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於同性吸引常有的三個誤解(有聲中文)
作者: Amanda Lim , 新加坡
翻譯: 夏天, 台灣
語音播讀:Jovial,中國
播讀後期製作:龐宏宇,中國
*文中圖片來自PEXELS
「我一點兒都不同意牧師今天關於同性戀的講道」。我們剛點了餐前甜點坐下來,Jenny就冒出了這句話。「他的觀點太狹隘了。那些被同性吸引的人,他們產生的好感是一種很自然的情感啊,並且,他們對同性的愛慕也是真誠的」,她說。
我很少看到16歲的Jenny對某件事表達激烈的個人看法。大部份時候,她在表達對人事的看法時,都是不置可否甚至小心謹慎的。因此,聽到她這次主動回應牧師今天早上的講道內容,我挺吃驚的。所以我決定,再多了解一下她想法的緣由。我隱約覺得,這一定和她自己的事情有關係。
當我們的冰淇淋鬆餅上桌后,我隨口問道:「你的朋友中有人被同性吸引所困擾嗎?」她含糊地說了些什麼,我沒聽清楚。「不好意思,沒聽清楚,你能再說一遍嗎?」我再問道。「我自己就是。」這次,她的聲音裡帶着一份堅定。
「其實我一點也不意外。」我停頓了一秒之後,說出了已經在腦海里演練了好幾遍的回答。幾個月來,我觀察到每次查經班或主日講道中提及有關性別問題和LGBT議題的時候,Jenny總是離席而去。但我從沒想過跟她提這個話題。
可是現在既然鍋蓋都被掀開了,我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假裝不知道,或事不關己了。
這是第二次有我輔導的青少年跟我講自己有同性戀傾向了。第一次遇到類似情況的時候,我驚訝到說不出話來。最後,那位青少年覺得她已經受夠了要一直抗拒內心的感受,最終決定豁出去了。
在此之前,我身邊從來沒有人被同性吸引困擾,我也從來沒有碰觸過這個話題;而且我從不覺得自己需要去了解更多相關的知識,我覺得自己當一個吃瓜群眾就好。但是上帝開始讓我意識到,我需要去關心和接觸這群人,並且要在愛中向他們闡明祂的真理。
誤解一:我們只要知道聖經上說同性戀是罪就足夠了
有一次我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問我是如何看待同性戀關係的。認真思考後,我給出了一個「符合聖經」的標準答案:「聖經教導我們是上帝創造了性,並且性只能在一男一女的婚姻之中存在。性的創造並不是為了同樣性別的兩個人。我相信聖經,因此我認為同性戀行為是錯誤的。」
我的朋友回答說他尊重我的信仰,但他非常反感教會裡反對同性戀的講道。我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教會裡的人並不是真正關心這件事情。每次當我想多問幾句的時候,他們就開始反駁,並且拒絕我。我覺得這個話題的正反兩方都需要更多了解彼此的想法。」
雖然猝不及防地被這位朋友打臉,但我知道他的觀察是對的。我還真的碰到過好幾次,特別是在教會的時候,我們總是冷冷地說:“同性戀是錯的,因為聖經這麼說了。”我們還會引用羅馬書1章26-27節的經文和創世紀第19章索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來支持我們的觀點,於是一場討論就這樣畫下了句點。沒有人接着提出問題,或者試着挑戰我們說的這些話。同性戀行為就是錯的──走的時候我們帶着更加堅定的信念,對那些在同性戀中掙扎或者有同性戀傾向的朋友又多了幾分冷漠。
也許是因為我們當中的大部分人並沒有過這樣的掙扎,所以我們也不曾花時間思考如何真正去愛,去接觸,去與有同性傾向的朋友相處。當被追問「既然同性戀是‘天生’的,為什麼又會是錯的」 時,我們卻發現自己無法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然後,我們就會被貼上盲目的信徒」和「恐同」這樣的標籤。
回到我和Jenny的對話上來。我後來花了幾個月的時間,和她一起一對一地查考聖經,找出上帝在創造人類時的旨意究竟是怎樣的。雖然到最後她覺得她還沒有準備好接受上帝的旨意,我仍然感到非常感激。至少我們有時間一塊討論,且這段時間給了我聆聽她的想法和了解她的掙扎的機會,讓我也能試着用最有愛的方式,跟她述說上帝的真理。在這整個過程中,我也慢慢地看見,其實我們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都需要上帝的恩典。
誤解二:一切都是選擇的結果,同性戀者是故意選擇活在同性戀的生活模式里的
