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基督徒妻子,不想順服丈夫又怎樣?
作者:清晨
聖經教導我們,妻子順服丈夫,要像教會順服基督(以弗所書5章24節)。
順服基督和順服丈夫哪一樣更容易?都不容易,但一定要比較的話——基督是完美的,丈夫是有罪的;基督的旨意總是比我更智慧,更正確,丈夫可不一定;基督愛我願意為我捨命這是無需質疑的事實,可是丈夫卻不一定總能考慮到我的感受和需要……
上帝的造物本是息息相關的一體,如果一個性別的自我認知與追求出現問題,另一個性別多半也有問題。粗略地掃過歷史,我們也不難發現,男性對丈夫“作頭”權柄的濫用,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為女性和男女正常關係帶來過不幸。
在一個充滿不確定的世界上,放棄自己的謀算去依賴另一個人,將一顆心毫無保留地交出去,勢必要冒著受傷的風險。然而儘管風險重重,耶穌基督還是要一個妻子在婚姻裡順服丈夫?是的,正是愛我沒有保留的那一位耶穌基督,吩咐我交出自己,去毫無保留地順服。
因為上帝的意思是好的,祂設立婚姻,不是要人斤斤計較,像做生意一樣打著算盤:我今天付出了多少,他應該回報我多少;他給我七分好,我來回報他五分;我這樣投資,風險是不是太大,他若是不回,我豈不是虧本?在心裡算著得失利害,像掰手腕一樣較著勁,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
上帝設立婚姻,是為了成就愛。在這個銅牆鐵壁的世界上,愛是不合時宜的一束柔光,愛竟叫人不求自己的益處。自從人犯罪墮落,愛就染上瑕疵,夏娃從亞當的“骨中骨肉中肉”變成在上帝面前推卸責任的對象。而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不僅是人與上帝之間和好的橋樑,也為人與人的關係修復了和睦。祂親身為我們示範,什麼是愛:基督對人的愛,是明知可能被拒絕受傷害仍然離開寶座道成肉身來到人間,是明知這段關係和約束不會給自己帶來任何“好處”更多只是“憤怒和憂傷”也依舊堅守盟約,是超越利益、算計、權衡、享受,是為了對方的幸福願意“舍己”。
更何況,我們的愛因為在基督裡,就有基督的應許和托舉。“順服”和“作頭”或許一開始很難,但上帝也藉著婚姻裡的盟約和委身來塑造人。放棄自己的主張順從另一個人的決定或決策,或許會有跌倒和失敗,但在一切的不確定中,基督耶穌已經為我們承擔了一切。在愛裡可能遭遇的傷害,祂都已經在十字架上親嘗過,如今,祂成為我們的後盾和底氣。
婚姻是上帝的祝福,兩性的創造與分工是祂美善的設計。因著基督,“愛”不再是我們滿足一己私欲的方式,因此在婚姻中的兩人不能自我中心地為所欲為,而是應該在信心中靜聽上帝的安排和帶領。在婚姻中,回到婚姻的真諦,靠著對其應許的盼望,學習愛,在愛中委身,在委身中順服,在順服中體會上帝智慧慈愛的美意。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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