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靈修26 | 行事純全不搖動
讀經:詩篇第26篇
大衛的詩。
1 耶和華啊,求祢為我申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2 耶和華啊,求祢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3 因為祢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祢的真理而行。
4 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5 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6 耶和華啊,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祢的祭壇,
7 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祢一切奇妙的作為。
8 耶和華啊,我喜愛祢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9 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10 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11 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12 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行事純全不搖動
作者:Jacky
詩篇26篇是一篇令我深思的一篇詩歌。當我讀完第一節是,我的第一感覺就是大衛有些誇大的說:“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依靠耶和華,並不搖動。”(1節)。這一節讓我質疑大衛是否真的能做到所謂“純全”和“並不搖動”,但也正在我懷疑的時候,上帝讓我從接下來的經文裡看見自己的軟弱。
大衛在第2-3節中向上帝發出的挑戰就是要求耶和華上帝“察看”他,而察看遠遠不足以證明他的“純全”和“不搖動的依靠”,他繼續求上帝試驗、甚至可以熬煉他的肺腑心腸(2節),只因為大衛清楚地知道上帝的慈愛與公義常在他眼前(3節)。這一節的懇求與宣告讓我深深地意識到,是否是因為自己沒有真正的“純全”與“不搖動”,因而沒有勇氣挑戰上帝來監察試驗我,所以才對大衛的“純全”產生懷疑。而大衛在1-3節將自己受冤的案件交給耶和華上帝的同時,也完全將自己的心交給上帝來審判。
大衛在4-5節中表明自己清楚知道自己對罪的態度,完全表達了詩篇1篇1節:“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的立場。而到了6-8節中大衛表明了自己對上帝的態度,透過對崇拜的熱愛來表達對上帝的愛,更是讓我看見大衛行事的純全與不動搖的信心乃是因著上帝恩典與奇妙的作為所成的,大衛將這一切都歸榮耀給耶和華上帝。大衛用對罪與上帝的愛來對比讓我看到,我們不但要拒絕罪惡,更要渴慕與上帝同在,讓我們的身體成為聖靈的殿(8節),而之所以能成為聖靈的殿,乃是因著上帝的恩典與祂奇妙的作為所造成的,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得來的結果。
雖然詩篇26篇讓我們要拒絕罪惡,活出純全的生命與見證,但這並不代表我們要完全拒絕與罪人有任何的交際。詩篇26篇要告訴我們的是不與惡人同流合污,一同犯罪。我們要厭惡罪惡乃是按照真理而行,但愛罪人且把福音的愛撒在他們生命中,亦是按真理而行。我們首先要不搖動地依靠上帝來幫助我們活出純全的生命,以至於我們在罪惡的世界中,能成為見證,更能以耶穌基督的愛去讓身邊的人一同經歷祂完全的愛。在這個過程中,我相信難免會面對大衛受冤屈的問題,被人質疑與控訴,但只要我們行事純全且對上帝有不動搖的信心,上帝必然按祂的公義與慈愛為我們伸冤!願上帝幫助我們都能有像大衛一樣的信心,能坦然地宣告自己純全的生命,在眾人面前稱頌耶和華上帝所賜的恩典。
讓我們一起禱告:
公義聖潔的天父,求祢來鑒察我的肺腑心腸,看看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保守我行事純全不搖動,按照你的真理生活,在這個罪惡的世界中成為祢的見證。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反思問題:
- 為什麼大衛能求上帝“察看”他的行為?
- 你該如何在生活中活出純全和正直?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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