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
今日讀經:
羅馬書6章1-18節

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17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聖經與實踐:
  1. 在這段經文中為何多次論及死亡?基督的死與復活對我們與罪的關係,產生了什麼影響(1-11節)?
  2. 我們為何不能再次成為罪的奴僕(6節)?罪在何時或如何成為我們的主人呢?
  3. 你必須怎樣做才能證明「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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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誦經文:
羅馬書6章18節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餵狼

從前,有一個年老的印地安酋長,他與孫子兩人坐在熊熊烈火前。因那孩子破壞了族裡的規矩,做祖父的想幫他明白自己犯錯的原因。酋長說:「我們心裡頭就好像有兩隻狼,一隻是好的,另一隻是壞的,而兩隻狼都要求我們順從牠。」

男孩問:「那麼誰能得勝呢?」

這位滿有智慧的酋長說:「我們餵養哪一隻,哪一隻就會贏。」

每個基督徒都會認同上述的內心掙扎。我們一直與自私和邪惡的慾望爭戰,它們在我們裡頭升起,給我們無比的壓力,為要使我們滿足它們。它們就像極度的饑渴,起初是「無傷大雅」的小慾望,但後來會漸漸強大起來,最終更會控制我們(羅馬書6章16節)。

為了抵擋它們,我們必須相信聖經中提及有關誘惑的權勢。也必須相信,聖靈一定會幫助我們去抵擋或打敗這些權勢。

然而最困難的是:當邪惡的慾望要求我們餵養它,我們必須拒絕,也許我們需要一次又一次的拒絕,保羅說:「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馬書13章14節)

請記住,我們餵養什麼,就會被它所控制。DCE

主!請每天堅固我,

因我實在容易走迷!

我的肉體太多慾望,

主!將我和罪分離。D. De Haan


把惡念扼殺在搖籃裡,就不會被惡念所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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