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用福音定義自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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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dy Zhuang,中國;封面繪圖:閃電小熊,中國

一個人的價值該由什麼來決定?在這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裡,總有人見識比我廣、收入比我豐厚、打扮得比我漂亮、家庭比我幸福……當我陷入這樣的比較時,難免一不小心會覺得自己一文不值,直到聖經讓我看見——我的價值是那位創造我和救贖我的上帝所賦予的。

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類(創世記1章27節),使我們有感情、有理性和心靈可以來敬拜祂(馬可福音12章30-31節)。祂也猶如工程師兼藝術家,讓每一個人的受造「奇妙可畏」(詩篇139章14節)。而耶穌基督更是把自己掰開,分給每一個願意接受祂的人(哥林多前書11章24節)。

福音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用自己的寶血贖買了每一個願意相信祂的人。我原以為這只是在強調我們「得救」的事,後來才明白,原來其中包含了兩個含義。第一,我們需要得到救贖。因為罪的緣故,我們本不配來到上帝的面前,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洗凈我們的罪(因為唯有耶穌基督是純潔無暇的),我們才有機會回到上帝的面前;第二,為我們捨命的基督本有與上帝同等的地位,身份是何等地尊貴,因此,祂將自己的生命傾倒給我們時,就已為每一個接受救恩的人傾注了無限的價值。同時,福音也讓我們看見,上帝是何等珍視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願意付上如此大的代價來贖買。馬太福音16章26節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魯益師(C.S. Lewis)也曾這樣描述說:「與我們開玩笑、一起工作、結婚,被我們斥責和剝削的,是一些不朽的生命。」所以我想,或許只有「不朽」和「大於全世界」這樣的詞才足以用來形容一個「人」的價值吧。

至此,我才放下驕傲,接納真實的自己。原來,無論我做得好或不好、做到或做不到,都不能影響我在上帝眼中的價值。我所擅長的不值得誇口,我的軟弱也不足以讓我自暴自棄。雖然曾經纏繞着我的困惑以及負罪感偶爾會讓我「感覺不太好」,但一想到自己在基督里被賦予無限的價值和被完全地接納,就感到釋然了。

當保羅談到信徒該如何看待使徒的身份時,他也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哥林多前書4章3節)。因此,我們並不需要跟別人比較,甚至無需太過看重別人對我們的評價。我不是說要把自己封閉起來,而是當我們可以不再過分在意別人的評價時,或許反而會更有勇氣去愛,甚至體會到更深一層的「自由」,因為「判斷我的乃是主」 (哥林多前書4章4節)。我會思考自己所說或所做的是否出於對上帝和對人的愛,還是出於恐懼,抑或是為了得到別人的稱讚。如果是出於對上帝和人的愛,並基於上帝的真理,即使別人不領情,或遭人揣測和傷害,我知道上帝依然看我為寶貴。如此一來,我也享受了愛的自由,可以安心並真心地付出,去安慰和幫助別人,也希望看到別人快樂。

正是因為福音使我看見並相信自己在基督里的價值,我才可以輕看自己的失敗,把每一次的經歷看作自己成長的階梯,單單定睛仰望上帝,從祂那裡汲取更多勇氣和力量去行出愛。同時,我也開始明白,任何自身的行為、才能和驕傲都不能增添我的價值,因為上帝才是那位真正賦予我生命價值的創造者。

*此文章由雅米事工編輯后發表,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自「雅米——聽見年輕基督徒的聲音!www.ya-m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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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並非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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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phael Zhang, 新加坡
翻譯:奇奇,中國

被同性吸引並非我自己的選擇。

我在一個普通家庭度過了一個平常的童年。我的父母和奶奶都非常疼愛我,他們盡一切可能給我提供優質的生活條件,並對我百般照顧。我有一個弟弟。但是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一直都想要一個哥哥。因此,小學五六年級時,我把同班一個比我年齡大一些的男孩當做我的哥哥一樣看待。

我第一次發現自己被同性吸引是在青春期時。那時我在上初中,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我們班的一個男生。上大專時我也有類似的經歷,我喜歡上了一個同校的男生。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我把自己定位為同性戀者。

