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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命日糧 : 苦難的原因

讀經: 約伯記42章1-9節


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約伯記42章7節


我去一個教會講道,聚會結束後和一位姐妹討論我分享的信息,她說:「你的意思是,也許這不是我的錯!」她的回應讓我感到意外。她說她有慢性疾病,並經常為此禱告、禁食、認罪,而且她一聽到有人說要怎麼做才能得醫治,她就全都照做,但還是沒得痊癒,所以她覺得一定是自己犯了錯。

她這樣想令我感到難過。當她發現所領受的屬靈「公式」無法解決問題後,就只能責怪自己。但其實這種面對苦難的公式化思維,早在千百年前就被證明是錯誤的。

簡單來說,這古老的公式就是當你遭受苦難,一定是你犯了罪。當約伯不幸失去牲畜、孩子和健康時,他的朋友就把這個公式套用在他身上。就像以利法懷疑這是因約伯犯罪,就說:「無辜的人有誰滅亡?」(約伯記4章7節)比勒達甚至斷言,約伯的孩子是因為犯罪才會死(8章4節)。他們不知道約伯遭受苦難的真正原因(1章6節-2章10節),就以過於簡化的理由解釋約伯為何受苦,這使約伯痛苦萬分,但後來上帝責備他們(42章7節)。

苦難是生活在這墮落世界的一部分。就像約伯一樣,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其原因。但上帝對你另有計劃,且遠超過你所承受的苦難。別被這過度簡化的公式矇騙而灰心喪志。

— 霍薛頓

主啊,祢是最偉大的醫生!當別人面對苦難時,
幫助我不去傷害他們,賜我安慰他們的話語。


人們何時會套用「苦難是犯罪的結果」這公式?你覺得為何人們依然接受這套思維?



全年讀經:
耶利米書12-14章;提摩太後書1章


靈命日糧 : 奉召特派

讀經: 羅馬書1章1-6節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羅馬書1章1節


斯里蘭卡有一種三輪計程車,俗稱「嘟嘟車」,對許多人而言是個非常方便且愜意的交通工具。住在首都可倫坡的羅琳認為,嘟嘟車也是傳福音的禾場。在一次搭乘嘟嘟車時,羅琳發現這名友善的司機非常樂意與她談論宗教信仰。羅琳決定下次再搭嘟嘟車時,要向司機傳福音。

羅馬書一開頭,保羅就宣稱自己是「特派傳上帝的福音」(1章1節)。希臘文的「福音」一詞意思是好消息。保羅實際上是說,他的主要任務就是宣講上帝的好消息。

這好消息是什麼呢?羅馬書1章3節說,這福音是關乎上帝的兒子,這好消息就是耶穌!上帝要告訴這世界,耶穌降世為要拯救世人脫離罪惡與死亡,而且上帝已揀選我們成為傳遞好消息的管道。我們真是何德何能!

耶穌已讓所有信徒都有特權去與人分享這個好消息。我們從祂「受了恩惠」,就要去帶領其他人來信服真道(5-6節)。不論是在嘟嘟車上或是在任何地方,上帝已經讓我們成為奉召特派的使者,要我們將這激勵人心的好消息傳給周遭的人。願我們像羅琳一樣,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找機會向人述說關於耶穌的好消息。

— 費思睿(特約作者)

耶穌,謝謝祢使用我來傳揚好消息。願聖靈今天賜我
足夠的勇氣和愛心能與人分享福音。


在傳福音時你會遇到什麼阻礙?你可以用哪些恩賜或愛好來向人傳福音?



全年讀經:
耶利米書9-11章;提摩太前書6章


靈命日糧 : 信心的試驗

讀經: 創世記22章1-3、6-12節


這些事以後,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創世記22章1節


我第一次帶兒子們爬山就去攀登科羅拉多州的一座高山,海拔至少4,267米,他們非常緊張。我也不禁自問:他們能應付這項挑戰嗎?途中,小兒子停下來休息很長的時間,且不斷地說:「爸,我走不動了。」但我相信這次的登山考驗能讓他們獲益良多,而且我希望他們信任我。在距離峰頂約1.6公里處,那一直認為自己已走不動的小兒子卻重獲精力,率先到達峰頂。他很開心,因他即便在恐懼時依然信任我。

當以撒與他的父親一起上山時,他對父親的信任讓我讚嘆不已。不僅如此,我更深深敬佩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特別是當他拿刀要殺兒子的時候(創世記22章10節)。縱使亞伯拉罕內心充滿困惑與痛苦,仍願意順服上帝。因上帝的憐憫,一位天使制止亞伯拉罕並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12節)。事實上,上帝從未打算犧牲以撒的生命。

當我們想將此特殊事件套用在自己身上時,必須注意開頭的第一句話:「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1節)。透過這次的試驗,亞伯拉罕明白自己願意信靠上帝,並經歷上帝的愛與豐盛的預備。

正是在困惑、黑暗與試驗中,我們才能真實地認識自己和上帝。我們甚至會發現,試驗能讓我們更信靠上帝。

— 郭惟恩

上帝,我不知道現在是否正經歷祢給我的試驗,
但不論如何,我願信靠祢,並將我的未來交在祢手中。


你曾否經歷上帝對你的試驗?那是什麼樣的經歷,你從中學到了什麼?



全年讀經:
耶利米書6-8章;提摩太前書5章


靈命日糧 : 談論、相信、感受

讀經: 羅馬書8章14-21節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羅馬書8章15節


作家布赫納(Frederick Buechner)在他那本頗具影響力的回憶錄(Telling Secrets)裡說:「我家中有一條家規,就是不可談論、不能相信、不能有任何感受,而不遵守這規條的人就有禍了。」布赫納以自己的經歷為例子,說明這不成文的家規就是造成家庭失常的因素。在布赫納的家庭中,這個「規條」使他不得談論或哀悼自殺的父親,令他無法相信任何人,不能向人傾訴內心的傷痛。

你是否也有同感?我們當中有很多人以各種方式,學會忍受一種扭曲的愛,這種「愛」要我們對所受的傷害保持沉默或加以掩飾;這種「愛」以恐懼來轄制人、奴役人。

因此,我們一定要謹記耶穌對我們的愛,與我們經常體驗的那種讓人害怕會失去且有條件的愛,是截然不同的!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15節說到,藉著耶穌的愛,我們就不必活在懼怕中。當我們知道耶穌深刻、真實且無條件地愛著你我時,就能開始得享榮耀的自由(21節)。我們能再次自由地談論、相信及感受,學習坦然無懼地生活。

— 白茉妮

慈愛的上帝,有時我會害怕誠實地面對自己和別人,
擔心這樣做會失去別人的喜愛。求祢醫治我的心,幫助我
相信祢的愛所帶來的榮耀、自由及喜樂,並能為此而活。


有哪些不成文的規條是讓你被愛、被接納的條件?若你知道不必遵守這些規條就能得到愛,你的生活會有何不同?



全年讀經:
耶利米書3-5章;提摩太前書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