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性,想問卻不敢問,想知道更多卻又面對掙扎的各方面都可以在這裡找到。雅米陪你一起面對這個重要又深刻的話題

戰勝「性侵」的噩夢——我是如何學會原諒自己的

作者:Nelle Lim,新加坡

翻譯:Penny Lau,馬來西亞

我曾被一位教會的資深同工性侵長達四年之久。當時的我只有21歲,在當地的一間教會實習,想要探索全時間事奉的方向。她當時42歲,是門徒培訓部門的領袖。

這是個很經典的「性誘導」案例(儘管當時我還不知道這個詞)。在實習過程中,她特別關注我的個人成長情況。身為一個不太清楚自己能力狀況, 20剛出頭的年輕人,她的關注讓我喜出望外。能得到教會裡最德高望重的領袖之一的支持,我更確定自己是被上帝所呼召並有恩賜來服侍祂的。

有一次,她告訴我她被同性吸引,並且對我有好感。當時她把自己描述成一名受害者——被上帝殘忍地創造成這樣,卻永遠無法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對她而言,上帝是故意要虐待她,不給她心之所向。她覺得服侍上帝開始成為一種不斷需要否定自我的毫無意義的折磨。

我對她並沒有絲毫愛慕之情。但聽了她的故事後,我心中開始對她充滿了同情。不知不覺地,她所敘述的受害者心聲讓我開始想要幫她減輕內心的痛苦。我想要讓她看到教會對於被同性吸引的人來說可以是很安全的地方,並且我想要改變她對上帝的看法。

然而,事情並沒有按我所想的那樣發展。當時的我沒有看出她不僅僅是破碎和沮喪那麼簡單。為了填補內心的空洞,她還竭盡所能地讓我按照她的想法去滿足她。雖然她的表現顯而易見,我卻太不敏銳,竟然察覺不出她的問題。我若是不參與她的事工,她會心生嫉妒,她也會用不同的借口讓我內疚,好讓我答應和她一起出門度假。我要是拒絕她,她就會指控我,說我「就和上帝一樣」對她無情。雖然我知道她的邏輯以及她跟我相處的方式有很大的問題,但我就是無法確切說出哪裡有問題。

我竭盡全力堅定我的立場,但是她的確比我年長,又有權位,並且一直挑戰我的界限。在那幾年中,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一開始那麼堅持是不是對的,並且最終「選擇」了妥協。我以為她得到她所要的之後就不會再向我要求了。然而我的妥協卻使她開始變本加厲地挑戰我的界限。

她真的很會講故事。每每侵犯了我的身體之後,她總有一大堆的理由來為自己辯護。有時她還會調轉過來扮演受害者,說她控制不了自己。有時她會很「真誠」地答應我說不會再有下一次了。有時她會嘲笑我,說我無可救藥,好像是我反應過激一樣。有時她還會直接誘導我,讓我以為我自己也是想這樣的。

我感覺自己完全被困住了。因為深受她那些「自己是受害者」故事腳本的影響,也深怕我要是哪天不答應她的要求,她就會情緒爆發,我開始習慣性不想「再在她的傷口上撒鹽。」然而,我心裡無比痛苦並且為自己陷在這樣的情況中感到無比噁心。更加讓我不解的是,有時她還會很自然地變回我剛認識她時的樣子——一個非常友善、鼓勵人的姐妹。這讓我非常的困惑。究竟哪一個版本的她才是真實的?這個侵犯我身體的女人難道真的只是一個無法控制自己慾望的無辜受害者嗎?是不是不斷地給她機會悔改才是效法基督的做法?

當我25歲時,我終於決定擺脫這種生活,再也不跟她聯繫了。因為羞愧,我不敢把我的經歷告訴任何人。又加上一些其它的原因,我離開了教會也離開了上帝。

過後的三年我過得非常不安。我責怪自己為什麼會「允許這樣的性犯罪」發生。畢竟,她只是個受害者,我自己應該更堅強、立場更堅定才是。我以為內心深處那強烈的厭惡感是源自我因自己犯罪讓上帝憂傷而感到的悔恨。不過既然我已經離開上帝了,這些都不要緊了吧?

在我擺脫了她的束縛後,我以為我可以自由地過我想過的生活了。但是在之後的三年中,我不斷地做噩夢,更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這些都證明了我的解決方法根本不足以解釋和解決所發生的事情。

當那些噩夢愈演愈烈時,我終於決定去見心理諮詢師。在接受輔導的過程中,上帝出其不意地讓我看到過去的我是如何誤解了上帝的心意的。我發現上帝比我更加了解我自己。我過去總以為祂給我的都是次等品,然而我不明白的是,正是我所認為的這些「次等品」讓我學習和成長!帶著這樣的認識去曆數過去所經歷的種種事情令我無比感動。而這也很大程度上幫助我在接下來幾個月里克服一些信仰上的疑問轉而信靠上帝。

