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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吸引:當「我」成為了「他們」的一員(有聲中文)

作者:Naomi Goh,新加坡

翻譯:兩小鹿,中國

語音播讀:Angel,香港

*文中圖片來自PEXELS

「我很確定你不是異性戀。」這句話深深地觸發了我內心的恐懼。就在我和我的教會朋友們進行這次談話的前幾個月,不是異性戀——成為「他們」(同性戀)中的一員,就像我身上一個流血的傷口,我假裝看不見。

幾個月以來,我一直被這樣的問題困擾着:「對人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情感,我怎麼能區分浪漫的愛情和朋友之間的愛呢?」「如果我對某個接觸到的男性或女性產生了同樣炙熱的喜愛,難道不是說我被他們吸引了嗎?」「我難道是雙性戀嗎?」我問得問題越多,就越覺得我感受到的這種吸引不僅僅是友情。

上面那句話徹底把我做一個正常基督徒的希望抹殺了。

那時我19歲,信主不久。一想到我是一個如此「反基督教」的人,我就害怕。我現在該怎麼辦?要是教會知道了我的事情會怎麼看待我?又會怎麼看待我作為教會領袖的父母呢?

很快,這種恐懼就變成了無法擺脫的羞愧和內疚——被教會視為異類的可能性就像是皮膚上永遠洗不掉的污點。焦慮快要將我吞噬,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我試圖將這個想法拋到一邊。我絕不想跟同性戀沾上任何邊兒。

然而我的努力是徒勞的。我發現自己每天都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被同性吸引的新證據。漸漸地,很多謎底都揭開了——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比起男性角色我總是更喜歡電影中的女性主角,為什麼我從幼兒園開始就痴迷於我的女老師,為什麼我更喜歡女生樂團而不是男生樂團。然而,我發現得越多,我就越害怕——我再也不能否認,「我」已經成了「他們」的一員。

我等了兩個月才開始向別人提起我的性取向。當時,我正在和牧師分享我在基督徒生活中遇到的掙扎,卻覺得應該利用這個機會來問一些關於上帝和同性戀的問題。

由於害怕她給出的答案,我在內心裡爭戰着。在我們談了大約兩個小時的時候,我突然不小心蹦了句:「《聖經》是怎麼看同性戀的?」

她停了一下,定睛看我的臉:「你為什麼要問這個?」

我開始感覺到內心翻江倒海,心怦怦直跳。我無法收回我的問題;我該怎麼辦?我小心翼翼地說,我稍後會作出解釋——我需要時間來整理該怎麼分享我「同性吸引」的事情。「你為什麼要問這個?」她重複道。「我想……我可能是雙性戀?」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感到一陣眩暈——就像這不是從我嘴裡說出來似的。就在情緒激動之際,我的牧師輕輕地感謝我與她分享了我的秘密,並提醒我,知道我是雙性戀並不會改變她愛我的事實。那天晚上,她為我禱告,並把我的痛苦交託給了上帝。

事後看來,那天晚上也許是上帝把這個問題掛在了我的嘴邊——是祂要使用我在同性吸引上的掙扎來榮耀祂自己。祂透過我的牧者來向我展示祂的愛,也讓我和這個姊妹開始了一段屬靈友誼,讓她最終可以陪伴我征戰至今。

作為一個被「同性吸引」困擾的基督徒

雖然當我說出我的秘密,明白自己再也不是唯一一個知道我有同性吸引這個秘密的時候,我感到無比釋放。但是,對於之後我該如何繼續過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我仍然感到困惑和不安。

在我意識到自己被同性吸引之後,我感覺自己就像每天都在雷區穿梭。我不知道該如何抑制自己對遇到的女孩們的強烈好感,於是每當我發現自己又被某個女孩子吸引的時候,我都會自責上好幾天。我每天都在焦慮中度過,擔心一旦我放鬆警惕,就會在不知不覺中對我的女性同伴犯下罪行。

幾個月後,我發現我開始因為被同性吸引而感到自我厭棄,我越來越沮喪,因為我的焦慮讓我情緒失常。我的學習與社交也出現了問題。

當我的牧師遞給我一本《在潔凈中等待:關於基督教信心與同性戀的反思(桑德凡,2016)》的時候,我第一次聽說了Wesley Hill這個名字。Wesley的書展示了他作為一個經歷同性吸引的基督徒的殘酷生活,然而他卻立志畢生遵守上帝的的明確指示——即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罪。