一個用來支持同性戀行為的最強大的論點就是:同性戀是我們無法選擇的。正如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膚色、身高、性別、和出生在哪個家庭這類情形一樣。
我的另一個同樣也有同性吸引困擾的基督徒朋友, 跟我分享過類似的心情。他說,那種感覺是從心底自然生髮出來的,且久久不散。「那種感覺就像你渴望去愛也渴望被愛,只不過那個對象是同性。我覺得如果我追隨我的感覺,我就可以被接納並得到我渴望的親密關係」。我的朋友這麼說道。
當我了解了我有幸輔導過的兩位年輕女孩以及其他好朋友們的生活經歷后,我才明白,原來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同性吸引,這樣的感受背後不一定有什麼特殊的因素。有些人在他們的成長環境中,不曾接觸同性傾向的人群也沒有類似的任何經歷,但他們仍然會受到同性的吸引。
當然,你大可以說這些在同性傾向中掙扎的人們,最終還是有權利選擇繼續或停止他們的同性戀行為。但我認為,這些所謂的“選擇”並非是直接了當說放下就可以放下的,它們往往需要付上極大的代價。
有些人為了要遵循上帝對人類創造的旨意而努力抵抗着同性戀傾向多年,但至終還是屈從於他們內心的慾望。甚至對於那些下定決心抵擋他們內心感受並順服上帝旨意的人,也無法保證有一天他的性取向會被改變。身受同性傾向困擾的牧師兼作家Vaughan Roberts曾說:「上帝當然有能力改變我們的性取向,但祂並沒有允諾祂一定會這樣做,至少祂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改變我的性取向。」
誤解三:同性戀者是一群異類
雖然我們從來不會這樣說出來,但是我和我的朋友們(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對同性戀者的談論卻暴露了我們有意地把同性戀者看為是異類。跟貪婪、酗酒、誹謗、欺騙和其他的種種罪比起來,同性戀常常被視為是更有爭議且更嚴重的罪。
然而哥林多前書6章 9-11節清楚地把這些行為一一列舉出來,提到在上帝面前它們為同等的罪,這點提醒了我們,(舉個例子)一個貪婪的異性戀者並不會比一個同性戀者更加公義。
我幾乎能聽見那些受同性吸引的朋友們在吶喊說:「你怎麼可以把我對同性的喜歡與貪婪、誹謗、酗酒這些不好的行為相提並論呢?這些都是會傷害他人的罪行,而我的感覺並不會傷害任何人!」
身為基督徒,我們相信聖經所說的。但在面對受同性吸引的朋友時你要如何幫助ta認清ta對同性「自然」的愛慕之情是人類墮落後罪性的結果,而並不是上帝創造性別的真正目的呢?我們要怎樣才能除去我們心裡自以為比別人好的論斷心態,在謙卑和愛中向人傳講上帝呢?
我對這個挑戰的看法
我認為基督徒看待這個挑戰可以從兩個方面出發。對那些從來沒有同性吸引困擾也沒有親近的家人或朋友有過類似困擾的弟兄姊妹來說,這正是我們關注這個議題並關心同性戀群體的時候。我們應該認真地思考和禱告要如何以他們需要的方式和他們接觸。我們可以從簡單的提問開始,聽聽他們的經歷和故事,比方說,你可以問:「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發現自己被同性吸引的?」,「身為同性戀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或者「現在有沒有什麼地方我可以幫到你?」
在我們試着去融入他們的時候,我們必需要能夠不在乎他們怎樣回應,而持續無條件地愛他們。
對於我們當中有些自己或親人朋友中有同性戀傾向的,則是要持續地將自己紮根在上帝的話語中。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同性戀聲勢越來越浩大,看起來更酷,甚至快要成為主流文化的社會裡,順從我們內心的感受,似乎成為無可厚非的事。
但是,在努力做到「做真實的自己」和「愛我們的鄰舍」且要避免被貼上古板和恐同人士標籤的過程中,我們會不會讓真理打折了呢?如果真正的愛就是要在真理中彼此相愛呢?──這意味着即便會影響我們當下的和諧狀態,我們仍然要告訴他們上帝對人類的旨意究竟是如何的。
在我們的回應里,不僅要有上帝的真理,還要有祂的愛。單單指出同性戀是罪是不夠的,我們必需要願意陪伴那些在同性戀傾向中掙扎的朋友們,並在真理中愛他們。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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