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 : 我還有什麼?

讀經:

路加福音12章13-21節


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12章15節


多年前,藝術家米高.蘭迪(Michael Landy)清點了他所有的財物,列出一份7,227件物品的清單。接著,他做了一件令人震驚的事。在倫敦最繁忙的購物區,他在一家廢棄的商店以類似工廠流水線的方式,公開將物品全部銷毀。衣物、藝術品、情書,甚至他的汽車,都被放在運輸帶,交由機器壓碎。當消費者在附近的百貨商店穿梭,蘭迪的行為藝術提出一個問題:「若沒有了所擁有的財物,我們還有什麼?」

這是個重要的問題,因大多數人購買物品是為了定義自己的價值或保障未來。耶穌的比喻講到有個人積聚財寶,過著揮霍享樂的生活。那人對自己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路加福音12章19節)但那晚他的生命被上帝取去後,他還剩下什麼?只剩下上帝對他的責備,因他錯過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20-21節)。

擁有財物並不是罪,就像蘭迪依然需要衣服。但若我們想要在擁有的物品中尋找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時,耶穌提醒我們:「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15節)。若失去所有財物,你還有什麼呢?你仍然還是上帝深愛的兒女(詩篇103篇17節;以弗所書5章1節)。有了這個身分,我們能在上帝面前成為富足的人,也能與他人分享所擁有的。

— 霍薛頓

你所擁有的如何反映你是怎樣的人?
對你來說,在上帝面前富足意味著什麼?

親愛的天父,請幫助我不以財物定義自己的身分,
讓我過知足的生活,成為在祢面前富足的人。



全年讀經:
約書亞記22-24章;路加福音3章



分享此條目!

0 回復

發表評論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