讀了Wesley的故事,我哭了。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內心,完全寫出了我對與姊妹們交往的恐懼,以及我對永遠無法得到我渴望終生的親密感和伴侶的恐懼。

自從我承認了我被同性吸引之後,我一直感到上帝在我的焦慮和悲傷中安慰着我——「你並不孤單」。然而,當我讀完Wesley的書時,我徹底崩潰了。

在其中一章里,Wesley提出了他關於聖經是否說被同性吸引的基督徒都要孤獨終老的見解。答案是否定的,Wesley在接下來的這一段落中完美地總結了這一點:

治癒孤獨的方法——如果在上帝那裡有這樣的東西的話——就是反覆地學習按照下面的方法做:去在教會中感受上帝的同在。

Wesley通過與他教會中的弟兄姊妹建立真實、親密的關係來應對孤獨。我真的無法想象自己能和一個在基督里的兄弟姊妹建立如此親密的關係。

對於我,除了與同性交往會讓我感到焦慮之外,要在教會裡完全敞開自己並分享我的掙扎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有幾次,我嘗試分享我精神上的問題和之前被性騷擾的經歷,得到的回應卻是尷尬的沉默。我的朋友們立刻改變了談話的主題,或者告訴我他們經歷過更糟糕的事,我應該「接受現實並好自為之。」

即使我如此厭惡這些情緒,但我的焦慮和被同性吸引的感覺卻仍然時時刻刻在我裡面,我要怎麼才能繼續前行?一想到要與他人分享我生命中的另一段經歷,我就想起當我鼓足勇氣去講我的過往時弟兄姊妹們的不屑一顧,這帶給我既尷尬又羞愧的痛苦回憶。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了困難。我發現我很難和朋友們建立健康的關係。受到性騷擾經歷的影響,我發現自己很難去愛和信任我的男性朋友們,即使他們不是肇事者。我也在建立友誼的過程中四處碰壁——我發現我很難去接受朋友的愛,但同時又因為朋友沒有滿足我的期待而失望萬分。我也開始生自己的氣。我到底有沒有可能和我的同齡人建立親密而彼此信任的友誼?

我長期以來對教會的怨恨最終演變成了對上帝的怨恨。上帝,如果袮對我去尋求同性戀關係感到不滿,為什麼要讓我被同性吸引?教會不應該是我體會袮愛的地方嗎,為什麼我感到我的教會不愛我?袮為什麼祝福了我周圍的人,卻讓我經受這樣的痛苦呢?是不是基督的救恩是給別人的,不是給我的,是嗎上帝?袮是真的愛我嗎,親愛的主?

我當時感到上帝是如此的冷漠和疏離。

恩典把「我」變成了「我們」

經過了幾個月艱難的禱告和讚美之後,我再次感受到了祂溫柔的鼓勵。在Wesley Hill 2017年在新加坡舉行的會議中,他仔細檢視了目前基督徒們對同性戀關係持有的態度。

一種是那些無法接受同性戀並譴責他們的基督徒,另一種是自由主義的基督徒,他們相信上帝會接受任何信徒——不管他們是否被同性吸引。我發現自己兩者都是——我想說「我天生就是雙性戀,因此不管我是否追求同性關係,上帝都應該接納我。」而每當我這樣想的時候我都會痛斥自己好讓自己厭棄作為雙性戀的身份。

而Wesley提供了另一種選擇——尷尬的中間狀態。上帝的話語中關於追求同性戀關係是一種罪是毫無疑問的,但與此同時,基督的寶血也確保了我們稱義——無論我們的性取向如何。

選擇中間狀態意味着兩件事。首先,這意味着我每天都要拒絕自己感受到同性吸引的那部分。這要求我在意識到自己對女性朋友有慾望時,選擇不再單獨與她見面,或者讓自己遠離那些有可能對我產生誘惑的場合。第二,這也意味着我要學會抵禦自暴自棄,接受耶穌基督已經洗凈了我的罪的事實。現在我可以毫無欠缺地站在上帝的面前了。上帝告訴我:「親愛的孩子,我知道這將是很痛苦的,但這是我希望你所在的地方。」