當我再次回到上帝的面前時,祂給了我勇氣向幾個要好的朋友講出我的經歷。讓我吃驚的是,聽了我的分享後,有些朋友告訴我他們其實一直都覺得那個姐妹有點不對勁,但是一直不懂要怎麼形容。其中一位朋友還說她也感到自己被那個姊妹操縱。朋友們對她的所作所為表達的一致憤怒讓我看清了這一切並不是我的錯——而是我被侵犯了。

我花了不少的時間才接受自己是受害者這個事實。一開始,我完全無法接受自己竟然被人誘導和操縱到這個地步。因為身邊的人總說我很機靈,也能分辨他人的動機。在我真正接受了自己所遭遇的事後,我又開始對自己有了其他各種指責。為什麼我那麼愚鈍,不早點發現她是個雙面人?要是那時候我沒有因她對我的關注而感到如此欣喜,或者我沒有那麼急於得到他人的肯定,我或許就能看清事實,不至於經歷這樣的事了!

接著,我就開始埋怨上帝。既然上帝知道我無法保護自己,那祂為什麼不保護我?我知道並不是上帝故意讓這件事情發生,祂也不會因為想讓我學習某個功課而給我這個試煉。因為那也太變態了,與聖經中所描繪的上帝形象和屬性截然相反。但是我還是不明白祂為什麼沒有阻止這一切的發生。難道我的身心不值得上帝來挽救嗎?

約伯並沒有得到答案,我也一樣。我能夠承認自己對整個事情的理解,與「祂大能的雷聲」比起來,只是「上帝工作的些微」和「細微的聲音」(約伯記26章14節)嗎?我能接受自己只不過如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所描述的那樣「彷彿對著鏡子觀看,含糊不清」么?

像約伯一樣,我要做一個選擇:要麼是在這樣的處境中依然相信上帝的美善、聖潔與大能。要麼是透過我的遭遇去解讀上帝的屬性。

因著之前的經歷,我無法再相信自己的主觀判斷,因而不能自信地選擇後者。但經歷了那麼糟糕的事情後,要我到底如何信靠上帝呢?

不完整的信息往往會令我們做出錯誤的判斷。從兩個因素出發我們有可能得到一個結論;但是要是多了第三個因素時,結論可能會大不相同。打個比方,在我清楚意識到自己被情感操縱之前,我只看到了兩個因素——a)我不想和她發生任何的身體接觸,b)我就是無力抗拒。結果,我只能責怪自己太不堅定才無法保護自己。但是當我知道還有第三個因素c)時,我明白了是她徹頭徹尾的操縱使我無法堅定自己的立場。我這才恍然大悟,該受指責的人是她而不是我。看起來似乎是我自己願意「妥協」的,但實則是在她精心粉飾的強逼之下我的被迫行為。難怪每一次受到侵害後,我都那麼沮喪那麼痛苦。如果是我情願的話,就不會有創傷後遺症了。

總結以上這些,我得到了兩個信息: a)我被性侵了, b)上帝允許了這樣的事發生。我可以因此得出結論上帝其實一點也不美善。或者我可以承認可能還有其它我沒有看到的因素?如果我能夠收集到完整的信息,我就可以解釋我所經歷的一切,並且和上帝的美善毫不矛盾了。問題是在我不能夠完全理解我為何會遭遇如此的處境時,我是否有足夠的信心全然相信上帝的心意以及祂的話語?

我掙扎了好幾個月。最終,我選擇接受這個事實——人類有限的理解能力是不能與無所不知的上帝相提並論的。而且上帝一直在其它方面不斷地向我顯明祂的美善。或許,我根本不需要知道上帝為何會允許這樣的事發生。

我需要知道的是,上帝的洞察迅速且精準。我明白了珍惜她最初給我的鼓勵並不等於我同意她隨意踐踏我。我也明白了,不論一個人受到了多大的傷害,他都沒有權利侵犯別人。我也發現,讓上帝來填補我內心所需的一切,使我能夠更清楚看到其他人的真實面目。這事之後,我也體會到把心事與一些信任的朋友分享是多麼重要,因為他們可能會看到我沒能看見的事實。當那個侵犯我的人最終因為這個事情被教會開除時,我明白了真正效法基督的回應不是對罪的縱容,而是幫助對方有生命的改變。

我已經不再責怪20出頭的自己不夠聰明,不明白這些道理了。

知道上帝有能力幫助我戰勝並醫治我過去所受的傷害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不否認有時我還會想到這些不愉快的事,偶爾也還會做噩夢。但是,學習原諒自己確實讓我釋放了自己的心去接受上帝的醫治。隨著時間的過去,我也漸漸在學習如何原諒她。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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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吸引:當「我」成為了「他們」的一員(有聲中文)

作者:Naomi Goh,新加坡

翻譯:兩小鹿,中國

語音播讀:Angel,香港

*文中圖片來自PEXELS

「我很確定你不是異性戀。」這句話深深地觸發了我內心的恐懼。就在我和我的教會朋友們進行這次談話的前幾個月,不是異性戀——成為「他們」(同性戀)中的一員,就像我身上一個流血的傷口,我假裝看不見。

幾個月以來,我一直被這樣的問題困擾着:「對人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情感,我怎麼能區分浪漫的愛情和朋友之間的愛呢?」「如果我對某個接觸到的男性或女性產生了同樣炙熱的喜愛,難道不是說我被他們吸引了嗎?」「我難道是雙性戀嗎?」我問得問題越多,就越覺得我感受到的這種吸引不僅僅是友情。

上面那句話徹底把我做一個正常基督徒的希望抹殺了。

那時我19歲,信主不久。一想到我是一個如此「反基督教」的人,我就害怕。我現在該怎麼辦?要是教會知道了我的事情會怎麼看待我?又會怎麼看待我作為教會領袖的父母呢?

