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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命日糧 : 無根據的恐懼

讀經:

列王紀上11章34-39節,12章31-32節


[我就]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列王紀上11章38節


「我愛妳,我絕不會離開妳!」茱莉保存了她丈夫寫給她的訊息,讓她在懼怕時可以重看這則訊息。童年的創傷使茱莉擔心自己會被親人拋棄。她經常向丈夫要求保證,也總是焦慮不安地等著丈夫下班回家。

禱告與輔導幫助茱莉以積極正面的態度看待她的懼怕。她說:「我會根據丈夫充滿愛意的承諾來正視自己的恐懼。我會想,他的承諾是真的!然後我就不會再胡思亂想。」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也有這種毫無根據的恐懼。由於所羅門王晚年背叛上帝,上帝便應許耶羅波安:「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列王紀上11章35節)。上帝向他保證會將以色列民賜給他,只要他順服上帝(38節)。

但耶羅波安卻害怕百姓去了耶路撒冷,「在耶和華的殿裡獻祭,他們的心必歸向」猶大王羅波安(12章27節)。耶羅波安的恐懼驅使他另設拜偶像的丘壇,以免百姓轉向所羅門的兒子(26-33節)。結果耶羅波安受到上帝的審判(14章7-16節)。如果他能信靠上帝的應許,結果就不一樣了!

我們無須靠自己面對各種毫無根據的恐懼。上帝已經藉著聖經將祂的應許賜給我們,給了我們保證。期盼你我能讓上帝慈愛的真理照亮我們的心,也照亮我們的腳步。

— 黃嘉仁

你有哪些毫無根據的懼怕?
哪些聖經經文能使你得幫助?

親愛的上帝,請教導我如何看待恐懼,幫助我能順從祢。



全年讀經:
詩篇79-80篇;羅馬書11章1-18節


靈命日糧 : 與人為友

讀經:

馬太福音26章26-29節


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章28節


亞里斯多德說過,沒有人能和神成為朋友。為什麼呢?因友誼需要平等的地位,什麼樣的神會步下神聖的位階,與卑微的人類成為同等呢?

我很好奇,若亞里斯多德在耶穌與門徒共進最後的晚餐(馬太福音26章26-35節)的現場,不知他會做些什麼?因為耶穌這位萬有的創造主撇下天上尊榮的地位,成為卑微的人(腓立比書2章6-8節;歌羅西書1章16節),祂還告訴門徒,祂不再稱他們為僕人,乃稱他們為朋友(約翰福音15章15節)。

若亞里斯多德知道與耶穌同坐席的有哪些人,也會感到驚訝。其中有為羅馬人辦事的稅吏馬太;有反抗羅馬政權的奮銳黨西門(馬太福音10章3-4節);還有被稱為「雷子」的雅各和約翰(馬可福音3章17節)與安靜的腓力同坐。當耶穌把餅和酒比喻成祂的「身體」和祂的「血」,要為多人破碎和流出,「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章26-28節),我可以想像亞里斯多德一定會疑惑地看著耶穌,尋思什麼樣的神會為凡人而死,甚至為那些很快就會離棄祂的人(56節)而死?

這就是聖餐禮意義深刻的原因之一。上帝藉著耶穌成為人類的朋友,並使不同政治傾向、不同性情的人能成為朋友。當我們一起領受聖餐時,我們尊崇這位與人為友的上帝,祂改寫了友誼的規則,讓人與祂、與不同的人成為朋友。

— 霍薛頓

耶穌還改寫了哪些友誼的規則?
祂的榜樣如何幫助你跨越人與人之間的差異?

親愛的耶穌,謝謝祢使我與上帝、與他人成為朋友。



全年讀經:
詩篇77-78篇;羅馬書10章


靈命日糧 : 關心弱者

讀經:

耶利米書22章1-5節


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耶利米書22章3節


約瑟芬.巴特勒(Josephine Butler)是維多利亞時代的女權運動先驅,為當時被指控(往往是不實指控)為「娼妓」的婦女發聲,為社會大眾視為「最討厭的人」爭取權利。約瑟芬因為堅定相信上帝,促使她多年致力於廢除1860年代英國的《傳染性疾病法案》,因為這項法案對社會中下層女性極不公平,強制女性接受殘忍的醫療檢查和治療。

到了1883年,在英國國會辯論廢除這項法案期間,她在威斯敏斯特與一群婦女一起禱告。當她看見那些來自貧民窟最邋遢和悲慘的婦女,與那些高尚尊貴的婦女一同哭泣,一同懇求上帝保護脆弱的人,令她深受感動。最後她們都滿心歡喜,因為國會廢除了這項不公平的法案。

約瑟芬要眾人秉公行義的呼籲,正呼應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對那些作惡的君王所說的話:「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耶利米書22章3節)。上帝要護衛那些無法保護自己免受權勢欺凌的人。

上帝也會激勵我們採取行動,幫助我們看見不平等的事,讓我們為此發聲並採取正確的行動。上帝厭惡人們濫用權力,祂會增添我們力量,讓我們維護公義並捍衛弱者。

— 潘艾梅

跟隨上帝會如何影響你對待弱勢群體的態度?
上帝如何使用你來守護那些受到迫害的人?

慈愛的上帝,祢關心並深愛所有人,並不分貧富貴賤,
求祢幫助我,與人分享祢的慈愛與恩典。

憐恤是值得給出去的神聖恩典!



全年讀經:


靈命日糧 : 行在光中

讀經:

以弗所書5章8-15節


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以弗所書5章8節


家豪住宿的旅館房間,到了晚上似乎特別昏暗。他不禁擔心,假如半夜起來因看不見而滑倒,該怎麼辦?當晚家豪半夜起來時,很意外地看見床底發出一道光,照亮了房間地板。原來是動態感應裝置把燈點亮了,而這道光只有在他起身開始走動時,才會亮起。

聖經教導我們要專心行在上帝的光中。如同保羅告訴以弗所的新信徒:「你們該效法上帝,⋯⋯也要憑愛心行事」(以弗所書5章1-2節)。但行在上帝的光中會有什麼行為表現呢?

當我們踏入基督慈愛的光中,就會遠離自己的罪孽。這些罪包括淫亂、污穢、貪婪和拜偶像。保羅說:「不要參與暗昧無益的事,倒要把它揭露出來」(11節,新譯本)。當時以弗所盛行異教崇拜,但保羅的教導帶領新信徒回到正軌。他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8節)。他還說:「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9-10節)

行在光中有什麼好處呢?好處就是「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4節),祂會照亮你我的道路,使我們能「謹慎行事」(15節)。當我們帶著信心行在基督的光中,我們就能祝福他人,領人歸向這位真光之源。

— 雷翠霞

你如何積極地行在基督的光中?祂如何照亮你的道路?

親愛的耶穌,在這幽暗的世界裡,
願祢的光在我心中照耀,讓人找到祢這真光。



全年讀經:
詩篇72-73篇;羅馬書9章1-1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