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 : 見證人

讀經: 約翰福音1章6-14節


[約翰]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約翰福音1章7節


在法院進行訴訟的過程中,證人並非一般的旁觀者或觀眾,而是能夠影響一件案子結果的積極參與者。我們為基督做見證也是如此,我們積極向人見證一件極其重要的事實,就是耶穌的死和復活。

施洗約翰告訴人們耶穌就是世界的光,他的見證乃是基於本身對耶穌的認識。記錄耶穌事蹟的門徒約翰,也以他親身的經歷為耶穌做見證,他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章14節)。使徒保羅也特別叮囑年輕的提摩太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2章2節)

我們可以說,所有的基督徒都被傳召,在世界的法庭面前做證。聖經說,我們不是旁觀者,而是積極的參與者,為耶穌的受死與復活做見證。施洗約翰在曠野呼喊,而我們則要在工作場所、社區鄰里、教會、家人和朋友當中,為耶穌做見證。我們要成為積極的見證人,告訴人們耶穌在我們生命中的奇妙作為。

— 戴勞倫

我們的言行能為耶穌做見證嗎?
今天,我們能用哪些獨特的方式做見證呢?


福音真是太棒了,讓我們不禁要與人分享!



全年讀經:
列王紀下7-9章;約翰福音1章1-2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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