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們戀愛了|第三章:家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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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dy Zhuang, 中國

對於自己那天幾分鐘內態度180度的轉變,汪洋事後是這樣解釋的:「我那時是真覺得自己沒有準備好。可是,當我看到你眼睛轉過去的一剎那,上帝給了我一種感動,立刻明白自己的決定是錯的。」

確定關係之後,虹總是保持着身體接觸的界限以及約會的注意事項,比如不要總是兩個人單獨在一起、不要輕易牽手、要互相以誠相待、要繼續盡心服侍主等。

汪洋和虹在這段戀愛關係里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醫治和祝福——汪洋相信虹是發自內心欣賞他並且願意託付終身於他,這份信任讓汪洋擺脫了以往的自卑心態,有勇氣承擔更多的責任,也有動力付出更多的愛;而虹則是在這份關係中體會到了從未經歷的親密與輕鬆,這份戀愛關係,讓她的安全感也在更大程度上得到鞏固,因而使她更有勇氣地活出自己。

而汪洋之前之所以一直拖着這份感情不表態,是因為第一,他在虹面前感到自卑,自卑到不能相信虹會真心喜歡他,總是懷着「被拒絕」的心態,無論如何也沒有勇氣對虹表白;第二,汪洋是農村家庭教會裡長大的孩子,在戀愛觀念上相對保守,不大能接受戀愛后又分手的做法。所以,對汪洋來說「要不要戀愛」就等於「要不要結婚」;第三,如果虹不信主的父母不同意他們在一起,他很可能會選擇放棄,畢竟男朋友可以再找,但父母養育之恩不可辜負。

汪洋的擔心,在不久后成了現實。虹的父母在聽說了汪洋的家境、背景和職業后,便堅決反對這段關係。甚至連虹的表姐也勸她別那麼早結婚。這種事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爸媽不是盼着她早點找男朋友的嗎,怎麼終於確定了關係,他們反倒不同意了呢?突如其來的壓力,讓虹感到驚慌甚至恐懼,心一下子又沉了下去。

於是虹選擇再次向鄧老師和文佳姐救助。鄧老師說要給父母一些時間來慢慢接受汪洋;文佳姐則說父母對女兒的體貼愛護之心可以理解,高學歷高收入高社會地位汪洋一個都不沾,父母自然不捨得女兒跟他吃苦。

虹這才了解,原來戀愛並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還得顧慮到兩個家庭。然而聖經教導我們要「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0章12節),於是,伴着弟兄姐妹的禱告以及汪洋在情感上不斷的支持,儘管心中焦慮、難過、對未來充滿不確定感,虹還是盡量寬慰父母,從沒在父母面前表現出強硬的態度。

有一年暑假,虹回家探親,而汪洋在外地參加密集課程,兩人好幾天才有機會通一次電話。那時虹在家裡面對父母十分為難,所以在接到汪洋電話時猶如抓到救命稻草一般,沒說幾句就忍不住蹲下來,眼淚撲簌簌地往下落。虹本以為自己遮掩得不錯,誰知電話還沒掛,母親竟然已經拿了紙巾過來給她。後來母親告訴她,憑一個母親對女兒的了解,看到虹蹲下去的一刻,她便已經體會到女兒心裡有多難受。

自此,虹父母一改從前堅定的拒絕,願意試着接納汪洋。甚至在與汪洋商量聘禮時說,「既然要成為一家人了,就不必講究那麼多禮節。虹是獨生女,那麼我們有的便都是你們的;你們過得好,讓我們放心,就是對父母的孝敬了。」虹和汪洋終於可以卸下所有的顧慮了,正如聖經詩篇25篇3節所說:「凡等候你(上帝)的必不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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