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舒適的生活,有什麼不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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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lian Panga ,印度

翻譯:Abby ,中國

什麼樣的生活才算得上舒適呢?是剛剛好夠生活所用?還是有比所需的多一點點就好?又或是需要綽綽有餘?

這些年,人們對舒適生活的概念有了轉變。對老一輩人來說,有飯吃、收支平衡並有一點小小的積蓄以備不時之需就是舒適生活了。但是,對於現代人來說,這只是基本所需。

我記得,我小時候父母只買得起一輛摩托車。在當時的印度,大多數家庭日常上下班都是騎摩托的。幾年前,我決定用我的積蓄給他們買一輛小型二手車。但父母認為,車不是必需品,是奢侈品,他們用不到。他們認為積蓄要花在重要的事情上。然而對我來說汽車則絕對是必需品。

這大概反映出了現在的一種流行心態。如今,換一個更大更好的房子或汽車,用最新款的智能手機,度個豪華的假期,都是很常見甚至是必須的。 如果你走在印度任何大都市的街頭(這裡聚集了全世界最多的10-24歲的年輕人),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我是一個有工作的成年人,我可以負擔得起更好的生活方式」或者「享受舒適生活,有什麼不對的?這是我的個人選擇,又不會傷害其它任何人!」如今,全世界的年輕人都過着一種崇尚「更多」的生活方式——更多錢,更舒適,更奢侈。

在我看來,這些擁有遠超過他們生活所需要的人卻不真正開心。相反的,那些看起來擁有很少的人反而更快樂。比如生活拮据的一家6口人擠在約翰內斯堡貧民窟的破舊小屋;亦或是5口之家蝸居在印度班加羅爾的城市貧民窟的一個10*10英尺的小屋,吃了上頓沒下頓。然而相比那些富有的人,他們擁有更燦爛的笑容。這使我更堅信:財富和舒適並不等於真正的幸福。

不過話雖如此,並沒有人因此就不去追求更好更舒適的生活了——基督徒亦然。那麼我們很自然地要問到這樣一個問題:渴望舒適生活有什麼不對嗎?

我想從以下5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

1.我們的依靠在哪裡?

讓我們來先看兩種關於舒適生活的流行說法。一種是足夠即可,另一種是過度奢華。當然,在聖經里並沒有任何的經文說我們不應該尋求生活必需品,像是食物,衣服和住所。值得一提的是,耶穌告訴我們不必擔憂,因為天父知道我們需要這些東西,只要我們求,祂就給我們。(馬太福音6章25-34節, 7章7-11節 )

這在主禱文中有恰如其分的描述: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這裡讓我們學習到的功課是在我們日常所需上倚靠上帝,單單地倚靠祂。

聖經中也的確譴責了那些迷戀和追逐錢財的人。對奢侈生活無節制的慾望會使人不惜一切代價來追求財富。這種痴迷會產生可怕的後果,正如耶穌說的:駱駝穿過針眼,比有錢人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路可福音18章24-25節)

若舒適的生活使你信靠自己比信靠上帝多,並帶來驕傲自負和自我滿足,那我們就應該避開它。舒適生活本身不是罪。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將財富用在為別人而不是為自己謀福利。因為當我們樂意以別人的益處為先時,才真的表明我們對上帝的信靠。

2. 我們的使命

路加福音9章58節,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棲身的地方。這裡耶穌是說祂甚至連生活必需品都沒有。但這並沒有阻礙祂傳道授課、醫治病人、幫助窮人和激勵那些被社會排斥和無助的人。祂履行父的使命,但是一路上沒有太過舒適的生活。

難道我們不是也參與在上帝的使命中嗎?是的,當然是,而且這是一個終身的使命,需要我們全心全意地投入並做出承諾。因此,如果我們的舒適生活阻礙了我們完成上帝的使命,那麼我們需要停下來,反思和調整我們的生活重心。把上帝的使命作為我們生活的中心才能幫助我們更專註於永恆的回報,而不是暫時的收穫。

3. 我們的奉獻

耶穌在回答一個有錢的年輕人關於如何可以承受永生的問題時候說:要遵守誡命。少年說這一切他從小就在努力地遵守。然而耶穌指出,他有可能遵守了他與鄰居關係的那些誡命,卻大大忽略了他與上帝的關係。簡單地說,他愛財富比愛上帝多,這嚴重影響了他與上帝的關係。這個問題的核心是他的心並不在上帝那裡。當耶穌說完,他就傷心地離開了,並不願意迴轉歸向上帝。