很快,這種恐懼就變成了無法擺脫的羞愧和內疚——被教會視為異類的可能性就像是皮膚上永遠洗不掉的污點。焦慮快要將我吞噬,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我試圖將這個想法拋到一邊。我絕不想跟同性戀沾上任何邊兒。

然而我的努力是徒勞的。我發現自己每天都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被同性吸引的新證據。漸漸地,很多謎底都揭開了——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比起男性角色我總是更喜歡電影中的女性主角,為什麼我從幼兒園開始就痴迷於我的女老師,為什麼我更喜歡女生樂團而不是男生樂團。然而,我發現得越多,我就越害怕——我再也不能否認,「我」已經成了「他們」的一員。

我等了兩個月才開始向別人提起我的性取向。當時,我正在和牧師分享我在基督徒生活中遇到的掙扎,卻覺得應該利用這個機會來問一些關於上帝和同性戀的問題。

由於害怕她給出的答案,我在內心裡爭戰着。在我們談了大約兩個小時的時候,我突然不小心蹦了句:「《聖經》是怎麼看同性戀的?」

她停了一下,定睛看我的臉:「你為什麼要問這個?」

我開始感覺到內心翻江倒海,心怦怦直跳。我無法收回我的問題;我該怎麼辦?我小心翼翼地說,我稍後會作出解釋——我需要時間來整理該怎麼分享我「同性吸引」的事情。「你為什麼要問這個?」她重複道。「我想……我可能是雙性戀?」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感到一陣眩暈——就像這不是從我嘴裡說出來似的。就在情緒激動之際,我的牧師輕輕地感謝我與她分享了我的秘密,並提醒我,知道我是雙性戀並不會改變她愛我的事實。那天晚上,她為我禱告,並把我的痛苦交託給了上帝。

事後看來,那天晚上也許是上帝把這個問題掛在了我的嘴邊——是祂要使用我在同性吸引上的掙扎來榮耀祂自己。祂透過我的牧者來向我展示祂的愛,也讓我和這個姊妹開始了一段屬靈友誼,讓她最終可以陪伴我征戰至今。

作為一個被「同性吸引」困擾的基督徒

雖然當我說出我的秘密,明白自己再也不是唯一一個知道我有同性吸引這個秘密的時候,我感到無比釋放。但是,對於之後我該如何繼續過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我仍然感到困惑和不安。

在我意識到自己被同性吸引之後,我感覺自己就像每天都在雷區穿梭。我不知道該如何抑制自己對遇到的女孩們的強烈好感,於是每當我發現自己又被某個女孩子吸引的時候,我都會自責上好幾天。我每天都在焦慮中度過,擔心一旦我放鬆警惕,就會在不知不覺中對我的女性同伴犯下罪行。

幾個月後,我發現我開始因為被同性吸引而感到自我厭棄,我越來越沮喪,因為我的焦慮讓我情緒失常。我的學習與社交也出現了問題。

當我的牧師遞給我一本《在潔凈中等待:關於基督教信心與同性戀的反思(桑德凡,2016)》的時候,我第一次聽說了Wesley Hill這個名字。Wesley的書展示了他作為一個經歷同性吸引的基督徒的殘酷生活,然而他卻立志畢生遵守上帝的的明確指示——即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罪。

讀了Wesley的故事,我哭了。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內心,完全寫出了我對與姊妹們交往的恐懼,以及我對永遠無法得到我渴望終生的親密感和伴侶的恐懼。

自從我承認了我被同性吸引之後,我一直感到上帝在我的焦慮和悲傷中安慰着我——「你並不孤單」。然而,當我讀完Wesley的書時,我徹底崩潰了。

在其中一章里,Wesley提出了他關於聖經是否說被同性吸引的基督徒都要孤獨終老的見解。答案是否定的,Wesley在接下來的這一段落中完美地總結了這一點:

治癒孤獨的方法——如果在上帝那裡有這樣的東西的話——就是反覆地學習按照下面的方法做:去在教會中感受上帝的同在。

Wesley通過與他教會中的弟兄姊妹建立真實、親密的關係來應對孤獨。我真的無法想象自己能和一個在基督里的兄弟姊妹建立如此親密的關係。

對於我,除了與同性交往會讓我感到焦慮之外,要在教會裡完全敞開自己並分享我的掙扎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有幾次,我嘗試分享我精神上的問題和之前被性騷擾的經歷,得到的回應卻是尷尬的沉默。我的朋友們立刻改變了談話的主題,或者告訴我他們經歷過更糟糕的事,我應該「接受現實並好自為之。」

