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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不再堅持同性戀(傾情朗讀)

Why-Im-Not-Pursuing-Gay-Relationships2

作者:Raphael Zhang,新加坡

翻譯:覃函涵,中國

語音播讀:劉弟兄,中國

事情要從一個午夜說起。那天我跟一個我喜歡一年多的男生在一起。我們剛從一個同性戀酒吧里出來,然後就無意中聊起了基督教和同性戀的話題。

我們倆都是基督徒,但是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卻截然不同。他認為縱容同性間的情慾是不符合基督教義的,而我堅信上帝同樣會祝福基督徒之間的同性戀情。

之前我們也聊過這個話題,每次一聊起來,就會引起激烈的爭論。我認為既然對同性的渴望是天生的,是我們自己無法選擇的,上帝怎麼會禁止我們依天性而行呢?而他則堅稱聖經上說得很清楚,同性戀行為違背上帝的意志,是有罪的。

就在我們爭論得異常激烈之時,上帝忽然給了我一個念頭:「你的看法其他人也有。你只不過是借鑒了他們的觀點而已。為什麼你不自己探究這個問題,得出自己的結論呢?就算你錯了你又不會失去什麼,有什麼好怕呢?」

而在這之前,我對同性戀的支持一直都是毫無保留的。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對同性的渴望是在13歲的時候。17歲那年,我去網絡上了解過基督教對於同性戀的立場和觀點。有一些觀點對聖經的解讀說基督教是允許同性之間在彼此相愛的前提下跟從自身的慾望的。我認同這種觀點並開始尋找我的戀情——同性之間彼此忠誠、相愛、一對一的專屬關係。

既然上帝想讓我自己去探究關於同性戀的真相,我決定做一個在思想意識上完全公平、忠實和毫無偏頗的調查。所以,從2008年開始,我讓自己去閱讀與自己看法相左的觀點內容。另外,我覺得自己不應該在這個過程中戀愛,否則我的想法和結論可能會受影響。

接下來的7年裡,雖然我大量地研究傳統的聖經解讀是怎麼看待同性戀問題的,但這些觀點論據並沒有改變我,我自己仍然是支持同性戀的。而且與此同時,我也積極地為自己尋找戀情。儘管如此,上帝仍然在這段時間中帶領我,讓我看到了祂在這件事上的心意和祂對於我性別的設計之美。

發現漏洞

在我重新閱讀那些認為聖經允許同性戀的觀點時發現,它們不像我一開始看到的時候那麼可信了。這些言論有很多漏洞。它們往往基於一個假設的前提,而這個前提是有待檢驗的。要麼它們會有邏輯推斷上的跳躍,要麼是把聖經的某句經文單獨拎出來斷章取義。

我越讀越發現,這些觀點並不縝密。我開始問自己一些問題,比如:如果同性戀那麼好,為什麼上帝在聖經中,從舊約到新約一直貫穿始終地禁止同性戀行為?為什麼祂沒有像鼓勵異性間的婚姻一樣支持和鼓勵忠誠的同性關係?如果同性關係是符合上帝的意志的,祂為什麼沒有為同性戀人群創造出在形態上彼此契合補足的性器官?若不論是否是出於愛,同性戀行為都是錯誤的,我該怎麼辦?我要如何尋找愛?

其實,我掙扎的核心只有一個——我是否願意信任上帝,放下自己,完全降服?我緊緊抓着自己的觀點不放,是不是因為驕傲害怕?我是否真的願意去探求,並相信上帝對於同性戀的說法?如果上帝的意志與我自己的不一致,我是否願意相信祂會用祂的方式為我供應?

上帝設計的婚姻之美

當我逐漸拋開曾經支持的同性戀觀點時,上帝開始用各種事堅固了我心中的想法——同性戀是不符合祂的心意的。有一次,在我決斷未定的時候,祂讓我看到了祂所設計的異性婚姻的美妙之處。

這時,上帝已經讓我理解到為何男女之間重大的差異卻能讓兩性間形成和諧的互補關係。祂讓我看到,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完整鮮明地體現出耶穌基督與教會之間的婚姻關係。這種關係是如此的神聖,彼此互補相依,我忽然理解了這一切。

我了解到婚姻本應是一個持久、美妙聖潔的約定。在這個約定中,做丈夫的要能夠像基督為教會捨命那樣為自己的妻子捨命,而做妻子的應當像教會順服基督一樣完全順服丈夫。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 5章22-33節)。