在馬太福音6章24節,耶穌也說,一個人不能既侍奉上帝又侍奉金錢。他若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所以,如果說舒適生活是專註於金錢,並阻礙我們更進一步地認識和經歷上帝,那麼我們就處在疏遠和離棄上帝的危險之中。因為沒有什麼比上帝更值得我們全心全意地付出了。

4. 我們的服侍

耶穌毫不猶豫地脫去外衣,拿了一盆水,彎腰為祂的門徒們洗腳(約翰福音13章1-17節)。祂向世人展示了何為真正的謙卑以及我們應該如何更好地為別人而不是自己着想。像耶穌一樣,我們應該全心全意地榮耀上帝,無私地生活並慷慨地給予。

因此,與其積累財富和讓自己生活地更舒適,為什麼不利用現成的機會去愛和服侍那些弱勢群體呢?畢竟,照顧窮人、孤兒和寡婦以及受欺壓和被邊緣化的人是上帝賦予我們的責任!在甘於犧牲的服侍中彰顯的信心使得我們保持一顆順服,等候主使用的心。

5.我們的滿足

在如今這個高度推崇自我的世界里是基本不可能感到知足的。所羅門王在傳道書5章10節中說他貪愛錢,卻從來沒有因有足夠的錢而滿足,貪愛財富的人是永遠不會知足的。然而正如使徒保羅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可以知足(腓立比書 4章11節),藉著感謝上帝的恩賜,我們也可以學會知足。與其為我們沒有的東西憂愁,不如滿足於上帝賜予我們的一切。

在澳洲待了12年後,我有了份收入豐厚的工作並且過着舒適的生活。但為了回應上帝的呼召,我放棄了這所有的一切,回到印度做基督徒事工。經常有人問我:為什麼做出這樣的決定,走這樣的下坡路?

這是因為我意識到這個世界上的東西永遠無法滿足我。它們只會讓我們渴望更多,最終讓我們陷入失望、幻滅和毀滅的惡性循環中。我發現,只有當我把眼目定睛在我所有一切的源頭——我的上帝身上,我才能找到人生的真正目的和滿足。

因此,最終,我們要問自己的問題不是我們是否能過舒適的生活,而是我們是否過着真正喜悅和榮耀上帝的生活。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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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多少才不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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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nna Wiley,美國

翻譯:Eileen Shang,中國

“如果耶穌活在今天,他會有銀行存款嗎?”

“我到現在還沒還清助學貸款,日常花費卻照舊,這樣好嗎?”

“我是不是該給每一個遇到的流浪漢錢呢?可我身上從不帶現金。”

“上帝會支持我的401K養老金計劃嗎?”

“如果我持守十一奉獻,那我每周去三次星巴克是不是就不算罪了?”

我竭力追求在金錢上忠心敬虔。然而雖然我慷慨奉獻,但仍覺得自己做得不夠 。

我每年都有好多次下定決心要把自己的全部家當分給窮人,自己不留一分。雖然我從來沒有真正做到,但是由於困惑於不知該怎樣處置這些錢和為我所擁有的這些錢感到愧疚,我依然在恐慌中捐出不少。

聖經中明確要求十一奉獻,但在我們所處的這樣一個追求“再多一點”的時代,光十一奉獻真的夠嗎?十分之一是不是只是奉獻的最低標準呢?上帝對於奉獻更多的人會不會有額外獎勵?我們該把錢奉獻給誰呢?我竟深深焦慮,焦慮自己是不是個合格的基督徒,也焦慮自己做得夠不夠。再加上我對錢財問題的困惑,我的基督徒生活有時就變成了充滿焦慮的噩夢。

為了節省開支,我不經常購物,只是偶爾旅遊,並盡量少在外面吃飯。但在奉獻問題上,我很慷慨,而且並不覺得十一奉獻像別人說的那麼痛苦。除去那段艱難時光(大學畢業之後以及拿到第一份薪水之前),我一直感覺生活舒適又愜意。

作為一名公立學校教師,按照美國的生活標準,我絕不是有錢人,但我知道我這樣的生活已經非常寶貴。因為世界上還有幾十億人非常貧困,過着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

因此,我肩負着一份奉獻的責任!