即使我如此厭惡這些情緒,但我的焦慮和被同性吸引的感覺卻仍然時時刻刻在我裡面,我要怎麼才能繼續前行?一想到要與他人分享我生命中的另一段經歷,我就想起當我鼓足勇氣去講我的過往時弟兄姊妹們的不屑一顧,這帶給我既尷尬又羞愧的痛苦回憶。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了困難。我發現我很難和朋友們建立健康的關係。受到性騷擾經歷的影響,我發現自己很難去愛和信任我的男性朋友們,即使他們不是肇事者。我也在建立友誼的過程中四處碰壁——我發現我很難去接受朋友的愛,但同時又因為朋友沒有滿足我的期待而失望萬分。我也開始生自己的氣。我到底有沒有可能和我的同齡人建立親密而彼此信任的友誼?

我長期以來對教會的怨恨最終演變成了對上帝的怨恨。上帝,如果袮對我去尋求同性戀關係感到不滿,為什麼要讓我被同性吸引?教會不應該是我體會袮愛的地方嗎,為什麼我感到我的教會不愛我?袮為什麼祝福了我周圍的人,卻讓我經受這樣的痛苦呢?是不是基督的救恩是給別人的,不是給我的,是嗎上帝?袮是真的愛我嗎,親愛的主?

我當時感到上帝是如此的冷漠和疏離。

恩典把「我」變成了「我們」

經過了幾個月艱難的禱告和讚美之後,我再次感受到了祂溫柔的鼓勵。在Wesley Hill 2017年在新加坡舉行的會議中,他仔細檢視了目前基督徒們對同性戀關係持有的態度。

一種是那些無法接受同性戀並譴責他們的基督徒,另一種是自由主義的基督徒,他們相信上帝會接受任何信徒——不管他們是否被同性吸引。我發現自己兩者都是——我想說「我天生就是雙性戀,因此不管我是否追求同性關係,上帝都應該接納我。」而每當我這樣想的時候我都會痛斥自己好讓自己厭棄作為雙性戀的身份。

而Wesley提供了另一種選擇——尷尬的中間狀態。上帝的話語中關於追求同性戀關係是一種罪是毫無疑問的,但與此同時,基督的寶血也確保了我們稱義——無論我們的性取向如何。

選擇中間狀態意味着兩件事。首先,這意味着我每天都要拒絕自己感受到同性吸引的那部分。這要求我在意識到自己對女性朋友有慾望時,選擇不再單獨與她見面,或者讓自己遠離那些有可能對我產生誘惑的場合。第二,這也意味着我要學會抵禦自暴自棄,接受耶穌基督已經洗凈了我的罪的事實。現在我可以毫無欠缺地站在上帝的面前了。上帝告訴我:「親愛的孩子,我知道這將是很痛苦的,但這是我希望你所在的地方。」

而上帝並沒有就此止步。即使在我對教會有那麼多苦毒的時候,祂仍然派了三個姐妹分別用她們各自不同的方式來接納破碎的我,並不斷提醒我,在上帝的眼中,我是多麼的寶貴和被愛。她們像愛親生姐妹一樣愛我。但她們也挑戰我,要我去愛教會裡的人,而不是等待教會來愛我。

以弗所書4章4-6節非常清楚地解釋了這一點:「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

我感到上帝在輕輕地向我發出挑戰:「你在我眼中是無比寶貴和被愛的。這也是為什麼不管你是不是雙性戀我都派了我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你而死,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姊妹那麼愛你。你已經得救了,和你其他的兄弟姊妹們一樣,成為了教會的一份子。你就是教會。不要害怕,我會幫助你愛他們。放膽去建立屬靈的友誼吧!」

到2018年5月為止,上帝已經催促了我7個月要我去學着寬恕和愛教會。在這幾個月的時間裡,讓我能夠去敞開分享我掙扎的人數從3個增加到8個。儘管在過去的這段日子裡,我一直在努力與我無法信任他人和不能夠愛他人的現狀做鬥爭,但我也每天都感謝上帝,感恩這些弟兄姊妹們給我帶來那麼多愛和歡樂。

在上帝的恩典和激勵下,我也決定要成為一名社會工作者,將我的生命貢獻給社會上那些被忽視的群體——無論是LGBTQ群體、性工作者、還是從第三世界來的移民勞工。我現在就讀於新加坡的一所大學,是社會工作專業的二年級學生,我期待看到上帝使用我來顯出祂的光,並向那些和我一樣曾被社會忽視的人們展現祂的愛。

