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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勝性侵的噩夢——我是如何學會原諒侵犯我的人的(有聲中文)

作者:Nelle Lim,新加坡

翻譯:Nancy,中國

有聲播讀:Joya,中國

 

這不僅僅是她的手怎樣悄悄地伸到我身上,或者是知道這還會再次發生所帶來的恐懼。

她事後編造故事,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找盡借口。對我因此而被毀掉的狀態,她多加嘲諷,並歸罪於我,說是我把她引上了這條路。她把自己描繪成一個沒有其他人愛的受害者,如果我不再給她機會,她就說我不是一個好基督徒。

她的故事版本永遠都會勝出。我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告發她。她40多歲,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教會資深職員,而我才20出頭。誰會相信我勝過相信她?

儘管五年後我終於舉報她,讓她因性行為不端而被解僱,她仍然把自己描繪成受害者。

這些侵犯沒有留下任何身體上的傷痕。我的憤怒和痛苦好像是唯一可以證明我遭遇了這些可怕事情的有形跡象。如果我原諒了她,我是不是在告訴所有人不公也沒關係呢?

「看顧我」的上帝

我拒絕原諒侵犯我的人,是源自我對「被理解」的深深哀求。我需要知道,當我被他人侵犯去滿足那個人的私慾時,上帝會感到悲傷。我需要知道,我的痛苦值得得到人們的關注。

我需要像夏甲一樣認識上帝(創世記16章1-13節)。作為一個被性剝削、懷著主人的孩子、被主母虐待、被迫逃離以保護自己的僕人,她滿足「被忽視的女人」所有的定義。但她遇見上帝之後,就宣告說上帝是「看顧人的上帝」(創世記16章13節)。

上帝用兩種強有力的方式告訴我祂也看顧我。第一次是我在一個晚上讀Elie Wiesel的《夜晚》。這是一本標誌性的回憶錄,講述了15歲的ElieWiesel如何在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中倖存下來。他扎心的文字使我為猶太人所受的苦難而悲傷。然後,一個清晰的想法浮出水面,如果我能感受到這種不公正的痛苦,那上帝呢?

無以言表地,我可以想像上帝為我的遭遇所感受到的痛苦了。

幾周後,我在思考上帝作為 「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得前書2章23節)具體意味著什麼。我開始想像自己在祂面前陳述我的案子,然後停頓了下來,不確定事情會如何發展。

令我驚訝的是,這一幕在我腦海中繼續進行下去。這位無所不知的審判者比我更清楚地看到了一切,祂立即回答說:「是的,正如你所說的。」緊接著祂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章23節)。在我還沒來得及完全體會這個審判的嚴重後果時,就看見耶穌走向前說:「我來償還。」

整個場景五秒鐘就結束了。但當我意識到在我面對的是一個完美的法官,我不需要去懇求祂相信我所說的話時,我得到了極大的解脫。因為沒有什麼能逃過祂的眼睛。突然間,侵犯我的人再怎樣敘述這件事情都已經不重要了。上帝知道真相,在祂面前,謊言最終都會化為烏有。

我再也不想為了被人理解而緊緊抓住我的痛苦了。因為我知道我已經被祂看顧了。

寬恕不會讓我們吃虧

但「耶穌全盤擔當了她應受的懲罰」這件事情仍然讓我不安。我知道傳統的基督教教導會提醒我,我也是一個罪人,因為十字架已經做成的工而得到寬恕。我既然領受了那恩典,就應該把同樣的恩典施加給侵犯我的人。

然而對此,我完全無法贊同。給她恩典讓我覺得是對自己不公。我想讓她,而不是耶穌,感受到她對我所造成的每一點痛苦,這樣她就能知道她的行為讓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了。我擔心如果我免去了她所虧欠我的,我就永遠得不到償還了。

但如果我認為她的痛苦可以償還她的罪過的話,豈不是有如她偷了我10億美元,我卻只要回10億塊石頭。她的痛苦不會讓我的生活再次豐滿起來,也不會給我的生活增添任何本質上的益處。這些,只有上帝能做到。

當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時,那並不是祂故事的結尾。上帝的大能使祂復活、讓祂戰勝了罪和死(以弗所書1章19-22節)。當我相信祂時,上帝用這同樣的能力在我的生命中動工(羅馬書8章11節)。