而上帝並沒有就此止步。即使在我對教會有那麼多苦毒的時候,祂仍然派了三個姐妹分別用她們各自不同的方式來接納破碎的我,並不斷提醒我,在上帝的眼中,我是多麼的寶貴和被愛。她們像愛親生姐妹一樣愛我。但她們也挑戰我,要我去愛教會裡的人,而不是等待教會來愛我。

以弗所書4章4-6節非常清楚地解釋了這一點:「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

我感到上帝在輕輕地向我發出挑戰:「你在我眼中是無比寶貴和被愛的。這也是為什麼不管你是不是雙性戀我都派了我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你而死,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姊妹那麼愛你。你已經得救了,和你其他的兄弟姊妹們一樣,成為了教會的一份子。你就是教會。不要害怕,我會幫助你愛他們。放膽去建立屬靈的友誼吧!」

到2018年5月為止,上帝已經催促了我7個月要我去學着寬恕和愛教會。在這幾個月的時間裡,讓我能夠去敞開分享我掙扎的人數從3個增加到8個。儘管在過去的這段日子裡,我一直在努力與我無法信任他人和不能夠愛他人的現狀做鬥爭,但我也每天都感謝上帝,感恩這些弟兄姊妹們給我帶來那麼多愛和歡樂。

在上帝的恩典和激勵下,我也決定要成為一名社會工作者,將我的生命貢獻給社會上那些被忽視的群體——無論是LGBTQ群體、性工作者、還是從第三世界來的移民勞工。我現在就讀於新加坡的一所大學,是社會工作專業的二年級學生,我期待看到上帝使用我來顯出祂的光,並向那些和我一樣曾被社會忽視的人們展現祂的愛。

當然,我的掙扎仍然還在。我仍然要每天去抵制追求同性關係對我的誘惑,就像我要有意識地把基督放在我一切關係的中心一樣。仍然會有一些夜晚,孤獨感將我吞噬,我不得不一邊哭一邊給姐妹們發短信請她們為我禱告。也有一些時候,我敗給了誘惑。然而,因着從上帝來的勇氣,我選擇每天充滿盼望地來迎戰我的「同性吸引」,因為基督會再來。那一天,我將不再感到孤獨或繼續被同性吸引困擾。因着上帝的恩典,我已經被洗凈,等待那一切都更新的日子到來。

 

*本文摘自Graceworks出版的《Good News for Bruised Reeds – Walking with Same-Sex Attracted Friends》一書,經其同意發布。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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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雙性戀之路(有聲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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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Y.,新加坡
翻譯: Cindy Wang, 澳大利亞
語音播讀:Zel,新加坡
封面插畫作者:Emilia Ting


14歲那年,我第一次對別人有了好感。她不是很漂亮,皮膚黝黑,笑時會露出一對很可愛的酒窩,而且她很擅長運動。

然而問題是:我也是個女孩。

直到幾年後,我才意識到我會同時受到男性和女性的吸引——我也曾喜歡過男孩子。但莫名地,我對女性的傾慕感更加強烈。我自然是很難接受這些情愫的。我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特別是當周圍的女伴們都在談論着他們暗戀的男生時 —— 為什麼就我這麼另類?

剛開始,我說服自己我感受到的只是欽佩,而並非愛慕。畢竟那個女孩比我酷,也許我只是希望成為她那樣的人而已。我不斷自我否定,拒絕接受我喜歡她這個現實。

但慢慢地,我意識到,自己在找機會更頻繁地接近她、和她說話。我發現自己會毫無緣由地走過她的教室,休息時,也會鼓動我圈子裡的朋友們坐在她和她的朋友們附近。

當時,這樣的感覺讓我不知所措。而我必須要獨自一個面對這一切,因為我身邊並沒有跟我有同樣掙扎的朋友。當時LGBT運動還未興起,也沒有多少人公開出櫃。我當時(現在也仍然)對這個問題感到難於啟齒,我的父母至今都不知道我有雙性戀傾向。

雖然迷惑不解,但有一件事情我是十分確定的 ——那就是聖經中對同性戀的看法。我出生在一個基督徒家庭,也一直受到主日學、青年團契的熏陶。教會牧師對聖經中規定的什麼是“不屬靈”的教導從不含糊其辭。雖然我不記得有聽過關於同性戀這個主題的講道或聖經學習,但我清楚地知道同性戀絕非是上帝對人的計劃。