當然,我的掙扎仍然還在。我仍然要每天去抵制追求同性關係對我的誘惑,就像我要有意識地把基督放在我一切關係的中心一樣。仍然會有一些夜晚,孤獨感將我吞噬,我不得不一邊哭一邊給姐妹們發短信請她們為我禱告。也有一些時候,我敗給了誘惑。然而,因着從上帝來的勇氣,我選擇每天充滿盼望地來迎戰我的「同性吸引」,因為基督會再來。那一天,我將不再感到孤獨或繼續被同性吸引困擾。因着上帝的恩典,我已經被洗凈,等待那一切都更新的日子到來。

 

*本文摘自Graceworks出版的《Good News for Bruised Reeds – Walking with Same-Sex Attracted Friends》一書,經其同意發布。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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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相關主題文章:做光做鹽

一位同性戀基督徒的自白(有聲中文)

作者:阿米,中國
語音播讀:馨寧,中國

*封面和文中圖片來自PEXELS & Pixabay

很多人認為「基督徒」這個詞是不能與「同性戀」共存的。因為「同性戀」這個詞代表着情慾錯亂的罪,而「基督徒」代表「光明之子」,自然是無法共存。

但是我,一位確信自己已經重生得救的信徒,在提及「同性戀群體」時,仍然想要使用「我」這個詞。因為「同性戀身份」對我來說似乎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屬性,就如原罪,在我出生之始,便根植於我的生命中。我逃不開,也擺脫不了。我更像是在成長過程中逐漸「發現」了自己的這一身份,而不是「變成」一個同性戀者。甚至在我重生得救,成為上帝所愛的女兒,成為光明榮耀之子之後,「同性戀身份」任然伴隨着我。在我看來,這就和自己的「中國人身份」一樣,難以改變。

在我重生得救后,我並沒有轉換成對立面,表達我對「同性戀」的不支持。我仍然是站在「我們同性戀者」這裡,心中滿含對我的「同類」的同情、不忍、理解,以及深深的悲憫。我多想對每一個在同性戀和基督教信仰裡面掙扎的,不敢對別人說出口的,甚至想要放棄這份信仰的弟兄姐妹張開我的雙手,給你們一個溫暖的擁抱。因為我明白你們所經歷的。

我出生在一個健康、幸福的家庭。我從未缺失任何父愛或母愛。用我媽的話說,我是泡在蜜罐里長大的。我從小就是一個善於結交朋友的人,無論男女我都可以跟他們做好朋友。小學時的我單純天真,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性取向”。但我在那時起便謎之非常對我們班的一個女生有好感。我能感覺到,她和別人不一樣。她從不穿裙子,整個人都是酷酷的感覺。我非常喜歡她,所以一直纏着她,也成為了好朋友。若她和別人玩得好,我則會嫉妒生氣。等我上了高中,相隔4-5年再和她聯繫時,發現對方已經交了好幾個女朋友。

所以,「同性吸引」這個東西好像就潛伏在有些人身體里,跟有沒有聽說過或知道“同性戀”這個詞並沒有關係。

升上高二,我的一位女生朋友告訴我,她和她最好的女性朋友其實是戀人關係。從她那裡我得知了很多這方面的知識。甚至她認為我也是「彎的」,因為我的「氣質」跟其他人不一樣。一開始我完全不認同。因為在之前,我也曾對幾個男生產生過好感。於是便對她的說法一笑了之,沒放心上。

真正令我對自己產生顛覆性認知的,是在很久以後,我開始做青春期的夢。本來有這樣的悸動或者萌動的夢是再正常不過。但是,令我非常震驚的是,我夢中的對象,都是女生。不是一次,而是每一次。

在夢裡,有時她是我的戀人;有時候她們只是性感的形象。我保證那時的我從未看過這方面的任何文章或影像,生活中也從未產生過任何類似的念頭。但她們就這樣突然闖進我的夢裡,令我震驚不已。

次數多了,我開始感到疑惑。於是上網查資料,了解這方面的信息。然後也開始反思自己過去的人生,才發現從小到大,我人生中每個階段和我關係最好的女生朋友,絕大部分都是同性戀者。我想,這可能是因為我潛意識裡被她們吸引。我在我自己還沒發現的時候,已經開始顯露「屬性」。我雖然也曾對幾個男生有過好感,但卻對女生屬於「迷戀」,無可自拔的那種。這種感覺就像是「毒品」,雖知道致死,仍不可自拔地被誘惑與吸引。

後來,我以學習忙碌為借口,越來越少去教會,最後乾脆就不去了,頓時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我知道這不僅是因為自己懈怠的原因,還因為我當初上網查資料時,了解到其實這個世界對於「同性戀」已持「開放」的態度,包括世界衛生組織WHO都已宣布它不再是一種「病」,而是「正常的」。所有反對者會被認為是「思想落伍」、「封建」、「歧視」。我開始覺得,我的確擁有和自己所愛之人結婚的權利,無論對方是男是女。

於是我便開始覺得基督教在對「同性戀」這一點上太封建。我變得非常不能理解和接受基督教的觀點。但同時也深知兩者在根本上是不可能共存。因此,我決定要放棄我的信仰。我甚至也想好了將來要麼和父母「出櫃」,做好一生與父母決裂的準備,然後跑去國外結婚;要麼我就「形婚」,欺騙父母,假裝自己很幸福。

