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弱無助的身體(有聲中文)

作者:思恩,馬來西亞

語音播讀:楊瀾,中國 

*封面和文中圖片來自PEXELS

從小我就在一個基督化的環境里長大。雖然我的父親在我小時候還不是個基督徒,但我的母親卻在我年幼時每個星期都堅持帶我去主日學。在主日學里,我聽到了許多聖經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事。

就這樣,我可以說是在教會長大的。長大后我也在教會裡的敬拜讚美團和主日學服事。雖然我很感恩上帝讓我能有服事祂的機會,但是我的生命卻不像我的服事一樣耀眼,而是與之相反。

在教會我可能是個和藹可親的人,但在家裡我卻是個脾氣暴躁的人。在會友的眼中,我可能是個大方的人,但內心深處卻是充滿着嫉妒和抱怨。這就好像羅馬書7章15節說的一樣:“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的,我倒去做。”雖然有時候我會下定決心改變我那些不討上帝喜悅的行為,但下一刻卻又一意孤行,恢復原樣。

我是一個熱愛觀看題材黑暗,內容扭曲的電影的人。記得有一次,我看了一部朋友介紹的電影,裡頭含有一些色情的畫面。雖然我在看到一半時,就因為感到不適而停止觀看,但畫面中的舉動和人物卻在腦中揮之不去。

當晚睡覺時,我便做起了夢靨,非常可怕。其實一直以來,我都有做夢魘的困擾。因着夢靨也導致我對於睡眠產生了恐懼感,甚至我的睡眠品質也開始下降。但我不知該怎麼辦。

直到後來,在一個禱告會中,我小組的組長問了我們兩個問題:你生命中是否有破口?你的生命是否讓敵人有攻打你的機會呢?

從這兩個問題中,我開始反省起了自己的生命。透過反省,我才體會到:

 

1.新的生命是需要改變的

哥林多后書 5章17節說,“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既然我已經接受耶穌成為我個人的救主,我就不再是活在黑暗裡的人。耶穌又在約翰福音8章12節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然而,什麼是光呢?箴言6章23節就告訴我們答案,“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這幾節經文,讓我明白了一件事,即我若活在光里,我就應該改變我的生命。所以我開始明白,嫉妒的心,暴躁的性格,所看的影片都是不合上帝的心意,都應該要被改變,因為我不是屬世界的,乃是屬上帝的孩子。

2.要穿上全副軍裝

人是軟弱的,即便在服事中也常會有軟弱的時候。因此,當我讀到以弗所書 6章11-18節,我才明白我必須要確保自己有穿上上帝所賜的軍裝,因為我們爭戰的不是屬血氣的。所以在服事的道路上,我會需要時常向上帝支取力量,用祂的話語來裝備自己。這樣我才能更好的去服事祂。我發現,當我用真理裝備自己,在服事上,在生活上我才能有力量抵擋魔鬼的詭計。尤其當我在服事上帝時,可能有時會不小心把中心和光芒放到自己的身上。所以我很需要束上真理的腰帶來提醒自己應該把中心放在基督里,否則可能就跌入了魔鬼的謊言。而且有時在服事上感到挫折、跌倒和軟弱時,我會謹記自己是上帝的兒女,跌倒后,爬起來,繼續往前走,不會再責備自己然後放棄服事。

 

3.禱告的生命

即便成為上帝的兒女,我仍然還是會有常常犯錯的時候,可我不能因此逃避它,而是要選擇來到上帝面前,尋求祂的原諒和幫助——幫助我能夠改變那一顆軟弱的心和肉體。因為我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祂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讓我們的罪得以被赦免,並且我也相信只要依靠祂,祂一定會賜我力量改變。這樣的恩典不是可以用行動或錢便可以賺來的。希伯來書4章15-16節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做隨時的幫助。”

透過這一件事,我才終於發現我的信仰和我的生命不應該是相反的乃是要相輔相成,成為越來越有耶穌樣式的女兒。我也因為明白了基督徒的生命旅程后,下定決心要改變我的態度和行為,比如慎選所看的戲,不做不合上帝心意的事等等。雖然,改變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我仍然要記得自己的身份,堅持到底。教會的一位弟兄也建議我要為了我的睡眠來禱告,求上帝來看顧保守我。就如詩篇4章8篇說, “ 我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禰——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感謝主,很奇妙,透過禱告我的睡眠品質慢慢好起來,也不再感到害怕了。我也不再害怕任何的夢靨,因有祂與我同在。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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