我注意到,在聖經里上帝一直把耶穌基督稱為新郎(馬可福音2章19-20節,約翰福音 3章29節),把教會稱為新娘(馬太福音 25章1-13節,啟示錄 21章2節;9-10節)。而歷史的圓滿結局也被形容為上帝羔羊的婚筵(啟示錄 19章9節)。這讓我更加確定,上帝把我們創造成男人和女人是有原因的(創世紀 5章2節)。很重要的一點是為了通過婚姻使男人和女人聯結,讓他們在生命中活出婚姻深刻的聖約,以此展現出耶穌基督是怎樣愛教會以及教會是如何愛基督的。

我記得當我明白這個真理的那一刻熱淚盈眶。首先,上帝對婚姻的設計如此之美,讓我感動。它完全地展現了耶穌基督與教會之間榮耀而神聖的愛之約。其次,我明白了既然如此,放縱自己的同性戀慾望是不榮耀上帝的,因此我需要重新調整我的人生方向。

意識到潛藏的問題

以上是上帝如何從神學和思想上說服我的。緊接着祂又讓我看到了我情感上埋藏的問題。

在我支持同性戀的那幾年,我一直堅信同性戀是天生的,是我自然的本性。但是上帝幫助我意識到了那些導致我被同性吸引的潛藏問題。

上帝讓我看到自己一直以來都渴望得到父親的關注、肯定疼愛。雖然我的父親盡他所能了,我也很感激他,但他給我的也只能是他曾經從他父親那裡得到的愛,而我在成長過程中無法很好地理解和接受這種愛。

小學的時候,我一直渴望有人可以帶領我,教我如何做一個男孩子。在我整個中學時期,我都無法自然地融入到班級里其他的男生群里。我作為男生的自我認知讓我沒有安全感,我也不覺得跟男生在一起有歸屬感。

我現在才意識到,我在中學時開始被班裡的男同學吸引並不是一個巧合。對父親關愛的渴望,以及希望自己能像其他男生那樣有男子氣概,都轉化成了另外一種渴望——渴望得到理想型男生的愛和關注。這便成了我最初經歷的同性間的吸引。

上帝讓這些潛藏的問題浮出水面,祂也讓我明白了被同性吸引並不是我本身自然的天性,而是我更深層問題的體現,而我真正需要解決的是那個本質問題

我也知道要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再靠着尋求同性的戀愛關係了,而是應該用健康、正確的方式去面對。我需要為這些情感傷痛尋求醫治,好讓上帝補足我這些年一直匱乏的。

我也接觸到其他跟我一樣被同性吸引的人並了解了他們的故事。我發現他們潛藏的問題也都跟我的類似。我知道如果我選擇放縱自己的同性慾望跟另一個人在一起,我傷害的其實不僅僅是自己,也會讓對方的傷口更深。就像是兩個飢餓的人互相給對方喂沙子吃一樣。他們真正需要的是有營養的食物,吃沙子不僅不解餓,還會損害他們的身體,破壞腸胃,讓他們無法吃下真正有益的食物。

改變人生的經歷

毫無疑問地,那探索和尋找答案的7年時間改變了我的人生。雖然一開始我是支持同性戀的,也不願意改變自己的立場,但是聖靈在我心裡播下了真理的種子,並逐漸讓我堅信上帝對我的性別有着美好的設計。

雖然起初,我心裡不願意接受我所讀到看到的,但我發現自己逐漸在思想上認同了那些文字,並最終認識到這些話是真的,因為有住在我身體里的聖靈為我作見證。聖經說聖靈是「真理的靈(它)帶領(人們)進入和理解真理」(約翰福音 16章13節)。

記得在上帝挑戰我,要我自己去探究時所問的問題:「就算你錯了,你又不會失去什麼,有什麼好怕呢?」好吧,我還是有「損失」的。我失去了迎合自己的喜好,抓着自己的觀點不放的權力;也失去了讓自己過一種更舒服,更容易的人生的權力。但我也有所得。我得到了對上帝更深的信靠,因為我知道上帝如祂所說,是信實的。祂慈愛、公義的道比我自己的知識和理解要好太多。我也因此學會了讓老我死去,得以轉向上帝的真理、醫治和豐富的生命,由此得到了真實、長久的喜樂(約翰福音 12章24-26節)。