但我很清楚,無論選擇哪一條路,結局也必然是覆滅、孤獨、黑暗。可哪怕我有其他任何選擇,我都絕不會選擇這條路。相信我,根據我認識的所有同性戀女生來說,若我們能夠「選擇」,沒有人會想選擇這條路。誰不希望自己過一個輕鬆的人生?但我們無力,且無可奈何。那時的我已感覺不到任何異性對我的吸引力,甚至有一些反感和厭惡,反而身心靈都深深地被同性吸引捆綁着。只要我願意,我很輕易就能一腳滑進「同性戀」這個如同「毒品」一般的圈子裡。但是感謝上帝,雖然我想要離開祂,雖然這個圈子離我只有半寸之遙,祂的愛卻一直都在,且牢牢地拴着我,保守着我的腳蹤。

當時我們這一批學生即將從主日學畢業,升上青年團契。於是教會主日學便在我們最後一次的聚會上舉辦了敬拜讚美會,邀請這批弟兄姊妹每人分享自己的生命見證。我那時已經快兩年沒去上主日學了,但他們說那是最後一次,讓我一定要去。我想,既然是最後一次了,那就去吧,反正畢業后,再也沒人可以束縛我,我可以徹底離開教會了。

可結局是,在那次的敬拜讚美會上我被上帝深深地觸摸,整個聚會中一直流淚不止。雖說不出這是為什麼,但我知道這是聖靈的工作。唱讚美詩時,我非常感動,從中可以體會到祂何等愛我。在那一刻,我終於降服在祂聖潔的愛里,不住地說,「謝謝禰,我愛禰,我願意一生跟隨禰。」

上帝所安排的時間點就是這麼奇妙。在我自認為「最後一次」參加主日學那次,就被祂的靈觸摸,用愛叫我回家。否則我不敢想象現在的我會在哪裡,做些什麼,可能還在思考,如何在國外悄悄地結婚吧……

讚美會後第二天,我們主日學團契要一起去外地進行為期三天的培靈會。如果說之前的讚美會是將聖靈的種子種在我心裡,那麼這三天的培靈會就是澆水、施肥的一個過程。我們遠離塵世喧囂和煩擾,每天清晨起來就先唱讚美詩、靈修之後才用餐。然後彼此分享,聽牧師講道等。在分享過程中,我講到了自己一直不願提及的生命痛處。就我在講的過程中,聖靈再次感動我,對我說,上帝非常愛你,祂為你安排這樣的人生路程,正是因為祂太愛你,要你經歷到祂的愛。那一刻,我哭了。

在這幾天的培靈會中,我每天內心都感到非常喜樂與平安,全身心沉浸享受在主里敬虔的生活中,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同性戀(雙性戀)這件事。我心中只有一個想法——我與上帝彼此相愛,我立定心志要一生做祂的門徒!

感謝主,祂沒有給剛剛「歸家」的我「冷卻」的機會,而是帶我過上一種屬靈、被祂充滿的聖潔生活,讓我牢牢地被“拴”在祂裡面,不再離開,而這一切是多麼的美好!每每回顧起上帝在我身上精心安排的一切,無法不讚歎臣服於祂的大能和智慧之中。祂在我自己都沒意識到的時候,就親手將我拯救於水火之中!

培靈會最後一天的靈修是一位弟兄分享他的靈命成長曆程。我當時剛剛禱告唱詩完畢,心情平安喜樂,但不知為何,在這個弟兄開口的一瞬間,一股強烈到我根本無法抗拒,名為「喜歡」的感情突然空降在我的心裡。我從未產生過如此強烈的這種感覺。我靜靜地坐在那裡看着他,感受着內心翻江倒海的變化。那一刻我沒有覺得他魅力十足,事實上,在我看着他的時候,都沒覺得他在我心中有任何「濾鏡」,他還是那個我認識的,普普通通的男孩子。因而,我相信,那一刻是上帝讓我「喜歡」上了他。不是我自己的「一見鍾情」,更不是惡者散播的誘惑,而是來自上帝的愛。

我至今也覺得不可思議,這大概是我短暫人生中經歷的最不可思議的神跡之一。所以,在我看到雅米之前的文章《基督徒對於同性吸引常有的三個誤解》,看到虔誠的基督徒仍然困擾在同性的吸引之中時,心中熱切充滿感動。我看到了上帝是如此恩待我,遠遠超出我所配得的!祂沒有責問我,懲罰我,或怪罪我,而是如聖經里浪子的比喻那般,在我選擇歸向祂之後,用愛擁抱我。

