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一直在努力討好別人?
作者:Natalie Hanna Tan,新加坡
翻譯:Penny Lau,馬來西亞
我一直都很喜歡取悅他人。我知道只要按照他人吩咐的去做,就肯定能夠討好他們。
在教會裡成長的我,一直都這麼做。由於組長不鼓勵女孩與異性太過要好,所以不論是面對面交談或者是電話信息,我與男性朋友說話時都很謹慎 。當他們告訴我在社交網站上發帖子可能會引起他人的妒忌時,我就不再發一些「開心」的事,例如聚餐以及與朋友相聚的照片。此外,當他們提醒女孩子穿短褲可能會絆倒男生時,我就不穿短褲了。
這些年裡,我都很努力地遵循這些所謂的「規則」。當然,一些規則還是有其中的智慧的(我也很慶幸有做到一些),但是我仍舊不明白遵循一些規則的緣由。我想要組長對我有好印象,所以我就一味地跟着他們所說的去做。
我不斷地去討他們的歡心,一直到後來,門徒會議讓我充滿了恐懼。我很討厭被人批評的感覺,也不喜歡被人指責做錯事的感覺。當我在教會或者在一些領袖身邊時,我總要特別小心。總覺得他們有太多我不理解的看法以及標準。我知道我不可能達到那些「完美」的標準,所以去教會,要活出基督樣式的生活讓我覺得很累,也讓我難以忍受。
當我自己也成為組長時,我也對比較年輕的組員做一樣的事。雖然我並不完全同意這些規則,但是我時常告訴他們:「這樣做才是對的。」,我也不斷地教導他們要得到他人的認可。我要我的組長看到我在教導他們做「對」的事,也想證明我是一個好領袖。慢慢的,我也開始按照這些標準去批評那些「做錯事」的朋友。然而這麼做使我和一些朋友的關係變得比較緊張。
直到我到海外留學,在另外一間教會聚會之後才開始對教會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很多虔誠的基督徒朋友會在Instagram上分享一些開心的照片。沒有人妒忌或者覺得很難過。朋友都自由的「點贊」,並且也一起慶賀和祝福他們成就。我還看到一些朋友去教會時化妝,戴裝飾品,還穿袖子不同長短的衣服。但是,沒有人在後面說他們的不是,或者讓他們覺得他們在「犯罪」。除此,一些男生和女生的關係雖然很要好,但是他們能夠保持純友誼的關係,這讓我看到友誼的美好。這間教會不像是一個處處都是規則的地方。我在這裡感覺到大家都很真誠而且關係不複雜,更沒有批評和虛偽的態度。
開學幾個月後,我和一位新朋友談到有關不同教會所持守的信念與價值觀。我分享了一些在我成長的教會所定下的規則,也告訴她我的想法。「妳不可以為了討好他們而這樣盲目地跟着這些規則呀。你不應該為他們而活的。」她的答覆讓我無言以對。那句話讓我不斷地反省自己所堅持相信的。原來, 我在這些年看重的是取悅他人,而不是討上帝的喜悅。
加拉太書1章10節這麼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我當時才發現我把我的組長當成了上帝。儘管我只需要有上帝的認可,但我卻儘力去取悅組長,去得到他們的認可。其實,我只要有上帝的認可就夠了。
那天,我回到自己的公寓時,腦子裡一直在想着我多年來所持守的信念。我查考聖經,在網絡上搜尋,還問了在家鄉的父母以及一些好朋友。無可否認的,聖經清清楚楚地提到一些事情,例如不可醉酒,不可犯姦淫的罪,不可以說謊或者不可偷盜等……但是那些聖經沒有清楚提到的要怎麼做呢?聖經並沒有提到社交網絡,更沒有提到我可以發什麼樣的貼 。聖經也沒有在和異性相處的課題或者裙子的長短上有詳細的規則。
上帝鑒察的是我的心,我所作所為背後的目的,而不是看我們所做的事情本身。打個比方,只要我清楚知道我不會絆倒其他人,也不是要去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我們是可以穿背心(當然不能是暴露的!)。只要明白所得到的點贊次數或者跟從者並不能反映我的自我價值,我們還是可以自由的在社交網絡上分享一些照片。除此,只要我懂得如何與異性保持健康的距離以及不會絆倒其他人,我也可以與男性朋友建立美好且聖潔的友誼。