現如今,我雖仍然會被同性吸引,但我不再尋找同性戀情了,因為我想尋求的是與上帝之間充滿愛的關係。是上帝先來找到了我,並且祂如此愛我。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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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並非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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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phael Zhang, 新加坡
翻譯:奇奇,中國

被同性吸引並非我自己的選擇。

我在一個普通家庭度過了一個平常的童年。我的父母和奶奶都非常疼愛我,他們盡一切可能給我提供優質的生活條件,並對我百般照顧。我有一個弟弟。但是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一直都想要一個哥哥。因此,小學五六年級時,我把同班一個比我年齡大一些的男孩當做我的哥哥一樣看待。

我第一次發現自己被同性吸引是在青春期時。那時我在上初中,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我們班的一個男生。上大專時我也有類似的經歷,我喜歡上了一個同校的男生。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我把自己定位為同性戀者。

在這方面,我沒有人可以傾訴。不能夠跟朋友講,家人更不可能。於是我開始在網絡上尋找附近的同性戀社群。果然我找到了。我現在仍然能清晰地記得我第一次跟一個同性戀者在網上聊天時那種又緊張又激動的心情。

起初,是好奇心驅使我走近這一群人。但是時間久了,我會因為孤獨而去尋找跟我相似的人。最終,我無法忍耐寂寞,於是我決定找一個伴侶。

我小學的時候就成為了一名基督徒。但是由於我從那之後就再沒去過教會,也不知道在性向方面上帝教導的真理是什麼,所以我自己錯誤地認為繼續我的同性傾向是沒有問題的,上帝不會責怪我。於是,在那之後的10年裡,我嘗試了很多方式去尋找一個同性伴侶。也很多次地陷入同性性關係的罪里。

直到幾年前,上帝為此深深地責備了我。祂讓我清楚,屈服於我的同性傾向並非是祂的旨意。從那時起,祂開始帶領我走上逐漸被醫治和追求聖潔的道路。雖然我不再將自己認定為同性戀者,但我仍然會被同性吸引。這種感受每天都困擾着我。只是我知道,我要順服上帝!不可以在這件事上犯罪。然而被同性吸引的感覺對我來說就像是本能一樣自然而然。

如果我可以選擇,我一定會讓這樣的慾望立即消失得無影無蹤!那樣我的人生會多麼輕鬆!但是我不知道我能否在此生得到完全的醫治,還是要等到見到主耶穌的榮面時,我的身體和靈魂才會一同得到更新。

借用Wesley Hill(一位受同性吸引但選擇單身的基督徒作家)的話,我現在的生活是一種「潔凈和等待」的狀態。作為一個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藉着我們上帝的聖靈,我已經洗凈、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6章11節)。但我同時也在迫切地等待,等待着「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馬書8章23-25節)。

與此同時,我認為,雖然在性向上我沒得選擇,但我在其他事情上仍然可以做出榮耀上帝的選擇。我相信我被同性吸引的感受本身並不是罪,一個公義的上帝是絕對不會讓我為一個我無法自己選擇的事負責。然而,我如何應對這種感覺就會產生完全不同的結果:我要麼順從自己的感受而犯罪,要麼因此而更加信靠上帝和尋求祂的醫治。

如果你也在為一件你自己無法選擇的事掙扎,我希望我的經歷能夠鼓勵到你,去做一個榮耀上帝的選擇!

我可以選擇相信上帝是為了我好

有一段時間我對上帝很生氣。我無法理解祂為什麼讓我被同性吸引又禁止我遵從這種感受。我覺得這太殘忍了!祂竟然把我放到如此的絕地!為此我不斷地責怪祂。

然而,這麼多年過去,當我逐漸明白了上帝究竟是誰時,我的氣憤漸漸變成了對祂的敬畏,感恩和深深的愛。我們的聖父是一位多麼慈愛和良善的父親!主耶穌是我們多麼無私的朋友!聖靈是多麼可靠的安慰者和指引者!