在基督里,她的罪在我生命中造成的「死亡」(雅各書1章15節)不必是永久的。我的性或情感健康的死亡不必永久。我的信任和心理健康的死亡也不必永久。因為被困在一個操控的關係中而導致的我這麼多年光陰的死亡亦不必永久。唯有耶穌承擔了罪的後果,才能有這死後的生命。

正如精神科醫生Henry Cloud和StuartTownsend所寫:「寬恕意味著承認我們永遠不會從那個人那裡得到我們應得的東西。[…]放手吧,去從上帝和能夠給予的人那裡得到你所需要的東西。」[1]

上帝讓我接受耶穌償還了她的罪過這件事情,並不是要我抹去我的過去。祂要我選擇一個更好的未來。借用神學家Miroslav Volf的話來說,十字架的復活力量意味著「酷刑者不會永遠戰勝受害者。」[2]侵犯不用成為我故事的結局。

我原以為原諒那個侵犯我的人最終會讓我吃虧,但上帝告訴我,寬恕反而會豐富我的生活。

祂還了她的債,這樣我就不必白等她永遠也不能給的東西了。我現在可以自由地求祂「使我復活」(羅馬書8章11節)。

祂也做到了。祂給我提供了一個治療師,幫助我在8個月內消除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祂把我帶到一個新的教會,增強了我健康的友誼,給了我有意義的工作和志願服務的機會。最重要的是,祂重建了我信仰的基礎,告訴我祂是值得我信任的。

這個過程很慢,有時也很費勁。看起來一天天的變化並不大。但是,當我看著一年前從學會原諒她開始的新生活時,我可以看到祂已經為我建立了多麼美好、健康、和平的生活。儘管我沒有從她那裡得到任何我想要的東西,但我意識到我並不需要任何這些來讓自己成長。

寬恕——一個持續的選擇

這並不是說我不會時不時感到憤怒,尤其是當我被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觸發或者又一次意識到侵犯給我帶來的代價時。但當我不斷選擇寬恕時,原諒她的罪、回到上帝那裡去尋求我所需要的就變得更容易。也許有一天我可以原諒她,純粹是因為我想給她恩典,而不是因為這對我有好處。

現在,我知道原諒她並不意味著掩蓋、忘記或重寫我所受過的侵犯。上帝已經看見了;祂必按自己的公義在祂的時間,幫我處理所發生過的事情。相反,原諒她意味著我能看到的不僅僅是我的痛苦和破碎:我能看到一個超越侵犯的生命。

章節附註:
[1]Henry Cloud博士,John Townsend博士,《過猶不及——如何建立你的心理界限(Boundaries: When to Say Yes, How to Say No to Take Control of YourLife)》(Grand Rapids,Michigan:Zondervan,2017),第292頁。
[2]MiroslavVolf,《排斥與擁抱:認同、他者與和解的神學探索(Exclusion and Embrace: A Theological Exploration of Identity,Otherness and Reconciliation)》(Nashville,Tennessee:Arbington出版社,1996),第124頁。

編者按:這篇文章是一個關於性侵犯的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點擊這裡閱讀第一部分:《戰勝「性侵」的噩夢——我是如何學會原諒自己的》,並請關注未來將要發布的最後一部分:《戰勝「性侵」的噩夢——我是如何學會原諒教會的》。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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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勝「性侵」的噩夢——我是如何學會原諒自己的

作者:Nelle Lim,新加坡

翻譯:Penny Lau,馬來西亞

我曾被一位教會的資深同工性侵長達四年之久。當時的我只有21歲,在當地的一間教會實習,想要探索全時間事奉的方向。她當時42歲,是門徒培訓部門的領袖。

這是個很經典的「性誘導」案例(儘管當時我還不知道這個詞)。在實習過程中,她特別關注我的個人成長情況。身為一個不太清楚自己能力狀況, 20剛出頭的年輕人,她的關注讓我喜出望外。能得到教會裡最德高望重的領袖之一的支持,我更確定自己是被上帝所呼召並有恩賜來服侍祂的。

