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西元前
有聲播讀:Luke
錢鐘書的《圍城》裏說道:「圍在城裏的人想逃出來,城外的人想沖進去,對婚姻也罷,職業也罷,人生的願望大都如此。」
而我,也身處在一座戀愛的城中。城內居住的三個多月的日子裏,大多數是順心安穩,所以我願意委身此城,並穩步地改造它,期望未來它是屬於我的婚姻之城。但懷抱有時,喜愛有時,直到祥和舒適的生活被一件小事打破,戀人之間的紛爭和各自獨白交流的差異,讓我失落、憂傷,甚至想過逃離圍城。
這件事發生在情人節後的第二天晚上,當時因為飲水機停水了,又趕上她的生理期,晚自習的時候,她說她渴了,我說:「我杯子裏面有水,你自己倒吧。」因為是涼水她不喝,我也就沒在意,就學習了。之後她室友從寢室給她帶了杯熱水,那個杯子特別大,裝滿可以夠兩人喝,她要給我倒,我覺得自己杯子裏面的水夠喝,就拒絕了。此時我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兩次回答錯誤了。結果晚上送她回寢室的路上矛盾就爆發了。她因為我沒有照顧她的需要,又沒有接受她給我帶水的好意,還剩了一大杯水,水涼了她不喝又覺得浪費,就發脾氣。當時我無法理解她為什麽發脾氣,我開始也很冷靜地解釋了一下我當時的想法,結果因為她在氣頭上,也沒聽進去,之後又說了些容易挑起矛盾的話,我的情緒也湧出,趁著還沒開始吵架就說先冷靜冷靜吧。
我回到寢室後就開始胡思亂想,想到今天看的專業課考研視頻開頭老師說:今天課前點歌,又有同學失戀了,點了首傷感的歌,每年到這個時候都有大量的情侶分手,因為有的同學想安心考研。再想到我們倆確定關系之前的顧慮,就是不能平衡好考研與戀愛,導致學習學不好,關系也經營不善。想到這些就放大了我的擔憂以及懷疑,以前單身的時候也挺好的嘛,學習效率高,也不用操心其他人,是否我們的關系確定得確實不是時候呢?
但是好在晚上禱告的時候神再次加添信心,讓我回想起我們一起走過的恩典,我相信祂所命定的確定關系的時間不會錯,讓我相信一切都有祂的保守和帶領。也讓我與自己對話,「還記得當初的認定嗎?當時的堅定到現在遇見一點小矛盾就要懷疑嗎?」「還記得以前聊戀愛觀時,自己說的話嗎?愛等於三分的喜歡加上七分的習慣,把喜歡融合到習慣中堅持到底,也在培養有愛的行動去提現對對方的喜歡。受到一點沖擊,習慣就要動搖嗎?」「自己有時在情緒中的時候不也會說一些傷害對方的話嗎?自己就沒有錯嗎?好好謙卑下來,求問上帝自己有沒有哪裏做的不對的地方,那些是需要我去改變的呢?」「還有之前的約定,當有矛盾的時候,一起解決沖突,而不是逃避也不是解決掉對方。」想到這些我就覺得越是在矛盾中的時候越是我該去承擔責任的時候。
轉變心態之後就開始考慮如何在以後的備戰考研期間,能夠減少沒必要的爭吵,就跟她發消息提議:以後表達不滿的情緒時,可以采用非暴力溝通的方式,而不是發脾氣這樣容易引起爭吵的方式,並且表達了自己的期待,希望在考研期間兩人能夠保持好穩定的情緒。習慣性地道聲晚安,以及表達親昵的話之後,我抱著美好的期待和信心睡了,想著第二天兩人冷靜之後就好了。
結果第二天一早就看到她的回復說:「你想要一個穩定的情緒環境,那就是咱們分開學習,各學各的,離的遠些。這樣幫忙接水、照顧我的感受的事就不會影響到你了。我在生氣的時候就是不太容易冷靜下來溝通,像你說的非暴力溝通,我做不到。」讀完消息,我意識到通過發消息無法講清楚這件事之後,中午我就約她再聊聊這件事。
她說:「你不就是覺得我情緒不穩定影響你的學習了嗎?那幹脆分開坐分開學就行,這樣多好,你自己學習效率還高。」我連忙解釋:「我們是一體的,我追求的是雙贏,只有兩人一起努力都考上同一所學校才是真正的成功。所以我希望我們之間能少些爭吵,保證我們的情感關系和睦,我們才能並肩作戰一起考上研究生。」她不太講道理地說:「你昨天發的消息,我就是這麽理解的。覺得你嫌棄我麻煩你影響你,還有,我可能真做不到像你說的那種方式表達自己的情緒。」我鼓勵道:「沒關系,慢慢來嘛,我可以等你學會的。」她不依不饒地說:「那要是一直都學不會呢?怎麽辦?」我拉起她的手以很大的勇氣說出了看似很慫的一句話:「那我忍。」
致此,從開始準備考研後我們之間的第一次吵架順利平息。想起此事就想起哥林多前書13章4-8節:「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我想這就是對愛的最高詮釋了。
通過這次的矛盾,我自己對這段經文有了更深的認識,讓我有幾點感悟:
1.愛是接納。喜歡多是被一個人的優點吸引,而愛是接納這個人的所有缺點。親密關系的建立必不可少以喜歡開始,以接納的愛來夯實基礎,當彼此接納包容彼此之間的不同以及缺點時,親密關系才會茁壯的發展。
2.愛是責任。別人的剛強是我們的榜樣,你的軟弱也與我有份。婚姻是神設立的,婚姻的目的是為了反映神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之愛,而我們談戀愛就是奔著結婚去的,那我們在戀愛之時就應當學會彼此的「救贖」,幫助對方認識並改正自己的缺點,在對方軟弱的地方用自己的剛強遮蓋,一起進步,一起變得成為更合神心意的兒女。
3.愛是習慣。就如同刻在肋骨上的程序一般,是即使有爭吵,我依然會習慣性的去愛你。就像小時候和媽媽慪氣,當老媽喊一句「快來吃飯了。」我就屁顛屁顛的吃飯去了,之後也不鬧脾氣一樣。即使我們會有爭吵,即使會吵的很兇,可我依舊記得的為你倒杯熱水,為你披上衣服,給你一個大大的擁抱。
4.愛是彼此以為虧欠。「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章8節)。只有我們彼此以為虧欠,我們才能放下自己的驕傲,放下自己的自憐,放下自己受害者的想法。去主動思考自己哪裏做的不好,我又該怎麽做。如此當有矛盾的時候才有助於關系的修復。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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