我仍舊不清楚上帝為什麼允許我被同性吸引。大概只有當我親自見到祂的榮面時才能知曉。但在此之前,我選擇信靠祂的話「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章28節)我相信祂的用意是為了我好,而且祂也應許我會與我同在,共同走過難關。

我可以選擇更加信靠上帝

每當我感到被某個同性吸引,對他有不恰當的浪漫幻想時,我都會提醒自己及時將注意力迴轉向上帝。

有一段時間,我發現我最大的掙扎是對付眼目的情慾。於是我求問上帝為什麼我會如此掙扎。我聽到祂說:「你的眼目四處徘徊,因為你的心沒有紮根在我身上。」

事實的確如此。每當我刻意多花時間跟上帝相處——唱敬拜歌曲,讀經禱告,以及團契聚會,我就有更多的力量轉離我的同性傾向。經過這段經歷,我明白了為什麼聖經告訴我們要「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拉太書5章16-17節)

我提醒自己「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6章8節)。每當我掙扎時,我都選擇順着聖靈而行,為了蒙上帝的喜悅和得着永生而撒種。

同時我學會了在痛苦和匱乏時尋求上帝。在上帝的指引下,我明白了在我受同性吸引的面紗下埋藏着更深的問題。在成長的過程中,我經歷了關係上的破碎,這致使我開始通過不健康的方式來建立自己的男性身份,並得到所需的關注和愛。(我並不是說每個受同性吸引困擾的人都跟我情況相同)。所以每當我感到被同性吸引時,我就選擇把這種渴望帶到上帝面前。求祂來幫助和安慰我,也醫治我受傷的心。我用聖經里對男性的定義來不斷提醒自己,用上帝的標準而不是世界的標準來定義自己。同時,我也求祂帶領我與男性建立健康的友誼和感情。

就這樣,因着我的同性性向,我有更多機會信靠上帝。我選擇更靠近祂和向祂尋求醫治,選擇遵行祂的旨意而不是我自己的慾望。

我可以選擇以此榮耀祂

最近,上帝讓我看到如何能夠因着我同性性向的掙扎而榮耀祂。

我遇到了好幾個同樣受同性性向困擾的基督徒。他們來找我尋求理解和幫助。對於幫助這群人我是很有負擔的,而且我非常確信,正是因為我的類似經歷,他們才願意向我敞開。

另一方面,我的經歷讓我能夠理解他們的處境。作為一個有着同樣痛苦,為同一種慾望所困擾的人,我完全理解他們的感受。這種感同身受讓我們彼此聯結,也讓我能夠跟他們分享在我的經歷中上帝教給我的一切。另外,我必須很小心地跟他們相處,掌握好界限,以防任何一個人跌倒。

在我學會了怎樣有智慧地處理這兩方面問題后,我開始幫助更多有同樣掙扎的人,指引他們更加靠近上帝。

我可以選擇抓緊上帝的話語

世界上的很多人會認為我沒有在做真實的自己,會告訴我說我有自由做自己。他們相信自由就是能夠按照我的感覺去選擇我的性向。

但是美國神學家 Erik Thoennes說「人們認為若不遵照自己的感受生活就是虛偽。但是他們不知道,這其實是對虛偽的錯誤定義。不遵照我的信仰去生活才是虛偽。按照我的信仰,而不是我的感受去活,不是虛偽,而是真實!」

上帝教導我,是祂的話而非我的感受定義了我是誰。當我持定這個真理時,我就可以不顧我的感覺而真實地活着。我就是這樣堅持做一個真實的自我。作家Richard John Neuhaus說過,「在基督教傳統中,做真實的自己意味着做上帝要求的那個你。」

對於我的人生,上帝有着最終和絕對的主權。而我可以完全信靠祂,因為祂如此的愛我,也完全有能力把我塑造成祂計劃中最好的那個我。

我可以選擇用全力來愛上帝

我常常覺得自己沒有什麼能夠給上帝的。我總是覺得如果我不受同性吸引困擾的話,順服祂的旨意和侍奉他人都會變得容易得多。

然而,我現在明白實際上上帝更加關心我是否有那顆給予的心而不是我能給祂多少。聖經里有兩個我非常喜歡的故事。一個是寡婦的奉獻(馬可福音12章41-44節;路加福音21章1-4節),另一個是女人拿着極貴的香膏膏抹耶穌(馬太福音26章6-13節;馬可福音14章3-9節)。耶穌高度評價了寡婦,雖然她只奉獻了兩個硬幣,因「她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12章44節)耶穌看中抹香膏的女人的慷慨舉動,也同樣珍視寡婦的奉獻,祂說:「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馬可福音14章6節)

這兩個故事告訴我,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我能夠把我所有的都獻給上帝,不管數量多少,祂都會喜悅。祂所要的是我能夠全心全意地愛祂和信靠祂,把我的一生都全然交託給祂,包括我的努力和我的掙扎。