我知道我要盡心盡責地管理錢財,但我不是也應該變賣所有家產分給窮人嗎?那我該怎麼生活呢?我能享受我的生活嗎?應該攢錢買房子嗎?我可以把錢投在401K退休計劃上嗎?

幾個月前,我那一直很靠譜的車子忽然開始問題百出,恨不得車上每一處都需要修理,這裡400美元,那裡200美元……到了我需要考慮買輛新車的時候了。

去買新車的那天我壓力山大,倍感焦慮,因為我不知道我要做的是不是上帝所喜悅的。我猶豫着我是不是應該繼續開舊車,而把買新車的錢奉獻給有需要的人。耶穌難道不是會這麼做嗎?

問題不在於奉獻多少錢

我想在所行的一切事上討上帝的喜悅,我知道上帝可能會喜悅我有這樣的想法,但我並不確定我的種種焦慮也同樣能取悅上帝。因為在這樣的焦慮中我並不能享受上帝所賜的自由。我在生活中所經歷的那些焦慮,所背負的那些愧疚,並不是上帝定意所賜的,上帝對於我的心意本是何等豐盛!是的,我應該經常慷慨地施與他人,抓住一切可以祝福別人的機會,但我不必把這些事情看做是親近上帝的前提條件。我相信我的奉獻和付出,無論是多是少,只要是出於愛並在基督里的自由,都必蒙上帝悅納。

相比要奉獻到某個具體的數額才算“足夠”,難道上帝不是更看重我有一顆喜樂、樂意奉獻的心嗎?

我開始真正意識到,這更多的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與心的問題。經過長久的思索和禱告,我開始明白問題的核心是:我誤解了恩典的意義。

我能奉獻的,我能付出的,永遠都不夠多。

靠我自己,所做的永遠不夠好。

我可以變賣所有家產,我可以一無所有,但如果沒有耶穌的寶血,我所做的一切都不夠。

也就從那時起,我開始不再糾結於金錢,而是定睛於恩典。

當我不再追問“我的奉獻夠多嗎?”“我的付出夠多嗎?”的時候,我才能夠慷慨地幫助他人,完全是出於對上帝的愛和對他人的愛,而不是出於得到上帝的稱讚。

我的財產並不是我的,我的存款也並不屬於我。這些都是上帝許可我來管理的恩賜。我相信,即使我做得不完美,上帝的恩典也足以蔭庇我,祂必會引領我的道路。

我祈禱自己能以上帝的心為心,能有上帝的眼光;我祈禱上帝能打開我的眼睛,讓我看見祂放在我生命中的各種機會,讓我帶着一顆愛和恩慈的心去奉獻。

*401k 是美國一項由僱主出資的退休儲蓄計劃。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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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比受更有福」?你確定?

what-really-happens-when-you-give-more-than-you-receive作者:Raphael Zhang,新加坡

翻譯:陳琳,中國

我們都很熟悉這句話:「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章35節)

但是為什麼呢?這不是有悖於常理嗎?畢竟,當你給予的時候,就要耗用自己的資源,它可能是身體方面的,金錢方面的,或者是情感方面的。難道不是接受會更好嗎?誰不喜歡收到禮物,受到關注和得到讚賞呢?

單單讀耶穌的話可能會讓我們誤以為給予很好而接受不好。但是事實並非如此。耶穌的意思是說接受是祝福,但是給予是更大的祝福。

那些接受多的人,給予的也多

我的內心卻並不太認同耶穌所說的。有好幾次,我覺得我很難把金錢、精力或時間奉獻給上帝或其他人,尤其是在我覺得自己都不夠用的時候。

當然,我不是說無論自身的處境怎樣,我們都要放棄所擁有的一切。我們當然需要關心自己,和儲備自己的資源。 「堆聚有時」,「保守有時」(傳道書3章5-6節),未雨綢繆一點錯都沒有。

然而我發現自己對於給予的掙扎源於一個更深的問題:在我的內心深處,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得到了多少,對於我所擁有的一切我也並不滿足。

當一個有罪的女人進到耶穌吃飯的屋子,用香膏抹祂的腳(路加福音7章36-50節)時,耶穌說因着她許多的罪都被赦免了,她就能給予許多愛。祂接著說,「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福音4章7節)