在我們所有的身份之前,例如女人、中國人、學生、異性戀、同性戀等身份之前,我們的第一身份,是上帝的兒女。在祂裡面悔改歸信之後,我們的靈魂就更改了住址,不再住在罪里,而是永久居住在聖靈裡面。這是不爭的事實。雖然有時,我們仍能感受到罪的試探,我也承認我偶爾仍會感受到同性的魅力,但它們不再像過去那樣捆綁我。我如今擁有了向它宣戰並得勝的力量!因為沒有什麼罪是祂無法翻轉的,沒有什麼捆綁是祂無法超越的。罪不再使我懼怕,因為我向罪已經死了,向上帝卻是活着!我以我親身經驗,保證這一點。所以在感到痛苦時,不妨試試向祂伸出求助之手。因為耶穌基督我們親愛的主曾答應過我們,憂傷痛悔的靈,祂必不輕看。(詩篇51篇17節)

感謝主,現在的我能夠擁有在祂裡面真正的喜樂與幸福人生——如果沒有經歷過這一切,便不會體會到,這些看似最普通的事,對於我們是何等的奢侈與珍貴!

我本不願提及我的那些過往,但是當我想到在世界的某個角落,還有和我同樣曾歷經痛苦的上帝的孩子,我就希望能透過這篇自述,讓你們看到上帝的光芒和愛,然後接受祂!願上帝祝福每一位看到這篇文章的你,上帝永遠與你同在。

「」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閱讀相關主題文章:在主里成長

基督徒對於同性吸引常有的三個誤解(有聲中文)

作者: Amanda Lim , 新加坡
翻譯: 夏天, 台灣
語音播讀:Jovial,中國
播讀後期製作:龐宏宇,中國

*文中圖片來自PEXELS

「我一點兒都不同意牧師今天關於同性戀的講道」。我們剛點了餐前甜點坐下來,Jenny就冒出了這句話。「他的觀點太狹隘了。那些被同性吸引的人,他們產生的好感是一種很自然的情感啊,並且,他們對同性的愛慕也是真誠的」,她說。

我很少看到16歲的Jenny對某件事表達激烈的個人看法。大部份時候,她在表達對人事的看法時,都是不置可否甚至小心謹慎的。因此,聽到她這次主動回應牧師今天早上的講道內容,我挺吃驚的。所以我決定,再多了解一下她想法的緣由。我隱約覺得,這一定和她自己的事情有關係。

當我們的冰淇淋鬆餅上桌后,我隨口問道:「你的朋友中有人被同性吸引所困擾嗎?」她含糊地說了些什麼,我沒聽清楚。「不好意思,沒聽清楚,你能再說一遍嗎?」我再問道。「我自己就是。」這次,她的聲音裡帶着一份堅定。

「其實我一點也不意外。」我停頓了一秒之後,說出了已經在腦海里演練了好幾遍的回答。幾個月來,我觀察到每次查經班或主日講道中提及有關性別問題和LGBT議題的時候,Jenny總是離席而去。但我從沒想過跟她提這個話題。

可是現在既然鍋蓋都被掀開了,我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假裝不知道,或事不關己了。

這是第二次有我輔導的青少年跟我講自己有同性戀傾向了。第一次遇到類似情況的時候,我驚訝到說不出話來。最後,那位青少年覺得她已經受夠了要一直抗拒內心的感受,最終決定豁出去了。

在此之前,我身邊從來沒有人被同性吸引困擾,我也從來沒有碰觸過這個話題;而且我從不覺得自己需要去了解更多相關的知識,我覺得自己當一個吃瓜群眾就好。但是上帝開始讓我意識到,我需要去關心和接觸這群人,並且要在愛中向他們闡明祂的真理。

誤解一:我們只要知道聖經上說同性戀是罪就足夠了

有一次我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問我是如何看待同性戀關係的。認真思考後,我給出了一個「符合聖經」的標準答案:「聖經教導我們是上帝創造了性,並且性只能在一男一女的婚姻之中存在。性的創造並不是為了同樣性別的兩個人。我相信聖經,因此我認為同性戀行為是錯誤的。」

我的朋友回答說他尊重我的信仰,但他非常反感教會裡反對同性戀的講道。我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教會裡的人並不是真正關心這件事情。每次當我想多問幾句的時候,他們就開始反駁,並且拒絕我。我覺得這個話題的正反兩方都需要更多了解彼此的想法。」

雖然猝不及防地被這位朋友打臉,但我知道他的觀察是對的。我還真的碰到過好幾次,特別是在教會的時候,我們總是冷冷地說:“同性戀是錯的,因為聖經這麼說了。”我們還會引用羅馬書1章26-27節的經文和創世紀第19章索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來支持我們的觀點,於是一場討論就這樣畫下了句點。沒有人接着提出問題,或者試着挑戰我們說的這些話。同性戀行為就是錯的──走的時候我們帶着更加堅定的信念,對那些在同性戀中掙扎或者有同性戀傾向的朋友又多了幾分冷漠。

也許是因為我們當中的大部分人並沒有過這樣的掙扎,所以我們也不曾花時間思考如何真正去愛,去接觸,去與有同性傾向的朋友相處。當被追問「既然同性戀是‘天生’的,為什麼又會是錯的」 時,我們卻發現自己無法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然後,我們就會被貼上盲目的信徒」和「恐同」這樣的標籤。

