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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追求「財富自由」嗎?(有聲中文)

作者:希の夢,馬來西亞

語音播讀:Yibin,中國

*封面圖片來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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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麼是財務自由嗎?那就是無需工作就有錢入囊,且能夠滿足生活所需的狀態。想知道如何辦到?馬上聯繫我!」……

打開我的社交網路,以上的廣告比比皆是。喝多了類似「有錢,不只是為了擁有更多的選擇,而是能夠對不喜歡的事情說:不!」、「拼搏吧,將來的你一定會感謝今天的自己」這樣的「雞湯」,我的心也開始對如何增加自己的財富蠢蠢欲動。再看看身邊做生意和做投資的朋友們日子過得越來越好,我也慢慢感到自己不該滿足於眼下的生活。我想要賺更多的錢,以便早點還清債務,也可以帶家人到世界各地旅行。於是,我開始在網路上尋求商機。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兒。早在2016年,還在求學的我就已經寫過關於錢的文章:《我要賺錢!》鏈接:我要賺錢!

這篇文章是仍在求學的我對待「賺錢」的態度。當時的我,因為沒有收入,所以想賺些錢;而此時的我,已經開始工作並且有了穩定的收入,卻又想賺更多錢。這是因為我不滿足嗎?仔細思考我的動機,我發現自己想要實現財富自由,並不是為了買奢侈品、過多麼奢華的生活。而是希望自己能有更好的經濟能力,讓家人過得舒適一些。另外,我若有感動去某地短宣,也能立即奉上報名費而無後顧之憂地出發。這些理由看似都很合理,不是嗎?然而,身為一名基督徒,我真的可以追求財物自由嗎?抱著這樣的疑惑,我開始查考聖經,想要知道上帝對財富有怎樣的觀點。畢竟「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章16節)。以下是我的一些得著。希望我所得到的啟發,也能為你解惑。

根據一份報紙的概述,聖經當中有關金錢的經文,大概有2000多句,而關於禱告和信心的,各有500多句。因此,金錢觀是不容忽視的。本質上,金錢是中性的,它的好壞,因使用它的人而異。「錢不是萬惡之源,貪錢才是萬惡之根」。因此,聖經論到錢時,都是針對人怎麼看待和使用它。

 

1.認清金錢是上帝所賜

首先,我們必須認定所擁有的一切,包括金錢,都是上帝賜予的。擁有極多財富且充滿智慧的所羅門王曾如此說:「上帝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上帝的恩賜」(傳道書5章19節)。然而我們不要只在富足時如此認為,在貧窮時也當如此。約伯在失去兒女、家產和健康的情況下,仍然能說出:「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章21節)。這說明了他對上帝的敬畏,遠勝過對富足和平安的追求。約伯的信心,是我們學習的榜樣。而後來,上帝也恩待他,賜予他財富與兒女,比從前更甚。

因此,我們應當相信上帝會供應我們的所需,並且為著我們所擁有的心存感恩。

 

2.我們只是金錢的管家

認清了金錢是上帝所賜之後,我們就當把自己放在合宜的位置上——上帝的管家。祂把金錢賜給我們,我們就當好好管理。而這一部分,就涉及到如何理財。我們的收入,分為兩個部分,主動的和被動的。

 

a)主動的是我們做工後的收入:

提摩太前書 5章18提到「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自然,我們從所服務的公司得到應得的薪金是理所當然的。它也提醒身為基督徒的老闆們,必須照著員工們所做的付出,給予他們配得的薪金。聖經並沒有明示兼職開源是件惡事。可是,卻道明了上帝不容許的賺錢方法,比如:賄賂(彌迦書3章11節)、靠碰運氣(以賽亞書65章11-12節)、速得的產業(箴言20章21節)、偷盜、欺騙、說謊(利未記19章11節)等。

 

b)被動的是讓錢生錢:

馬太福音25章14-30節提及主人給管家各五千、兩千和一千銀子並讓他們管理的故事。由於那管理一千銀子的管家沒有讓銀子增值,主人便把他的一千銀子給了那把五千銀子翻值一倍的管家。不僅如此,他還不用那無用的僕人了。這個比喻常常被解釋為警醒我們善用上帝賜給我們的恩賜,但我認為對於金錢也同樣是好的提醒:我們應當認真對待上帝所賜予我們的金錢。上帝喜悅我們用智慧的方法使金錢增值,無論是儲蓄在銀行里,還是投資在基金上。愛我們的上帝並非是把錢看得比我們還重要,而是讓我們學會善用祂給的恩賜與資源。所以,在為著所擁有的感謝祂的同時,也要學習關於理財方面的知識,以便能善用祂的美意。

 

3.理財但不貪財

一旦踏進了理財的道路,我們就會越走越遠。我們可能管理得當,賺的錢越來越多,因此開始投入更多的精力投資理財而忘記上帝;抑或是因著管理不當損失錢而埋怨上帝。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是出自於我們的「貪婪之心」。潛意識裡,我們對金錢的愛超過了對上帝的愛,金錢儼然成為我們的主人,而我們不自覺地把上帝當作「管家」,認為祂有義務讓我們的財富升值。在貪財上,清教徒神學家巴克斯特如此說:「倘若誰企圖依靠財產貪圖安逸,那麼上帝在今生今世就要懲罰他,自鳴得意地安享已經到手的財富,這幾乎無例外地標誌著道德上的墮落。」

要想釐清我們有沒有貪財以及是不是不小心讓金錢成為了我們的主人,從奉獻的態度上就可以知道。奉獻是測試我們心中金錢所屬者的好方法。若我們覺得錢是自己賺來的,而奉獻不能讓金錢升值,那麼哪怕是拿出1%的奉獻,我們也會特別難受。若我們能樂意奉獻,必然成為上帝所喜愛的人,因為「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章7節)。

總結以上三點,我為「財物自由」設下了自己的新定義:

1.自由地讚美上帝,因為我所擁有的一切財產都來自祂。

2.自由地為上帝賺錢,自由地對上帝不喜歡的賺錢方式說「不」。

3.自由地為上帝理財,計算開支、不以上帝不喜悅的方式(比如:購買速得的投資組合、彩票等)增加收入。

4.自由地為上帝奉獻:樂意地為上帝的國度奉獻金錢。

 

約翰福音8章32節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因此,不論我此生有沒有可能達到屬世的財務自由,我知道我若追求真理,便擁有了從上帝而來的真自由:自由地活在上帝的愛和恩典中,不被罪捆綁。能夠拒絕金錢方面的誘惑,不做上帝所不喜悅的事。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原創出品,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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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圖文特輯:基督徒可以追求「財富自由」嗎?

繪畫作者:Chin,馬來西亞
*內容取自雅米文章《基督徒可以追求「財富自由」嗎?》

 

「知道什麼是財務自由嗎?那就是無需工作就有錢入囊,且能夠滿足生活所需的狀態。想知道如何辦到?馬上聯繫我!」

打開社交網路,以上的廣告比比皆是。看著身邊做生意和做投資的朋友們日子過得越來越好,內心總是有些蠢蠢欲動,要是能夠有更多錢財,那不也可以做更多事嗎?

不過,基督徒能不能追求財富自由?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財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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