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 : 免除債務
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申命記15章2節
在2009年,洛杉磯市政府停止向少年罪犯的家長收取他們的孩子被拘留期間的各項費用。雖然停止收取費用,但這些家長在修法前所積欠的金額,仍需繳清。到了2018年,政府進一步決定取消所有欠繳的款項。
政府取消這些欠款,讓許多家庭鬆了一口氣。他們不必再掙扎度日,不再需要束緊腰帶償還積欠的費用,財產與薪水不再被扣押,可以讓家人三餐溫飽。上帝正是看到人們因債務而貧窮困苦,所以特別吩咐以色列人,每七年的最後一年,要豁免他人一切的債務(申命記15章2節)。上帝並不希望百姓因為欠債,以致永遠窮困潦倒。
以色列人借錢給同胞時,不能索討利息(出埃及記22章25節),因此他們借錢給鄰舍不是為獲取利潤,而是為了幫助困苦的人度過難關,例如幫助他們度過莊稼歉收的日子。這些債務每七年就會得著豁免,如此一來,百姓就不再那麼貧困(申命記15章4節)。
雖然現今基督徒已不再遵守這些律法,但上帝仍時常激勵我們要免去別人的債,讓那些在窮困中掙扎的人能重新開始,再次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當我們對人展現出這樣的憐憫和慷慨時,就是高舉上帝的特質並帶給人盼望。
— 洪可婷
耶穌,感謝祢顧念我們所背負的經濟重擔。
你的「債」如何得到豁免?你可以免除誰的債,讓對方能重新開始?
全年讀經:
何西阿書5-8章;啟示錄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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