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 : 要靠好行為?

讀經: 以弗所書2章4-10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以弗所書2章8節


精神科醫師羅伯特‧寇爾斯(Robert Coles)在他所寫一本書中,探討了人們願意服事的原因,他特別記述了一位年長的女士服事別人的故事。這位女士是校車司機,常常關心每天乘車上學的孩子們的課業,查問他們的功課,也會為他們的成就而歡呼。她說:「我希望看到這些孩子生命有成就!」這是她主要的目的,但不僅如此。

她向寇爾斯表示,她年輕時曾因一位阿姨的話而深受震撼。她說:「我阿姨告訴我,必須要做些上帝看得見的事,要不然在審判的時候就會下地獄!」她很擔心將來會下地獄,於是就做好事想得到上帝的關注。去教會是為了讓上帝看見她很忠心;努力服事別人,好讓上帝能聽到人們對她的誇讚。

這位女士的話,令我感到悲哀。為何她不知道自己已經得到上帝的關注呢?(馬太福音10章30節)為何她沒聽過,耶穌已為我們擔負了罪的刑罰,使我們不再被定罪?(羅馬書8章1節)為何她不瞭解,只要相信就能得著上帝所賜的救恩,我們無法靠好行為來換取這份恩典呢?(以弗所書2章8-9節)

基督的降生、受死與復活,讓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不必受罪的審判,我們可以自由地以喜樂的心服事眾人。

— 霍薛頓

為什麼人們會誤以為必須做好事才會被上帝接納?
明白福音的真義如何使你更加愛人呢?


耶穌成就了一切,使我得拯救且無需受罪的審判。



全年讀經:
哈該書1-2章;啟示錄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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