有一次,她告訴我她被同性吸引,並且對我有好感。當時她把自己描述成一名受害者——被上帝殘忍地創造成這樣,卻永遠無法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對她而言,上帝是故意要虐待她,不給她心之所向。她覺得服侍上帝開始成為一種不斷需要否定自我的毫無意義的折磨。

我對她並沒有絲毫愛慕之情。但聽了她的故事後,我心中開始對她充滿了同情。不知不覺地,她所敘述的受害者心聲讓我開始想要幫她減輕內心的痛苦。我想要讓她看到教會對於被同性吸引的人來說可以是很安全的地方,並且我想要改變她對上帝的看法。

然而,事情並沒有按我所想的那樣發展。當時的我沒有看出她不僅僅是破碎和沮喪那麼簡單。為了填補內心的空洞,她還竭盡所能地讓我按照她的想法去滿足她。雖然她的表現顯而易見,我卻太不敏銳,竟然察覺不出她的問題。我若是不參與她的事工,她會心生嫉妒,她也會用不同的借口讓我內疚,好讓我答應和她一起出門度假。我要是拒絕她,她就會指控我,說我「就和上帝一樣」對她無情。雖然我知道她的邏輯以及她跟我相處的方式有很大的問題,但我就是無法確切說出哪裡有問題。

我竭盡全力堅定我的立場,但是她的確比我年長,又有權位,並且一直挑戰我的界限。在那幾年中,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一開始那麼堅持是不是對的,並且最終「選擇」了妥協。我以為她得到她所要的之後就不會再向我要求了。然而我的妥協卻使她開始變本加厲地挑戰我的界限。

她真的很會講故事。每每侵犯了我的身體之後,她總有一大堆的理由來為自己辯護。有時她還會調轉過來扮演受害者,說她控制不了自己。有時她會很「真誠」地答應我說不會再有下一次了。有時她會嘲笑我,說我無可救藥,好像是我反應過激一樣。有時她還會直接誘導我,讓我以為我自己也是想這樣的。

我感覺自己完全被困住了。因為深受她那些「自己是受害者」故事腳本的影響,也深怕我要是哪天不答應她的要求,她就會情緒爆發,我開始習慣性不想「再在她的傷口上撒鹽。」然而,我心裡無比痛苦並且為自己陷在這樣的情況中感到無比噁心。更加讓我不解的是,有時她還會很自然地變回我剛認識她時的樣子——一個非常友善、鼓勵人的姐妹。這讓我非常的困惑。究竟哪一個版本的她才是真實的?這個侵犯我身體的女人難道真的只是一個無法控制自己慾望的無辜受害者嗎?是不是不斷地給她機會悔改才是效法基督的做法?

當我25歲時,我終於決定擺脫這種生活,再也不跟她聯繫了。因為羞愧,我不敢把我的經歷告訴任何人。又加上一些其它的原因,我離開了教會也離開了上帝。

過後的三年我過得非常不安。我責怪自己為什麼會「允許這樣的性犯罪」發生。畢竟,她只是個受害者,我自己應該更堅強、立場更堅定才是。我以為內心深處那強烈的厭惡感是源自我因自己犯罪讓上帝憂傷而感到的悔恨。不過既然我已經離開上帝了,這些都不要緊了吧?

在我擺脫了她的束縛後,我以為我可以自由地過我想過的生活了。但是在之後的三年中,我不斷地做噩夢,更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這些都證明了我的解決方法根本不足以解釋和解決所發生的事情。

當那些噩夢愈演愈烈時,我終於決定去見心理諮詢師。在接受輔導的過程中,上帝出其不意地讓我看到過去的我是如何誤解了上帝的心意的。我發現上帝比我更加了解我自己。我過去總以為祂給我的都是次等品,然而我不明白的是,正是我所認為的這些「次等品」讓我學習和成長!帶著這樣的認識去曆數過去所經歷的種種事情令我無比感動。而這也很大程度上幫助我在接下來幾個月里克服一些信仰上的疑問轉而信靠上帝。

當我再次回到上帝的面前時,祂給了我勇氣向幾個要好的朋友講出我的經歷。讓我吃驚的是,聽了我的分享後,有些朋友告訴我他們其實一直都覺得那個姐妹有點不對勁,但是一直不懂要怎麼形容。其中一位朋友還說她也感到自己被那個姊妹操縱。朋友們對她的所作所為表達的一致憤怒讓我看清了這一切並不是我的錯——而是我被侵犯了。

