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何不再堅持同性戀(傾情朗讀)
作者:Raphael Zhang,新加坡
翻譯:覃函涵,中國
語音播讀:劉弟兄,中國
事情要從一個午夜說起。那天我跟一個我喜歡一年多的男生在一起。我們剛從一個同性戀酒吧里出來,然後就無意中聊起了基督教和同性戀的話題。
我們倆都是基督徒,但是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卻截然不同。他認為縱容同性間的情慾是不符合基督教義的,而我堅信上帝同樣會祝福基督徒之間的同性戀情。
之前我們也聊過這個話題,每次一聊起來,就會引起激烈的爭論。我認為既然對同性的渴望是天生的,是我們自己無法選擇的,上帝怎麼會禁止我們依天性而行呢?而他則堅稱聖經上說得很清楚,同性戀行為違背上帝的意志,是有罪的。
就在我們爭論得異常激烈之時,上帝忽然給了我一個念頭:「你的看法其他人也有。你只不過是借鑒了他們的觀點而已。為什麼你不自己探究這個問題,得出自己的結論呢?就算你錯了你又不會失去什麼,有什麼好怕呢?」
而在這之前,我對同性戀的支持一直都是毫無保留的。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對同性的渴望是在13歲的時候。17歲那年,我去網絡上了解過基督教對於同性戀的立場和觀點。有一些觀點對聖經的解讀說基督教是允許同性之間在彼此相愛的前提下跟從自身的慾望的。我認同這種觀點並開始尋找我的戀情——同性之間彼此忠誠、相愛、一對一的專屬關係。
既然上帝想讓我自己去探究關於同性戀的真相,我決定做一個在思想意識上完全公平、忠實和毫無偏頗的調查。所以,從2008年開始,我讓自己去閱讀與自己看法相左的觀點內容。另外,我覺得自己不應該在這個過程中戀愛,否則我的想法和結論可能會受影響。
接下來的7年裡,雖然我大量地研究傳統的聖經解讀是怎麼看待同性戀問題的,但這些觀點論據並沒有改變我,我自己仍然是支持同性戀的。而且與此同時,我也積極地為自己尋找戀情。儘管如此,上帝仍然在這段時間中帶領我,讓我看到了祂在這件事上的心意和祂對於我性別的設計之美。
發現漏洞
在我重新閱讀那些認為聖經允許同性戀的觀點時發現,它們不像我一開始看到的時候那麼可信了。這些言論有很多漏洞。它們往往基於一個假設的前提,而這個前提是有待檢驗的。要麼它們會有邏輯推斷上的跳躍,要麼是把聖經的某句經文單獨拎出來斷章取義。
我越讀越發現,這些觀點並不縝密。我開始問自己一些問題,比如:如果同性戀那麼好,為什麼上帝在聖經中,從舊約到新約一直貫穿始終地禁止同性戀行為?為什麼祂沒有像鼓勵異性間的婚姻一樣支持和鼓勵忠誠的同性關係?如果同性關係是符合上帝的意志的,祂為什麼沒有為同性戀人群創造出在形態上彼此契合補足的性器官?若不論是否是出於愛,同性戀行為都是錯誤的,我該怎麼辦?我要如何尋找愛?
其實,我掙扎的核心只有一個——我是否願意信任上帝,放下自己,完全降服?我緊緊抓着自己的觀點不放,是不是因為驕傲和害怕?我是否真的願意去探求,並相信上帝對於同性戀的說法?如果上帝的意志與我自己的不一致,我是否願意相信祂會用祂的方式為我供應?
