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 : 替罪的耶穌
讀經:彼得前書3章13-18節
一名20歲的富家子弟與朋友飆車時,不慎撞死了一名路人。雖然他後來被判了3年徒刑,但有些人認為,出現在法庭受審,並繼而入獄服刑的那名男子,其實是肇事者花錢找來替他頂罪的人。這種花錢找人頂罪的做法,在某些國家時有所聞。
找人頂罪的做法,聽起來可恥且令人髮指,但兩千多年前耶穌也代替我們「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3章18節)。做為上帝全然無罪的祭物,基督藉著一次獻上自己,使凡相信祂的人永遠聖潔(希伯來書10章10節)。基督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體承擔了我們犯罪所應受的刑罰。現今有些人願意幫犯罪的人頂罪,是為了賺錢,但基督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是因為祂甘願白白地為你我犧牲生命,好讓我們得著「盼望」(彼得前書3章15、18節;約翰福音10章15節)。耶穌這麼做是為了彌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