我花了不少的時間才接受自己是受害者這個事實。一開始,我完全無法接受自己竟然被人誘導和操縱到這個地步。因為身邊的人總說我很機靈,也能分辨他人的動機。在我真正接受了自己所遭遇的事後,我又開始對自己有了其他各種指責。為什麼我那麼愚鈍,不早點發現她是個雙面人?要是那時候我沒有因她對我的關注而感到如此欣喜,或者我沒有那麼急於得到他人的肯定,我或許就能看清事實,不至於經歷這樣的事了!

接著,我就開始埋怨上帝。既然上帝知道我無法保護自己,那祂為什麼不保護我?我知道並不是上帝故意讓這件事情發生,祂也不會因為想讓我學習某個功課而給我這個試煉。因為那也太變態了,與聖經中所描繪的上帝形象和屬性截然相反。但是我還是不明白祂為什麼沒有阻止這一切的發生。難道我的身心不值得上帝來挽救嗎?

約伯並沒有得到答案,我也一樣。我能夠承認自己對整個事情的理解,與「祂大能的雷聲」比起來,只是「上帝工作的些微」和「細微的聲音」(約伯記26章14節)嗎?我能接受自己只不過如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所描述的那樣「彷彿對著鏡子觀看,含糊不清」么?

像約伯一樣,我要做一個選擇:要麼是在這樣的處境中依然相信上帝的美善、聖潔與大能。要麼是透過我的遭遇去解讀上帝的屬性。

因著之前的經歷,我無法再相信自己的主觀判斷,因而不能自信地選擇後者。但經歷了那麼糟糕的事情後,要我到底如何信靠上帝呢?

不完整的信息往往會令我們做出錯誤的判斷。從兩個因素出發我們有可能得到一個結論;但是要是多了第三個因素時,結論可能會大不相同。打個比方,在我清楚意識到自己被情感操縱之前,我只看到了兩個因素——a)我不想和她發生任何的身體接觸,b)我就是無力抗拒。結果,我只能責怪自己太不堅定才無法保護自己。但是當我知道還有第三個因素c)時,我明白了是她徹頭徹尾的操縱使我無法堅定自己的立場。我這才恍然大悟,該受指責的人是她而不是我。看起來似乎是我自己願意「妥協」的,但實則是在她精心粉飾的強逼之下我的被迫行為。難怪每一次受到侵害後,我都那麼沮喪那麼痛苦。如果是我情願的話,就不會有創傷後遺症了。

總結以上這些,我得到了兩個信息: a)我被性侵了, b)上帝允許了這樣的事發生。我可以因此得出結論上帝其實一點也不美善。或者我可以承認可能還有其它我沒有看到的因素?如果我能夠收集到完整的信息,我就可以解釋我所經歷的一切,並且和上帝的美善毫不矛盾了。問題是在我不能夠完全理解我為何會遭遇如此的處境時,我是否有足夠的信心全然相信上帝的心意以及祂的話語?

我掙扎了好幾個月。最終,我選擇接受這個事實——人類有限的理解能力是不能與無所不知的上帝相提並論的。而且上帝一直在其它方面不斷地向我顯明祂的美善。或許,我根本不需要知道上帝為何會允許這樣的事發生。

我需要知道的是,上帝的洞察迅速且精準。我明白了珍惜她最初給我的鼓勵並不等於我同意她隨意踐踏我。我也明白了,不論一個人受到了多大的傷害,他都沒有權利侵犯別人。我也發現,讓上帝來填補我內心所需的一切,使我能夠更清楚看到其他人的真實面目。這事之後,我也體會到把心事與一些信任的朋友分享是多麼重要,因為他們可能會看到我沒能看見的事實。當那個侵犯我的人最終因為這個事情被教會開除時,我明白了真正效法基督的回應不是對罪的縱容,而是幫助對方有生命的改變。

我已經不再責怪20出頭的自己不夠聰明,不明白這些道理了。

知道上帝有能力幫助我戰勝並醫治我過去所受的傷害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不否認有時我還會想到這些不愉快的事,偶爾也還會做噩夢。但是,學習原諒自己確實讓我釋放了自己的心去接受上帝的醫治。隨著時間的過去,我也漸漸在學習如何原諒她。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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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維·溫斯坦、凱文·史派西、達斯汀·霍夫曼一一中招,好萊塢性侵事件怎麼看

