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日糧:死而復活

讀經:以弗所書2章1-10節 

一個人是否可以被宣判死亡之後,又重新受法律承認是個活著的人呢?這個問題成為了國際新聞,因為在美國俄亥俄州有一位男子,失蹤25年之後,竟然活生生的「重現人間」。在他失蹤以前,他失業了、染上毒癮,而且長期無法支付孩子的生活費,結果他決定隱藏起來。可是,他回來之後,才發現原來要擺脫死亡的身分是那麼困難。他到法院申請註銷自己的死亡記錄,不過法官拒絕他的要求,因為已經超過了三年的追溯期。

在法庭上,這種「死而復活」的要求並不尋常;但對上帝而言,這是很普遍的事。保羅寫給以弗所的書信說:「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上帝]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2章5節)。然而,讓我們在靈裡活過來,對上帝而言,是一件很沉痛的事情,因為我們的罪及罪的代價,必須由上帝的兒子承受苦難、死亡和復活,才 [....]

靈命日糧:探訪者

讀經:馬太福音25章31-40節 

朋友問一位剛退休的先生,他現在每天都做些什麼。對方回答說:「我到處去探訪,若有教會或社區的人在醫院或安養中心,不管是獨居或是需要人陪伴、談話和禱告的人,我都去探訪他們。我很樂意做這些事!」這位先生有清晰的目標,而且願意關懷別人,我的朋友對他十分欣賞。

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前幾天,祂對門徒說了一個比喻,強調探訪有需要的人是非常重要的,祂說:「王要向那右邊的說:『……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祢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祢呢?』王要回答說:『……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章34,馬太福音25章36-40節)

當我們去做探訪的事工時,探訪的對 [....]

靈命日糧:相遇

讀經:創世記2章18-25節 

記得開始時,這位褐色長髮的新生,身上所穿的黃色雨衣吸引了我的注意。後來,我愈來愈想認識這位可愛的女生。有一天,當蘇正邊走邊閱讀一封信時(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家鄉男孩寄來的),我便鼓起勇氣,走到她面前,靦腆地問她是否願意跟我約會。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答應了。

四十多年後,我和蘇笑著回想我們第一次在大學校園相遇的尷尬情景。我們兩人來自不同州,又一樣的害羞,上帝竟然讓我們有機會可以在一起,真叫人驚歎!在這些歲月裡,我們建立了家庭,共同面對了無數的危機。我們一同養育了四個孩子,也為失去其中一個孩子而傷痛。雖然經歷了大大小小的困難,我們的信心也備受考驗,然而我們一直對彼此不離不棄。這一切都需要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才能堅守對彼此的承諾。創世記2章24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 [....]

靈命日糧:誰是主人?

讀經:羅馬書6章1-14節 

有一次,太太幫忙照顧兩個小孫子,而這兩個小傢伙卻為了玩具爭吵。突然,弟弟竟然兇巴巴地命令比他大三歲的哥哥說:「凱凱,回到你的房間去!」哥哥頓時垂頭喪氣,準備回到房間去,太太即時開口說:「凱凱,你不需要回到房間去,弟弟並不是你的主人!」哥哥恍然大悟,隨即笑著坐下來,繼續玩耍。

正如凱凱把弟弟當成主人一樣,我們這些身為基督徒的人,因為敗壞的本質及犯罪的傾向,仍會把罪當成我們的主人,以為自己還受到罪的轄制。而罪惡千方百計地要掌控我們的心思意念,使我們漸漸失去在主裡的喜樂。

然而,因著基督的死和復活,罪惡再也不能對我們造成威脅,也無法掌控我們。所以保羅寫道:「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6章14節)

雖然我們的確敗壞不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