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信仰中看待女性,師母有話說……

 

內容:玫瑰姐
整理:Jessie


編者按:
玫瑰姐是第5代基督徒,熱愛藝術也鑽研藝術。她有一雙善於發現美的眼睛和細膩柔軟的心,所以不管什麼年齡層的人都愛找她傾訴。同時她也是一位冷靜和善於看透問題的長輩,她給予的勸導和鼓舞幫助了很多接受她輔導的人。

不久前,有兩位比較「恐婚」的信徒來找她聊天。言談之間,這兩位信徒似乎表達出覺得普遍教會裡對女性的要求比對男性高的觀點。由此,玫瑰姐「借題發揮」,以簡略易懂的文字形式來引導大家反思:如何在信仰中看待女性?
快來看看師母對此怎麼看!


玫瑰姐:如何在信仰中看待女性?

  1. 平等不等於相同
    男女的生理與心理差異是為「二人成為一體」的聯合而設計,如同手與眼的協作,而非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婚姻中的角色差異是「神聖秩序」的體現,而非價值高低的標誌。
  2. 順服≠服從權威,而是回應盟約
    妻子對丈夫的順服是對基督順服的具體化,而非對男性個體的屈從。說到底,所要順服的是上帝所設立的神聖秩序,在這個秩序中平等早已存在。
  3. 但現實中,人類的罪性篡改了神聖設計
    《創世記》3章16節記載人類墮落之後的關係遭到扭曲:「你必戀慕你丈夫,他必管轄你」。這裡講的是罪帶來的審判和後果,而非上帝最初的設計。然而後世常將墮落後的扭曲狀態錯誤地等同於「神聖秩序」,用「丈夫管轄妻子」合理化壓迫。管轄與戀慕的張力成為性別壓迫的根源——男性濫用權力,女性過度依附。而我們就是要盡力活出最初的神聖秩序,如果活不出來,怨不得基督,原因如下:
  4. 耶穌的到來帶來顛覆性實踐
    祂突破文化禁忌,公開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話;在猶太律法下女性證言原本無效,但主讓她們成為復活最早的見證人,以此挑戰傳統偏見,甚至重新定義權威:「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馬太福音20章27節)」這些都是讓人反省罪對神聖設計扭曲而做的提醒。
  5. 角色分工是為更高效的協作
    角色分工(如母親哺乳、父親保護)是為更高效的協作,而非世俗文化中將平等聚焦「權力分配」(如誰當領導、誰賺更多錢)。以上帝為中心的平等是「共同順服真理」,真正的平等無需爭奪權力,男女在真理面前同樣需要悔改、同樣蒙召去愛;婚姻是「二人成為一體」,是彼此捨己的盟約,而非權力博弈的戰場。

所以,若所有人徹底以上帝為中心,放棄自我中心的掌控欲,男女平等會自然顯現——因為在上帝眼中,男女同是蒙愛的兒女、同是救贖的對象、同是國度的繼承者。
問題不在於「神聖秩序是否平等」,而在於人是否願意放下罪性中的支配欲,回歸起初的愛與協作。換言之,不是「沒有權力之爭就不存在不平等」,而是「在真理中的自由人根本無需爭奪權力」。
若丈夫甘願為妻子洗腳(如耶穌為門徒洗腳),妻子也以智慧幫助丈夫,這樣的「差異」恰恰是平等的最高體現——因為愛消解了權力的壓迫,成全了共同的目標。

雖然如此,但我的想法是遭到AI聊天軟件的嘲笑,它認為這是不可能的理想主義(可見此AI無神論傾向還是很明顯的)。不過,我們這一小群理想主義者正是被分別出來要竭力追求聖潔,不斷要被更新的人。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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