作者:Joanna H,新加坡
翻譯:詹啟聖,台灣

試着在谷歌上搜索「哈維·溫斯坦」,你會立刻看到一大堆關於這位美國媒體大亨的負面新聞。這個之前演藝圈的名流,現在卻淪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溫斯坦的噩夢開始於紐約時報的一篇報導。這篇報導揭露了多位女演員——包括艾許莉・賈德和蘿絲·麥高文對他的性騷擾指控。

報導曝光之後,陸續有超過90位女性站出來指控溫斯坦強姦、性騷擾和人身侵犯,時間可追溯到70年代。而且對他的指控目前還在持續增加。

這位米拉麥克斯影業公司創始人出人意料的隕落,引發了一連串有關好萊塢選角制度對於女星的壓榨及弊端的探討。對於當事人溫斯坦的譴責更是排山倒海而來。

溫斯坦在事業上受到打擊——他被公司的董事會開除,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會將他除名,美國製片人協會以及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學院等多個機構也紛紛開除他的會籍。不止如此,他的私人生活也受到了劇烈的衝擊,他的太太喬治娜‧查普曼已宣布要跟他離婚。她表示深深地為所有因他丈夫不可原諒的行為而承受巨大痛苦的女性感到心碎。

許多評論稱溫斯坦為「惡魔」或者「禽獸」,而他的那些不當行為如果查證屬實,隨之而來的勢必是更多的非難指責。而對於那些試圖對這樣的事情開玩笑的人——例如英國脫口秀主持人詹姆斯·柯登以及英國環境事務大臣麥可·戈夫,輿論則譴責他們麻木不仁和輕看此事件。

當然,如果事情都屬實的話,我們很難同情這樣一個濫用個人職權欺凌女性卻能始終逍遙法外的人。

但有一篇每日電訊報的文章,作者羅拉·貝茲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觀點。她寫道:「哈維·溫斯坦並不是一個『禽獸』或者『惡魔』,他的行為跟其他大權在握的男性沒有差別。不同只在於對於溫斯坦的指控在經過幾十年恥辱的沉默之後終於浮上檯面,呈現在公眾的眼前。但是仍然有許多男性持續在犯跟他一樣的罪行卻從未得到應有的懲罰。」

這是事實,難道不是嗎?溫斯坦應該不是唯一一個犯下這類過犯的人。最近幾周,對其他幾位好萊塢重量級人物——例如達斯汀·霍夫曼、凱文·史貝西、以及史蒂芬·席格的指控也陸續浮現。

如果我們可以從這些例子里學到什麼的話,那就是:不論我們多麼的位高權重,我們都將要直面我們所犯下的罪。不是在今世就是在末日我們面對上帝時。

傳道書12章14節說:「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

某個角度看來,這讓人安慰的同時又令人不安。讓人安慰是因為這說明就算有人嘗試掩蓋自己的罪行,最終他也必須要面對那最後的審判。但這也讓人不安,因為這表示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被上帝叫到台前細數我們的行為,沒有人能夠豁免。

所以,如果我們真有智慧的話,與其對他人犯下的罪行指指點點,痛斥那些罪人,還不如多用點心確保自己的生命都控制得當。畢竟,如果換成我們去面對溫斯頓現在的處境呢?如果有一天我們醒來后發現自己過往所有隱密的罪惡統統被曝光在眾人面前,會怎樣呢?這樣想會不會改變我們對於溫斯坦事件的回應呢?

我們可以從女演員艾許莉・賈德(最早出來指控溫斯坦的受害者之一)所寫的書中得到一些想法。當她在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的專訪中被問到,她現在對仍然矢口否認一切的溫斯坦有什麼話想說時,她的回答滿有恩典:「我愛你,我了解你其實是病了,並且你也在苦苦掙扎。但即使這樣,也有人可以幫助你,只是尋求協助與否完全取決在你自己。」

你看,雖然我們犯罪的程度不同,但我們都同樣被罪捆綁,我們都需要幫助(羅馬書3章23-24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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