回到我和Jenny的對話上來。我後來花了幾個月的時間,和她一起一對一地查考聖經,找出上帝在創造人類時的旨意究竟是怎樣的。雖然到最後她覺得她還沒有準備好接受上帝的旨意,我仍然感到非常感激。至少我們有時間一塊討論,且這段時間給了我聆聽她的想法和了解她的掙扎的機會,讓我也能試着用最有愛的方式,跟她述說上帝的真理。在這整個過程中,我也慢慢地看見,其實我們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都需要上帝的恩典。

誤解二:一切都是選擇的結果,同性戀者是故意選擇活在同性戀的生活模式里的

一個用來支持同性戀行為的最強大的論點就是:同性戀是我們無法選擇的。正如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膚色、身高、性別、和出生在哪個家庭這類情形一樣。

我的另一個同樣也有同性吸引困擾的基督徒朋友, 跟我分享過類似的心情。他說,那種感覺是從心底自然生髮出來的,且久久不散。「那種感覺就像你渴望去愛也渴望被愛,只不過那個對象是同性。我覺得如果我追隨我的感覺,我就可以被接納並得到我渴望的親密關係」。我的朋友這麼說道。

當我了解了我有幸輔導過的兩位年輕女孩以及其他好朋友們的生活經歷后,我才明白,原來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同性吸引,這樣的感受背後不一定有什麼特殊的因素。有些人在他們的成長環境中,不曾接觸同性傾向的人群也沒有類似的任何經歷,但他們仍然會受到同性的吸引。

當然,你大可以說這些在同性傾向中掙扎的人們,最終還是有權利選擇繼續或停止他們的同性戀行為。但我認為,這些所謂的“選擇”並非是直接了當說放下就可以放下的,它們往往需要付上極大的代價。

有些人為了要遵循上帝對人類創造的旨意而努力抵抗着同性戀傾向多年,但至終還是屈從於他們內心的慾望。甚至對於那些下定決心抵擋他們內心感受並順服上帝旨意的人,也無法保證有一天他的性取向會被改變。身受同性傾向困擾的牧師兼作家Vaughan Roberts曾說:「上帝當然有能力改變我們的性取向,但祂並沒有允諾祂一定會這樣做,至少祂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改變我的性取向。」

誤解三:同性戀者是一群異類

雖然我們從來不會這樣說出來,但是我和我的朋友們(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對同性戀者的談論卻暴露了我們有意地把同性戀者看為是異類。跟貪婪、酗酒、誹謗、欺騙和其他的種種罪比起來,同性戀常常被視為是更有爭議且更嚴重的罪。

然而哥林多前書6章 9-11節清楚地把這些行為一一列舉出來,提到在上帝面前它們為同等的罪,這點提醒了我們,(舉個例子)一個貪婪的異性戀者並不會比一個同性戀者更加公義。

我幾乎能聽見那些受同性吸引的朋友們在吶喊說:「你怎麼可以把我對同性的喜歡與貪婪、誹謗、酗酒這些不好的行為相提並論呢?這些都是會傷害他人的罪行,而我的感覺並不會傷害任何人!」

身為基督徒,我們相信聖經所說的。但在面對受同性吸引的朋友時你要如何幫助ta認清ta對同性「自然」的愛慕之情是人類墮落後罪性的結果,而並不是上帝創造性別的真正目的呢?我們要怎樣才能除去我們心裡自以為比別人好的論斷心態,在謙卑和愛中向人傳講上帝呢?

我對這個挑戰的看法

我認為基督徒看待這個挑戰可以從兩個方面出發。對那些從來沒有同性吸引困擾也沒有親近的家人或朋友有過類似困擾的弟兄姊妹來說,這正是我們關注這個議題並關心同性戀群體的時候。我們應該認真地思考和禱告要如何以他們需要的方式和他們接觸。我們可以從簡單的提問開始,聽聽他們的經歷和故事,比方說,你可以問:「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發現自己被同性吸引的?」,「身為同性戀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或者「現在有沒有什麼地方我可以幫到你?」

在我們試着去融入他們的時候,我們必需要能夠不在乎他們怎樣回應,而持續無條件地愛他們。

對於我們當中有些自己或親人朋友中有同性戀傾向的,則是要持續地將自己紮根在上帝的話語中。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同性戀聲勢越來越浩大,看起來更酷,甚至快要成為主流文化的社會裡,順從我們內心的感受,似乎成為無可厚非的事。

但是,在努力做到「做真實的自己」和「愛我們的鄰舍」且要避免被貼上古板和恐同人士標籤的過程中,我們會不會讓真理打折了呢?如果真正的愛就是要在真理中彼此相愛呢?──這意味着即便會影響我們當下的和諧狀態,我們仍然要告訴他們上帝對人類的旨意究竟是如何的。

在我們的回應里,不僅要有上帝的真理,還要有祂的愛。單單指出同性戀是罪是不夠的,我們必需要願意陪伴那些在同性戀傾向中掙扎的朋友們,並在真理中愛他們。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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