很欣賞某位明星,或許你可以試着為她/他禱告。就像前面所說的,他們也是人,也會軟弱,更會需要主。因此我們可以為他們禱告,讓他們可以認識到那位美好的上帝,並成為主的好見證。當初,因為Big Bang團員太陽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並多次在節目上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份,我備受鼓勵。雖然現在很少聽他們提起了(這不是重點),但不可否認這多多少少對我有一些影響。誰知道呢,說不定某位明星的信主會讓很多人開始對基督徒感到好奇,然後開始有所接觸。所以,為我們喜歡的明星禱告吧,願他們認識上帝,也用自己的生命彰顯出上帝的美好,好讓更多人看見。

感謝主,祂知道我的困難與掙扎,當我願意將這些問題交託給祂時,祂也透過一系列的情況和帶領來幫助我走出這枷鎖。現在的我仍喜歡韓流,也喜歡Big Bang,但也僅僅是喜歡了。這些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迷戀,更多是消遣,不會一天不看就渾身不對勁,反而是一天沒讀經親近上帝就會覺得不對勁。

偶爾情況允許,並且跟我與上帝相處的時間不衝突的話,我還是會去聽聽他們的演唱會或看看他們的消息。但我已經不會擔心他們會成為我的“偶像”,因為我內心深知道,他們絕對代替不了我的上帝,唯有天父上帝才是我生命中的主宰。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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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復
  1. lily
    lily says:

    我全家都是基督徒,可是我一直有喜歡一位明星,當然每天都會抽時間讀經、靈修、崇拜神。我卻一直都不敢跟他們說我喜歡的那一位明星,因為我知道當我說給他們聽,他們會以”拜偶像”來標籤這事,他們都對這些事比較固執,怎樣解釋都不聽。但有天我媽發現了我之前買的明星周邊,要求我全部丟掉,還要求向神我認罪…最後我是認了罪。但不敢告訴他們我喜歡那位明星的事是困擾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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