上帝設計的婚姻之美
當我逐漸拋開曾經支持的同性戀觀點時,上帝開始用各種事堅固了我心中的想法——同性戀是不符合祂的心意的。有一次,在我決斷未定的時候,祂讓我看到了祂所設計的異性婚姻的美妙之處。
這時,上帝已經讓我理解到為何男女之間重大的差異卻能讓兩性間形成和諧的互補關係。祂讓我看到,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完整鮮明地體現出耶穌基督與教會之間的婚姻關係。這種關係是如此的神聖,彼此互補相依,我忽然理解了這一切。
我了解到婚姻本應是一個持久、美妙和聖潔的約定。在這個約定中,做丈夫的要能夠像基督為教會捨命那樣為自己的妻子捨命,而做妻子的應當像教會順服基督一樣完全順服丈夫。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 5章22-33節)。
我注意到,在聖經里上帝一直把耶穌基督稱為新郎(馬可福音2章19-20節,約翰福音 3章29節),把教會稱為新娘(馬太福音 25章1-13節,啟示錄 21章2節;9-10節)。而歷史的圓滿結局也被形容為上帝羔羊的婚筵(啟示錄 19章9節)。這讓我更加確定,上帝把我們創造成男人和女人是有原因的(創世紀 5章2節)。很重要的一點是為了通過婚姻使男人和女人聯結,讓他們在生命中活出婚姻深刻的聖約,以此展現出耶穌基督是怎樣愛教會以及教會是如何愛基督的。
我記得當我明白這個真理的那一刻熱淚盈眶。首先,上帝對婚姻的設計如此之美,讓我感動。它完全地展現了耶穌基督與教會之間榮耀而神聖的愛之約。其次,我明白了既然如此,放縱自己的同性戀慾望是不榮耀上帝的,因此我需要重新調整我的人生方向。
意識到潛藏的問題
以上是上帝如何從神學和思想上說服我的。緊接着祂又讓我看到了我情感上埋藏的問題。
在我支持同性戀的那幾年,我一直堅信同性戀是天生的,是我自然的本性。但是上帝幫助我意識到了那些導致我被同性吸引的潛藏問題。
上帝讓我看到自己一直以來都渴望得到父親的關注、肯定和疼愛。雖然我的父親盡他所能了,我也很感激他,但他給我的也只能是他曾經從他父親那裡得到的愛,而我在成長過程中無法很好地理解和接受這種愛。
小學的時候,我一直渴望有人可以帶領我,教我如何做一個男孩子。在我整個中學時期,我都無法自然地融入到班級里其他的男生群里。我作為男生的自我認知讓我沒有安全感,我也不覺得跟男生在一起有歸屬感。
我現在才意識到,我在中學時開始被班裡的男同學吸引並不是一個巧合。對父親關愛的渴望,以及希望自己能像其他男生那樣有男子氣概,都轉化成了另外一種渴望——渴望得到理想型男生的愛和關注。這便成了我最初經歷的同性間的吸引。
上帝讓這些潛藏的問題浮出水面,祂也讓我明白了被同性吸引並不是我本身自然的天性,而是我更深層問題的體現,而我真正需要解決的是那個本質問題。
我也知道要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再靠着尋求同性的戀愛關係了,而是應該用健康、正確的方式去面對。我需要為這些情感傷痛尋求醫治,好讓上帝補足我這些年一直匱乏的。
我也接觸到其他跟我一樣被同性吸引的人並了解了他們的故事。我發現他們潛藏的問題也都跟我的類似。我知道如果我選擇放縱自己的同性慾望跟另一個人在一起,我傷害的其實不僅僅是自己,也會讓對方的傷口更深。就像是兩個飢餓的人互相給對方喂沙子吃一樣。他們真正需要的是有營養的食物,吃沙子不僅不解餓,還會損害他們的身體,破壞腸胃,讓他們無法吃下真正有益的食物。
改變人生的經歷
毫無疑問地,那探索和尋找答案的7年時間改變了我的人生。雖然一開始我是支持同性戀的,也不願意改變自己的立場,但是聖靈在我心裡播下了真理的種子,並逐漸讓我堅信上帝對我的性別有着美好的設計。
雖然起初,我心裡不願意接受我所讀到看到的,但我發現自己逐漸在思想上認同了那些文字,並最終認識到這些話是真的,因為有住在我身體里的聖靈為我作見證。聖經說聖靈是「真理的靈(它)帶領(人們)進入和理解真理」(約翰福音 16章13節)。
記得在上帝挑戰我,要我自己去探究時所問的問題:「就算你錯了,你又不會失去什麼,有什麼好怕呢?」好吧,我還是有「損失」的。我失去了迎合自己的喜好,抓着自己的觀點不放的權力;也失去了讓自己過一種更舒服,更容易的人生的權力。但我也有所得。我得到了對上帝更深的信靠,因為我知道上帝如祂所說,是信實的。祂慈愛、公義的道比我自己的知識和理解要好太多。我也因此學會了讓老我死去,得以轉向上帝的真理、醫治和豐富的生命,由此得到了真實、長久的喜樂(約翰福音 12章24-26節)。
現如今,我雖仍然會被同性吸引,但我不再尋找同性戀情了,因為我想尋求的是與上帝之間充滿愛的關係。是上帝先來找到了我,並且祂如此愛我。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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