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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命日糧:採取行動

讀經:約翰福音7章37-46節 

在1963年,當時23歲的約翰·路易斯曾經參與由馬丁·路德·金恩博士所率領的民權運動「華盛頓大遊行」。半個世紀後,已是美國國會議員的路易斯接受記者的訪問,談到當年金恩博士演說的「我有一個夢想」對他的影響。他說:「當你聽了他的演說後,你再也無法一如往常地生活。你覺得要有所作為,採取行動,挺身而出。你必須出去,將這個好消息傳出去。」

同樣地,許多人在遇到耶穌後,發現他們再也無法忽視祂。約翰福音7章25-46節記載了人們對耶穌兩種截然不同的回應。當時「眾人中間有好些信祂的」(31節),另一方面「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打發差役去捉拿祂」(32節)。那些差役很可能來到了現場,並聽到耶穌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37-38節 [....]

靈命日糧:奇妙的雙眼

讀經:詩篇139篇7-16節 

我在一個科學網站(livescience.com)看到了一段有關人類視力的描繪,令人嘖嘖稱奇:「倘若你站在高山的山頂上,俯瞰大地上的萬家燈火,你將可以看到數百公里外發出的光芒。若是在沒有星星的夜晚,你甚至可看到48公里外閃爍的燭光。」不需要望遠鏡,也不需要夜視鏡,人類眼睛的設計是多麼的奧妙,即使在很遠的距離,都可以看清遠處的物體。

這個事實切實地讓我們想到了那奇妙的造物主。祂不僅僅創造了人類的眼睛,還設計了浩瀚宇宙的每個細節。然而,人類與其他受造物不同的是,上帝按著祂自己的形象造了我們(創世記1章26節)。我們是「按著祂的形象」被造,這一點說明了我們不僅擁有奇妙的視力,而且更奇妙的是,因為擁有上帝的形象,我們也可以與祂建立關係。

我們可以證實大衛所宣告的:「我要 [....]

靈命日糧:留下

讀經:約翰福音4章9-14,27-29節 

記得在兒子成年取得駕照,並開始隨身攜帶皮夾的那年,我們常接到有人來電說,他在某處撿到了兒子的皮夾。我們便告誡兒子要更謹慎,務必把皮夾收好,不要老是留下皮夾忘了帶走。

但留下東西並非總是壞事。約翰福音4章提到一位婦人向來在某個井邊汲水,但那一天在井邊遇見耶穌後,她原本的計畫便立刻改變了。她留下了水罐,趕到城裡,去告訴人們耶穌對她所說的話(約翰福音4章28-29節)。雖然婦人需要水,但是她覺得告訴別人遇到耶穌的這件事更為重要。

當耶穌呼召彼得和安德烈時,他們也做了類似的行動。他們留下了漁網(他們謀生的工具),跟從了耶穌(馬太福音4章18-20節)。當耶穌呼召雅各和約翰時,他們也同樣捨棄了漁網、漁船,甚至辭別了父親,並跟從了耶穌(馬太福音4章21-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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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要記錄2014年所有行程?

作者:Charles Christian,印尼
我的駕車範圍大多集中在世界上其中一個最擁擠的城市—雅加達—這正是我居住的城市。印尼一位報社專欄作家說過:在雅加達,每活一秒鐘都是一個神蹟。所以,我在雅加達的馬路上花費了上百萬秒,就等於是經歷了上百萬個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