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和悔改
今日讀經:
路加福音22章54-62節

54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裏。彼得遠遠地跟著。55他們在院子裏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56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裏,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57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58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59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62他就出去痛哭。

聖經與實踐:
  1. 彼得犯了甚麼罪(同時請看路加福音22章34節)?
  2. 彼得看見耶穌臉上有怎樣的表情(61節)?為何彼得會痛哭(62節)?
  3. 細檢視你的生活,在你的生活中有何罪性?你是否為此認罪悔改?現在就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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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誦經文:
路加福音22章62節
「(彼得)就出去痛哭。」
下一步呢?

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有兩個門徒背叛了祂,猶大出賣了主,帶著羅馬兵丁到客西馬尼園去捉拿祂(路加福音22章47-48節)。而彼得甚至三次不承認主(路加福音22章57-60節)。

然而,兩個人的下一步卻截然不同。彼得先是痛悔地大哭,後來漸漸地恢復了愛主的心(路加福音22章62節,約翰福音21章15-17節),而猶大卻把自己吊死。(馬太福音27章5節)

當我們犯了罪,最重要的是下一步怎麼做。比如我們對家人發脾氣,說了狠話,那麼下一步應該怎樣做呢?或者我們錯待了同事,然後要怎樣呢?要是我們沉淪在罪惡的思想裡,該怎麼辦?找個藉口為我們的不義辯護,還是怪罪別人,又或是離棄上帝,從而變成罪上加罪。

也許在你看到這篇文章時,聖靈已帶領你反省在生活中的過犯。要是這樣,你正要面臨一個抉擇,一是向上帝認罪悔改(約翰一書1章9節),二是繼續死不認罪。

當你犯了罪,千萬不要罪上加罪。要馬上到上帝面前禱告,承認並悔改,最重要的是下一步怎樣做。DCE

悔改即遠離罪,

我曾喜愛的事;

為罪憂傷痛悔,

立志痛改前非。Anon.


不認罪就是罪上加罪,只要認罪就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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