當我覺得很難給予愛的時候,是因為我忘記了從上帝那裡得到了多少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必須找出並解決是什麼讓我忘記了上帝給我的極大的恩典、慈愛和寬恕。

我意識到,當我明白上帝給了我如此之多時,我就更願意把愛給祂和其他人。只有當我真正明白,上帝已經厚賜百物給我享受(提摩太前書 6章17節),我才能成為一個“捐得樂意”的合神心意的人。(哥林多后書9章7節)

以下幾點是我在選擇給予時所學到的。

1、有施,才有得

這是一個簡單的數學邏輯。如果每個人都堅持不付出,要從哪裡接受呢?但如果每個人都選擇互相給予,那麼每個人都可以得到。這難道不是一個雙贏的狀態嗎?

2、給予有助於我們學習知足

「我真的需要這個嗎?」每當我猶豫要不要給予的時候,我都會這樣問自己。幾年前,我向上帝保證不再買任何新襯衫,褲子和鞋子,除非是我真的很需要。看一眼衣櫃,我就告訴自己已經足夠了;我要治死在地上的慾望,那些想要看起來很好,想要贏得別人讚美的慾望(歌羅西書3章5節)。因為如果我想學習為了上帝的國度,明智地管理錢財,學習“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摩太前書6章6節),那麼我就不能屈服於這樣的慾望。

這樣做,我可以把我的錢用在真正有需要的地方。有一個跟我交好的老婦人,在街上賣紙巾維持生計。從金錢角度衡量,她比我窮。然而,儘管她自己沒有很多,我卻看到她慷慨喜樂地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在這個方面,她是富有的,她的做法激勵着我要更多地給予。

有時,我會毫不猶豫地給她一些錢。但是有時,我發現自己不願意這樣做,因為我覺得我自己也沒有足夠的錢。在那些時候,我就問自己:「我是真的需要這些錢嗎?」然後我意識到不管我是否需要,她對金錢的需求肯定比我大。畢竟,我能有多少損失呢?不過就是在那個月的餐食上少花費一些罷了。於是我就大膽地給予,並且每一次我給她錢的時候,我都能感受到給予的喜悅。

3、給予有助於我們相信上帝的供應

每當我擔心給予后可能會遭受缺乏,上帝就用祂美妙的方式給我及時的供應。它可能不總以我期望的方式,在我預期時間發生,但我總能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上帝的信實。

這讓我真實地體驗到了上帝在瑪拉基書3章10節中的應許:「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我在天上的父是耶和華以勒(「耶和華必供應」的意思);祂知道我所需用的,祂信實地供應我。因此,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要相信」這些東西都要加給我了。」(馬太福音6章8節,32節,33節)

4、給予讓我們更了解上帝

我相信上帝呼召我們去給予,是因為給予能讓我們更好地認識祂。天父賜下祂的獨生子給我們(約翰福音3章16節);又讓我們到耶穌那裡(約翰福音6章37節);祂還把聖靈賜給我們(路加福音11章13節;約翰福音14章26節)。聖子給我們聖父的啟示(約翰福音14章6-9節;馬太福音11章27節),讓我們傳和平的福音,叫我們合一,才得以進到父的面前(以弗所書2章13-18節)。聖靈叫我們想起耶穌的教導(約翰福音14章26節),將受於耶穌的告訴我們(約翰福音16章14節);祂也給我們在各樣的服侍上不同的屬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章4-11節)

在給予時,我們能更多地明白上帝的心意。就好像是參與我們所愛之人喜歡的活動可以幫助我們更多地了解他們一樣。事實上,上帝的話告訴我們,生活的主要目標是了解和認識主(耶利米書9章23-24節)並通過在團契里學習祂的生平經歷,來更多地了解和認識耶穌。(腓立比書3章10節)

5、給予是來自上帝的禮物

你有過這樣的經歷嗎?當你熱情地在歌曲中敬拜時,你確信無疑地知道,這就是你被造的理由——為的是要讚美上帝。我有過。那時,我會覺得我好像已經實現了我人生的目標,我心中充滿感恩,感謝上帝創造我並讓我能夠享受對祂的欣然敬拜,我相信這也是祂所賜的美好禮物。