當我領悟了這個真理之後,我所背負的壓力和期望都減輕了。這是我在這麼多年以來第一次感到很自由。我開始把界限和規則看為是讓人自由的,而不是用來約束人的。
當然,這麼說並不是給我們有權利或者借口來隋己意行。上帝已經在聖經里記載一些保護我們的律法典章,也吩咐我們要過手潔心清的生活(詩篇24章4節),也要我們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以弗所書5章1-6節),因為唯有上帝是聖潔是公義的。
至於那些聖經沒有詳細記載的事物,我們可以自己決定要持守的信念以及喜好。上帝給我們自由意識去決定我們可以或者不可以做的事。祂也已經賜下聖靈來引導我們,提醒我們什麼事情是好的還是不好的。屬靈導師,個人的經驗或者是我們所處的環境都有可能塑造我們所持守的事。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信念。在思考個人所持守的信念時,我們可以問問以下這幾個問題:
(一)這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和真理嗎?
我們都應該回到聖經去了解上帝所吩咐的。如果查到是違背上帝的話,或者是與上帝的屬性與價值觀不同,那就是你的答案了。
(二)我所做的事,背後的動機和目的是否是討上帝喜悅的?還是我是為了要得到他人的認可而做的?
我們應該懇求主鑒察我們的心,並且向我們顯明一切不屬上帝的心思與意念(詩篇139篇23-24節)。我們在自我反省的時候,應該要坦然的面對我們有或沒有做一些去討人喜悅的事。
比如說,我知道喝酒並不是一件壞事。耶穌基督曾經把水變成酒,也在最後晚餐的時候有預備酒。但是,對我而言,我並不喜歡喝含有酒精的飲品,如啤酒或烈酒。這不只是因為我不喜歡酒的味道,我也不喜歡含酒精飲料所牽涉到的負面影響,如酒醉以及酒後的瘋狂行為。當我與父母聊了之後,並且交託給上帝之後,我決定不喝酒。但是,我不會去批評會喝酒的朋友,因為這是我個人的選擇。
(三)我這麼做會絆倒我身邊的人嗎?
我發現每一個文化對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再用喝酒這個例子。當我在海外留學第一年時,我不能夠明白為什麼我去的教會在一些聚餐時都有人會帶酒來。起初,我覺得所有的人都在「犯罪」。到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每個地方對喝酒都有不同的觀念。在我留學的那個地方,與朋友見面聊天時喝一兩杯酒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我在新加坡的教會裡喝酒,就可能會絆倒一些思想比較保守的弟兄姐妹。
沒有一個文化是錯誤或者更「糟糕」的。每個文化都有它不同之處。身為基督徒,我們也應該有去尊重其它文化的習慣。
(四)我的屬靈導師對我所做的事有什麼看法?
上帝還是會透過我們身邊的屬靈導師來與我們說話,也會勸勉我們。我們應該好好聆聽並思考他們的勸勉。雖然我們不應該把他們所說的一切都當成真理,但是這不代表我們應該對他們的勸勉視而不見。如果我們不同意某一個「規則」,我們可以花時間去為這件事情禱告,去問一些靈命比較成熟的基督徒,然後再決定我們的立場。
我們活着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在所行的事上討上帝的喜悅。一些規則和界限可以引導我們過討上帝喜悅的生活,但是上帝的話和聖靈仍是我們生活上最主要的指引。當我們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時,祂必親自帶領我們做對的事。只要我們全心地愛上帝,我們就會自然的去做天父所喜悅的事了。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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