在學着全然信靠主和順服主的路上,我明白了祂會指引我未來的路(箴言3章5-6節)。雖然我在性向上毫無選擇,我仍然能夠選擇信靠祂和愛祂。當我如此去做時,我的選擇會令主喜悅,也會把我帶到更深的敬拜中,讓我得到醫治,和去幫助那些有同樣掙扎的人。

我懷着渴望等待着與我愛的上帝面對面的那一天。所以我要在生活中做聖潔的選擇。希望當那一天到來時,主看着我,對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馬太福音25章23節)你把一切都獻上了(馬可福音12章44節)。你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馬可福音14章6節)」

若是如此,我經歷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上帝是值得所有稱頌和讚美的!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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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幼軒:有一樣事比婚姻更崇高

Is-marriage-the-pinacle-of-love袁幼軒博士(Dr. Christopher Yuan)和羅莎麗博士(Dr. Rosaria Butterfield)
對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聯名回應

美國最高法院已將同性婚姻在美國五十個州合法化,美國大部分人都為此歡呼、慶祝。這個在各處驕傲地揮舞彩虹旗的世界曾經也是我們的世界。我們曾與我們所愛的同志朋友(LGBT: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群體)手挽手、肩並肩,深信同志朋友們才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真正家人。這就是我袁幼軒和羅莎麗曾協助建立的世界——一個追求尊嚴和平等的世界。不多久前,我們可能也會與這群人一起,為著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歡呼慶祝。這個裁決重新定義的,也不只是婚姻,還有人格。

在 1999 年,當耶穌基督向我們兩人分別顯示了祂的救贖恩典與慈愛之後,我們才領悟到,自己的不信以及這不信所帶來的對肉體情慾的崇拜,原來再也不是個人的選擇了。我們接受了跟隨耶穌就必須放棄一切的條件。我們也理解了悔改意味着要逃離所有最常面臨和最吸引我們的誘惑。但即便在我們悔改信靠基督之前,上帝已為我們準備了關懷和愛我們的基督徒。這些人成為了我們在基督里的新家庭,新兄弟姊妹、父親和母親。這些基督徒在我們根本不配被愛的時候,就主動地來認識和愛我們。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有基督徒來愛我們,接納我們,讓我們成為他們的一份子,又用聖經真理澆灌我們,向我們展現了基督的樣式。因此,當聖靈改變我們的心時,我們方才明白:“福音是要付出高昂代價的,而這代價也是值得的。”

最高法院裁決發布之後的日子和之前的日子並無兩樣:上帝帶着權柄與尊榮仍然坐在祂的寶座上。並且,有朝一日,萬國萬民都要屈膝,萬口也必承認祂是主、是王。

我們確信上帝所命定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結合,這也是耶穌在馬可福音10章6-8節以及馬太福音19章4-5節一再教導的真理。即使在我們的文化中,有些人認同大法官Kennedy在判決書中所寫的:“婚姻體現了愛的最高典範”,我們卻不同意。世上的婚姻並不能夠壟斷“愛”。“上帝是愛”(約翰一書4章7-9節)。愛的顛峰是上帝在基督里愛我們。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超越這份愛。

婚姻是奧秘,也是預表

實際上,婚姻是一個奧秘,也預表着一個更重要的真理。更確切地來說,愛的最高典範乃是基督愛祂的新婦(教會)。在以弗所書5章以及啟示錄21章裡面,聖經用婚姻來類比基督的救贖:這兩段經文中新娘(被救贖的罪人)和新郎(基督)在婚姻中的結合向我們表明,所有被救贖的人都是與基督進入婚姻關係了。唯有在基督里,一個人才能經歷完全的愛與接納。世上的婚姻與家庭雖然重要,但仍然是短暫的,而基督以及上帝的家(教會)才是奇妙的永恆存在。

我們沒能讓同志(LGBT)群體看到婚姻之外的另一個選項,那就是單身生活——在上帝所設立的社群,也就是祂的大家庭當中,能夠活出豐盛的單身生活。單身並不如同大法官Kennedy所寫的那樣,是“註定在孤單中度日”的,單身的人也可以擁有親密和充滿愛的關係。單身不是安慰獎。單身可以與婚姻一樣充實、一樣讓人滿足。