想象一下被某個人深深地愛着卻不能用任何方式去回報這個人,那該是多麼悲慘的一件事啊!愛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能夠回應給你愛,並為你付出如此多的那個人。我非常感謝上帝在創造之初就給了我回應祂的能力——無論是用讚美的歌聲,還是獻上我的時間、金錢和精力。

因此,我明白了給予不僅是在榮耀上帝,它本身就是上帝給我們的禮物。上帝不需要我們給祂什麼,但是當我們回應祂的時候,我們就會經歷喜樂。祂也悅納我們回應給祂的愛。這就如同雖然父母不需要,我們仍然很樂意報答他們的恩情一樣。

於是,我明白了耶穌為什麼說,「施比受更為有福。」當然,給予和服侍有時,接受和休息亦有時。我們要學會用上帝賜給我們的智慧好好管理資源。

好好思考一番,給予根本就是上帝給我們的一種快樂和特權。所以不是我們必須給予,而是我們樂於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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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用福音定義自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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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dy Zhuang,中國;封面繪圖:閃電小熊,中國

一個人的價值該由什麼來決定?在這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裡,總有人見識比我廣、收入比我豐厚、打扮得比我漂亮、家庭比我幸福……當我陷入這樣的比較時,難免一不小心會覺得自己一文不值,直到聖經讓我看見——我的價值是那位創造我和救贖我的上帝所賦予的。

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類(創世記1章27節),使我們有感情、有理性和心靈可以來敬拜祂(馬可福音12章30-31節)。祂也猶如工程師兼藝術家,讓每一個人的受造「奇妙可畏」(詩篇139章14節)。而耶穌基督更是把自己掰開,分給每一個願意接受祂的人(哥林多前書11章24節)。

福音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用自己的寶血贖買了每一個願意相信祂的人。我原以為這只是在強調我們「得救」的事,後來才明白,原來其中包含了兩個含義。第一,我們需要得到救贖。因為罪的緣故,我們本不配來到上帝的面前,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洗凈我們的罪(因為唯有耶穌基督是純潔無暇的),我們才有機會回到上帝的面前;第二,為我們捨命的基督本有與上帝同等的地位,身份是何等地尊貴,因此,祂將自己的生命傾倒給我們時,就已為每一個接受救恩的人傾注了無限的價值。同時,福音也讓我們看見,上帝是何等珍視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願意付上如此大的代價來贖買。馬太福音16章26節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魯益師(C.S. Lewis)也曾這樣描述說:「與我們開玩笑、一起工作、結婚,被我們斥責和剝削的,是一些不朽的生命。」所以我想,或許只有「不朽」和「大於全世界」這樣的詞才足以用來形容一個「人」的價值吧。

至此,我才放下驕傲,接納真實的自己。原來,無論我做得好或不好、做到或做不到,都不能影響我在上帝眼中的價值。我所擅長的不值得誇口,我的軟弱也不足以讓我自暴自棄。雖然曾經纏繞着我的困惑以及負罪感偶爾會讓我「感覺不太好」,但一想到自己在基督里被賦予無限的價值和被完全地接納,就感到釋然了。

當保羅談到信徒該如何看待使徒的身份時,他也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哥林多前書4章3節)。因此,我們並不需要跟別人比較,甚至無需太過看重別人對我們的評價。我不是說要把自己封閉起來,而是當我們可以不再過分在意別人的評價時,或許反而會更有勇氣去愛,甚至體會到更深一層的「自由」,因為「判斷我的乃是主」 (哥林多前書4章4節)。我會思考自己所說或所做的是否出於對上帝和對人的愛,還是出於恐懼,抑或是為了得到別人的稱讚。如果是出於對上帝和人的愛,並基於上帝的真理,即使別人不領情,或遭人揣測和傷害,我知道上帝依然看我為寶貴。如此一來,我也享受了愛的自由,可以安心並真心地付出,去安慰和幫助別人,也希望看到別人快樂。

正是因為福音使我看見並相信自己在基督里的價值,我才可以輕看自己的失敗,把每一次的經歷看作自己成長的階梯,單單定睛仰望上帝,從祂那裡汲取更多勇氣和力量去行出愛。同時,我也開始明白,任何自身的行為、才能和驕傲都不能增添我的價值,因為上帝才是那位真正賦予我生命價值的創造者。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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