利未記 18章2節里清楚地講到:「你不可與男人同睡交合,像與女人同睡交合一樣,這是可憎的事」。整本聖經清晰明了,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使他們在婚姻中結合,性關係只能發生在婚姻之內(馬可福音 10章6-9 節)。

上帝告誡我們「應當用自己的身體榮耀祂,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哥林多前書 6章17-20節)。所以我明白我若屈服於同性戀的情慾,那就是在違背上帝的創造和本意。

起初,我很不解,為什麼上帝認為這是錯的?如果是錯的,為什麼祂會把我造成有雙性戀傾向的呢?為什麼祂沒有讓我和正常人一樣呢?

今年我就20歲了,到如今我依然在這種困擾中掙扎。我不能說我已經完全擺脫了這個問題。實際上,遠非如此,每天我都意識到自己依然會同時對同性和異性產生好感。

我身邊的美女帥哥比比皆是,他們還是會吸引我。我也仍舊會花痴地幻想着跟他們在一起之後的生活。

我仍舊在這條路上摸索着,我也並不知道關於雙性戀這個問題的全部。然而,在大量閱讀這方面的基督徒見解和反思我的心路歷程后,我總結了三點,它們在我遇到困擾時常常成為我的幫助。

1.堅定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

必須承認社會日漸對LGBT人士的認可和讓他們接納自己「真實身份」的鼓勵很誘人。但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應牢記自己是耶穌的跟隨者,而不是盲從他人或自己。

一旦明確了自己的身份,其他的一切都會各就其位。因為我知道自己真實的身份是上帝的孩子,而非雙性戀者,也就因此不會輕易被情緒左右。耶穌為我的罪而死,使我恢復和上帝的關係,並給了我新的生命。我在基督里的新身份的重要性要遠遠超過我的感受。因此,我從來沒有覺得我需要或渴望“出櫃”。

明白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也提醒了我其實我是有能力抵抗罪的。雖然這並非易事,但我有能力做出選擇,是要順服上帝的話還是迎合自己的情慾。

2.承認我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抵抗試探

當然,我需要採取行動並有意識地防止自己落入罪里。這包括避免見一些我本來就有好感的人和取關一些Instagram上的公號。

然而,光做這些還遠遠不夠。感恩的是我們有一條救命繩——我們的上帝。當我們在禱告中呼求祂時,祂必聆聽。馬太福音26章41節告訴我們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耶穌提醒我們,很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因為我們是普通人,犯罪對我們來說是自然而然的,所以我們需要超自然的力量來幫助我們擺脫罪,而這股力量的源頭就是耶穌。

當我在遇到試探時,我學會了通過禱告將罪惡的想法交託給上帝。我呼求上帝給我能力來順服祂。有時我也會花時間安靜在上帝面前,用默禱來認罪並請求祂賜給我抵抗誘惑的意志力。

3.上帝喜悅我的順服

當然,拒絕肉體的情慾並不容易(尤其是當這種感受如此自然的時候)。但我並非單單因為聖經說這是錯的就去抵擋它,更是因着我深知天父喜悅我順服祂。

事實上,上帝喜悅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 15章22節 )。我們的順服是一種敬拜也是我們愛上帝的證明(約翰一書 5章3節) 。而正是這些鼓勵我不斷順服祂。

像許多被雙性戀困擾的基督徒一樣,我希望上帝能夠將我的這些感覺徹底除去。這樣我的生活會容易很多,而我也不用在情慾里掙扎了。

我相信,當我在天堂見到天父的那一刻,我將會完全被更新,我所有的罪都會被完全除去。而現在天父給了祂的孩子們抵擋試探和勝過罪的能力(哥林多前書 10章13節)。罪必不能做我們的主(羅馬書 6章14節),我們也可以選擇不再做罪的奴僕(羅馬書 6章6節 )。我們能夠靠着耶穌勝過罪。

終有一天,我會聽到我的阿爸天父對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馬太福音25章21節)。我盼望那一天的到來,因為我將會看到我在這世上所有的犧牲都是值得的。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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