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 : 不必擔保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希伯來書6章16節
一個人若沒有長期按時還款的記錄,想要貸款購車或買房,貸方通常都不會冒此財務風險。在這種缺少信用記錄的情況下,只憑借款人單方面的還款保證,對銀行而言是不夠的。借款人往往需求助於借貸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請他們在借貸合約上簽名作為擔保。這名擔保人則承諾能確保該筆款項必定還清。
當有人對我們許下承諾,無論是財務上、婚姻上或其他方面的承諾,我們都期許對方能信守諾言。同樣地,我們也期盼上帝能說到做到。當上帝應許要賜福給亞伯拉罕,並讓他的子孫昌盛(希伯來書6章14節,參見創世記22章17節),亞伯拉罕相信上帝言出必行。上帝是萬物的創造主,至高無上,只有祂自己能擔保祂所許下的承諾。
雖然亞伯拉罕必須耐心等候孩子的到來(希伯來書6章15節),也沒有機會看到自己數不盡的後裔,但上帝確實信守諾言。同樣地,上帝也已承諾祂會永遠與我們同在(13章5節)、看顧保守我們(約翰福音10章29節) ,以及安慰我們(哥林多後書1章3-4節) ,我們也大可相信,上帝必說到做到。
— 洪可婷
主啊,感謝祢是如此值得信賴。
我不需要其他的保證,唯需祢的應許。
求祢幫助我,一天比一天更信靠祢。
我不需要其他的保證,唯需祢的應許。
求祢幫助我,一天比一天更信靠祢。
上帝的應許乃千真萬確。
全年讀經:
詩篇16-17篇;使徒行傳20章1-16節
詩篇16-17篇;使徒行傳20章1-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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