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在哪裏?

 

公義在哪裏?
——只有純潔無瑕的愛才能遮掩許多的罪

 

作者:Yasmine
有聲播讀:佳音

 

 

我喜歡寫作,也是一個追劇狂人,基本上什麽題材的劇我都有所涉獵。憑借多年的看劇經驗,我發現所有的電視劇本總有一個跨越不過的話題:人們總在追求公平與公義。

經典反黑題材的電視劇《掃黑風暴》中,幹警李正陽和他師父被人栽贓誣陷,他為求公義潛伏數十載,不顧危險只為得一個公平的結果。司法機關本應是一個國家公義的代表,但在劇中,政府、法院和警察卻為了利益勾結在一起,草菅人命。當「公義」的天平開始傾斜,罪惡便滋生蔓延,為了掩蓋一個謊言而去製造更多謊言,最後無法抽身、無法回頭,被罪惡裹挾走向黑暗。

 

古裝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中的女主角明蘭謹小慎微多年,為探求當年母親難產而死的真相。父親是一家之主,本應是家中代表公義的存在,但卻一味偏袒,結果一屍兩命。明蘭只好以身犯險,設計為母親報仇,只為求得一個公平的結果。

當然,所有的劇本,無一例外,壞人必會被繩之以法,沈冤必會昭雪,因為這些劇要向大眾傳播積極的正能量,否則根本不會過審。但是,藝術來源於生活,也高於生活。在人手的審判下,公平和公義真的會臨到每一個人的身上嗎?

 

 

大家總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想加一句,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不公。人們正是覺得受到了不公的對待,才要追求公正。別說那些家國大事了,就是咱們普通人的柴米油鹽,那也是處處塞滿了不公平的「雞毛」。

 

這些年我的父母為了照顧兩邊生病的老人(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一直留在農村老家生活。可無論是爺爺還是外公,他們的孩子都不止一個,但是老人一生病,總讓我們一家出錢出力。我的父母不可能放任老人不管,卻管得也並非心甘情願,每每抱怨老人偏私,不能公平對待每一個孩子。但是反過頭來看,其實我的父母對待自家孩子也不能做到時時公平:小時候我跟我弟弟一吵架,父母總會訓斥弟弟,實際上大多數時候是我的無理取鬧造成的,但是在他們眼裏,我的成績比弟弟好,表現得也比弟弟懂事,有矛盾肯定是弟弟的錯。因為這樣的原因,弟弟也受到很多不公的對待。

 

後來,我進入社會,努力付出,卻得不到公平的回報,心裏總還想著,為何這些事情如此不公?但是在「江湖」摸爬滾打多年的「老人們」,似乎早已經放棄質疑,直接躺平了。

 

這個世界,哪裏真的有什麽公平和公義可言呢?在認清生活的真相之後,我開始對這件事持樂觀態度:公平是存在的,而且隨處可見,就在每個人的心裏。

 

 

德國思想家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中說:有兩件事使我越思想越心存敬畏,第一是閃著星光的天空,第二是在我心裏說話的良心。而這兩件事,都是上帝的創造——天空是上帝手所造的自然,人心是聖靈充滿之地。
人人都有一顆跳動的心臟,自然,人人也都有良心,即使是再窮兇極惡的人,也是有良心的,而他們,或早或晚都會受到良心的譴責。什麽是良心?耶利米書31章33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羅馬書2章15節:「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每個人心中都被上帝刻上了律法,這就使得我們有了良心,因這律法,我們能知道是什麽是得罪上帝的,律法的功用就是顯出罪來。而罪一旦顯明,良心就會受到譴責,這是上帝的靈在動工。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良心不安的時候,因為人活著就是會一直犯罪,即使不觸犯世界上的法律,也會違反心中的道德律。

 

 

人們尋求公平和公義,就是在求一個心安,如何心安?只有一條路徑可走,就是要治死罪。誰來治?當然是定罪者,定罪者有絕對的審判權,若這審判權在人的手中,總不得公義,因為人本身就是帶著罪的偏見而存在,所以這審判權必須要掌握在無罪者的手中才能保證公平和公義。那麽,誰最有資格做這件事?就是絕對公義的上帝,公義是祂的屬性,祂的審判必定是最公正的。這樣一來,公平和公義一定遍行大地,但人卻沒有了存活之地,因為不會有一人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下站立得住。

所以人們不要這麽嚴格的標準,幹脆自欺欺人當上帝不存在好了,過一日算一日,只求表面相安無事,至於死後的審判那都是到時候再說的事情。無論良心怎樣不安,也好像沒有上帝一樣活著,直到年歲越長越大,就開始越來越害怕。

我們可以不管不顧,像鴕鳥一樣躲避起來,但是上帝,卻愛世人。沒錯,上帝是公義的,但也是慈愛的,這兩種屬性都在祂的身上且一點不違和。為了使將來定罪時人們能免於責罰,上帝親自替我們承擔了責罰。因著公義,在祂的審判標準下,罪的代價就是死(羅馬6章23節),但是又因為祂的慈愛,祂就替代所有的死亡,贖出所有在罪惡之下的人,這是祂給信祂之人的恩典。

 

《掃黑風暴》中的高赫犯了重大罪過被判死刑,他的父母為了掩蓋他的罪,為了救他免於死刑,卻犯了更多的罪。人不能救人,也無法自救,用罪遮掩罪的結果就是犯更多更大的罪。只有上帝才能救人,因為祂是創造人的存在,因為祂是高過人的存在: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只有純潔無瑕的愛才能遮掩許多的罪(箴言書10章12節),才能讓我們免於承擔罪的工價。

 

上帝的存在,給了我們公義的審判,也給了我們愛的希望。

人活一世,總會經歷不公的事情,這些事情或讓我們氣憤難當,或讓我們傷心失望,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所有事情在上帝那裏都會有一個公義的審判,也會有一個公平的結果。因為人承擔不起這些結果,所以只要人真心在上帝面前悔改認罪,祂就親自付出代價來成全這份公義。上帝的公義是絕對的公義,上帝的愛也是絕對的愛。無論何時總不要失去希望,正如阿摩司書5章24節所言:「唯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上帝恨惡愛善,秉行公義,在上帝裏面,萬物都有定序。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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