同志(LGBT)群體認為,將婚姻定義為一夫一妻是不公平的,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單身意味着無可忍受的孤單。作為教會的一份子,我們是否也在無意中參與編織了這樣的謊言?我們崇拜婚姻、貶低單身、對單身生活隻字不提。如果人們認為單身是不公平的,那麼也難怪會把婚姻當成了一種權益來爭取。正如同志(LGBT)群體向全世界呼籲尊嚴和敬重那樣,教會也該為單身男女爭取尊嚴和敬重。

決定性的時刻

有些人開始將美國最高法院對同性戀的裁決跟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對於墮胎的裁決拿來做比較。而我們確實也可以從反墮胎的運動中學到一門很重要的功課。現今,千禧一代反墮胎的人比之前幾代要來得多。這是因為,反墮胎的群體不再只是由福音派基督徒組成,並且他們也一改過往做法,減少抵抗活動,更多投身對未出生嬰兒的關心,並對意外懷孕的婦女們照原樣地去接納、關懷她們。這個注意力的調整給反墮胎運動帶來了重大轉變。我們是否也應該開始去關心同志(LGBT)群體,照原樣關懷他們呢?

這是歷史上一個決定性的時刻。這其實帶給我們一個契機,讓我們可以去忠心地為福音發光。那麼,我們是指引人去尋求婚姻,將婚姻看做是“愛的最高典範”呢?還是指引人們,無論已婚或單身,去尋求一個要付上代價的基督徒人生?去持續不斷地追求耶穌基督——那真正的愛的典範?決定權在於我們。

此文章寫於2015年6月28日,經袁幼軒博士授權發表。其英文版之前已發表於The Gospel Coalition, Ethics & Religious Liberty Commission 及 The Christian Post。此中文版亦由袁幼軒博士提供,經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此文章英文版請參見雅米英文網站


關於作者袁幼軒(Christopher Yuan)

袁幼軒博士目前任教於美國慕迪聖經學院,他的演講事工已遍及五大洲,主要議題為基督教信仰與性戀。Cover-Final-front-209x300袁幼軒博士同時獲邀在各類大型會議中擔當演講嘉賓,所參與的代表性會議或演講平台包括The Gospel Coalition, Ethics & Religious Liberty Commission,InterVarsity’s Urbana 以及 the Moody Pastors’ Conferences 與 Men’s Conference。袁幼軒博士的故事亦收錄在獲獎紀錄片《積極的盼望》(HOPE Positive: Surviving the Sentence of AIDS)中。他與母親袁蔣朗今女士合著回憶錄《不再是我:同性戀兒子與心碎母親的歸家之路》一書,中文版於2014年10月由校園書房出版(見右圖)。袁幼軒博士於2005年畢業於慕迪聖經學院,並於2007年在惠頓學院獲得碩士學位,主修聖經釋經學。2014年,袁幼軒博士榮獲伯特利神學院教牧博士學位。

關注袁幼軒博士及其事工:
christopher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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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羅莎麗˙巴特菲爾(Rosaria Butterfield)

羅莎麗曾任終身教席英語教授。她之前公開承認自己是女同性戀,並致力推進同志群體的社會平等。但在1999年信主后,羅莎麗開始認識到,在主以外尋找任何其他身份認同都有其罪性。與北卡羅來納州德罕市改革宗長老會(the First 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 of Durham)牧師Kent Butterfield結婚後,羅莎麗現已是一名在家教育孩子的全職媽媽、牧師太太,外兼作者與講員。羅莎麗目前正幫助基督徒更好地了解身邊或家人當中的同志群體,好使大家憑藉愛心越過性別傾向所帶來的標籤,更有效地分享福音。2012年,羅莎麗出版了她的信主回憶錄:《心回意轉——一位女同志不可思議的信主過程》(The Secret Thoughts of an Unlikely Convert: An English Professor’s Journey Into Christian Faith)(中文版由台灣改革宗出版社2014年出版)。她的第二本書《再無顧忌——一位女同志不可思議的信主歷程後記》(Openness Unhindered: Further Thoughts of an Unlikely Convert on Sexual Identity and Union with Christ)也已於2015年7月面世。她寫作的主題包括性戀、身份認同、基督徒群體,同時她也希望可以鼓勵所有人參與信實的基督徒生活與服事。

關注羅莎麗博士與其事工:
rosariabutterfiel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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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性傾向不再決定我是誰

Why-My-Sexuality-No-Longer-Defines-Me-1024x613作者:Risky Samuel,印度尼西亞 (原文以印度尼西亞語寫作);翻譯:覃函涵

我出生在一個基督徒家庭,從小生活的城市裡,大部分人也都是基督徒,但我的生活卻並沒有因此而變得輕省。跟大多數年輕人一樣,我也問題重重,特別是在自我認知這方面。我的家庭狀況很複雜。很小的時候,我就失去了父母的愛,尤其是父親的愛。因此,在成長的過程中,我一直對愛如饑似渴,也輕易受到周圍朋友的影響,常常到錯誤的地方尋找愛的供給 。我對父愛的渴望就讓我陷入了一段同性戀情。

一開始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誰不想找一個能接納自己、愛自己、滿足自己需求的群體呢?”我就這樣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着。我尋找的其實是家人未能給予我的愛和關懷。我當時也很感激我的同性伴侶。因為當時我的信仰狀況岌岌可危,是我的伴侶邀請我再次尋求上帝。我跟着他去教會,甚至還接受了耶穌作我的救主。我倆還積極在教會服侍,我也和他的家人一起慶祝聖誕節。沒有人過問我們的事情,因為沒有人知道我們其實是一對同性戀伴侶。

但是上帝的話語卻一直責備我,讓我不安。聖經清楚寫明,同性戀情是違背上帝心意的罪,在上帝眼中為可憎之事(利未記20章13節, 哥林多前書6章9-10節)。但對於我來說,讓我離開那個我熟悉和依賴了那麼多年的生活圈子實在太難了。我試圖給自己找各種理由:“我之所以這樣,不都是上帝創造的嗎”、“何況我並沒有傷害任何人”、“活在‘愛’里難道不是更重要嗎”……

這時,箴言16章2節給了我嚴厲的訓誨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上帝非常了解我內心深處的想法。上帝知道,我其實相信自己的心,勝於相信祂的話。上帝也知道,我愛我的戀情,勝於愛祂。我害怕自己已經陷得太深,無法回頭,更絕望自己是否還能恢復與上帝的關係。

我很感恩,上帝從未放棄我。當我最終決定全心全意順服上帝時,祂給了我力量,讓我從以前的生活中掙脫出來。整整有3年的時間,我都苦苦掙扎、對抗誘惑,努力不再陷入同性戀情。但讓我的狀況更加艱難的是,周圍讓我感到溫暖關懷的人,都是我從前同性戀圈裡的朋友們,而我的家人和某些知道我過去的人卻時常出口傷人。老實說,我現在仍會有掙扎,受到誘惑想回到同性戀,但是上帝的話語已經成為了我的避難所。

我也意識到,上帝對我的接納比世人對我的接納更重要。當我在絕望的邊緣掙扎,並開始指責都是周遭人事讓我變成這個樣子的時候,上帝的話語提醒我,即便我這樣的個人困境,也是可以被轉化的,這樣才“在他(我)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約翰福音9章3節)。於是,我受到鼓舞,繼續單單信靠上帝。我也認識到,生命的目的不是去滿足我自己的渴望,而是榮耀我的造物主——上帝。

當今的文化倡導即刻滿足。在這樣文化的影響下,我們期待所有事情都迅速開花結果,包括屬靈生命。我們指望藉著信靠耶穌,所有的問題都能得到解決,所有人都會支持我們,而不費吹灰之力我們也可以馬到功成。然而,我們生活的世界卻不是一個完美的世界,上帝的話語也告訴我們,我們在世上的旅途不會一帆風順。

上帝改變我們每個人的過程都不一樣。我的經歷跟你的可能不盡相同。但我們要記住一個共通的真理,那就是“我們要對這個過程有耐心”。一件美麗的珠寶只有經過長時間的淬鍊、打磨才能最終光彩熠熠。很多時候,我們的生命毫無進展,很可能是因為我們缺乏耐心,要麼過早放棄,要麼永久地向上帝關閉了自己的心門。這樣的結果就是我們又回到了從前的生活狀態。箴言16章32節鼓勵我們忍耐到底:“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制伏己心的強如取城”。

無論你過去經歷了什麼,讓我們重新堅定自己的決心,按上帝的心意而活。也不管我們目前狀態怎樣,花些時間,熟悉和牢記上帝話語中的真理,這樣我們才不會輕易被屬世的思想動搖。在這過程當中,我們肯定會泄氣、會跌倒,但是上帝會一直陪伴着我們,用祂大能的手幫助我們重新站起來。上帝知道、也理解我們所有的掙扎,並且祂會一直都在,對我們不離不棄。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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