在這方面,我沒有人可以傾訴。不能夠跟朋友講,家人更不可能。於是我開始在網絡上尋找附近的同性戀社群。果然我找到了。我現在仍然能清晰地記得我第一次跟一個同性戀者在網上聊天時那種又緊張又激動的心情。

起初,是好奇心驅使我走近這一群人。但是時間久了,我會因為孤獨而去尋找跟我相似的人。最終,我無法忍耐寂寞,於是我決定找一個伴侶。

我小學的時候就成為了一名基督徒。但是由於我從那之後就再沒去過教會,也不知道在性向方面上帝教導的真理是什麼,所以我自己錯誤地認為繼續我的同性傾向是沒有問題的,上帝不會責怪我。於是,在那之後的10年裡,我嘗試了很多方式去尋找一個同性伴侶。也很多次地陷入同性性關係的罪里。

直到幾年前,上帝為此深深地責備了我。祂讓我清楚,屈服於我的同性傾向並非是祂的旨意。從那時起,祂開始帶領我走上逐漸被醫治和追求聖潔的道路。雖然我不再將自己認定為同性戀者,但我仍然會被同性吸引。這種感受每天都困擾着我。只是我知道,我要順服上帝!不可以在這件事上犯罪。然而被同性吸引的感覺對我來說就像是本能一樣自然而然。

如果我可以選擇,我一定會讓這樣的慾望立即消失得無影無蹤!那樣我的人生會多麼輕鬆!但是我不知道我能否在此生得到完全的醫治,還是要等到見到主耶穌的榮面時,我的身體和靈魂才會一同得到更新。

借用Wesley Hill(一位受同性吸引但選擇單身的基督徒作家)的話,我現在的生活是一種「潔凈和等待」的狀態。作為一個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藉着我們上帝的聖靈,我已經洗凈、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6章11節)。但我同時也在迫切地等待,等待着「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馬書8章23-25節)。

與此同時,我認為,雖然在性向上我沒得選擇,但我在其他事情上仍然可以做出榮耀上帝的選擇。我相信我被同性吸引的感受本身並不是罪,一個公義的上帝是絕對不會讓我為一個我無法自己選擇的事負責。然而,我如何應對這種感覺就會產生完全不同的結果:我要麼順從自己的感受而犯罪,要麼因此而更加信靠上帝和尋求祂的醫治。

如果你也在為一件你自己無法選擇的事掙扎,我希望我的經歷能夠鼓勵到你,去做一個榮耀上帝的選擇!

我可以選擇相信上帝是為了我好

有一段時間我對上帝很生氣。我無法理解祂為什麼讓我被同性吸引又禁止我遵從這種感受。我覺得這太殘忍了!祂竟然把我放到如此的絕地!為此我不斷地責怪祂。

然而,這麼多年過去,當我逐漸明白了上帝究竟是誰時,我的氣憤漸漸變成了對祂的敬畏,感恩和深深的愛。我們的聖父是一位多麼慈愛和良善的父親!主耶穌是我們多麼無私的朋友!聖靈是多麼可靠的安慰者和指引者!

我仍舊不清楚上帝為什麼允許我被同性吸引。大概只有當我親自見到祂的榮面時才能知曉。但在此之前,我選擇信靠祂的話「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章28節)我相信祂的用意是為了我好,而且祂也應許我會與我同在,共同走過難關。

我可以選擇更加信靠上帝

每當我感到被某個同性吸引,對他有不恰當的浪漫幻想時,我都會提醒自己及時將注意力迴轉向上帝。

有一段時間,我發現我最大的掙扎是對付眼目的情慾。於是我求問上帝為什麼我會如此掙扎。我聽到祂說:「你的眼目四處徘徊,因為你的心沒有紮根在我身上。」

事實的確如此。每當我刻意多花時間跟上帝相處——唱敬拜歌曲,讀經禱告,以及團契聚會,我就有更多的力量轉離我的同性傾向。經過這段經歷,我明白了為什麼聖經告訴我們要「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拉太書5章16-17節)

我提醒自己「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6章8節)。每當我掙扎時,我都選擇順着聖靈而行,為了蒙上帝的喜悅和得着永生而撒種。

同時我學會了在痛苦和匱乏時尋求上帝。在上帝的指引下,我明白了在我受同性吸引的面紗下埋藏着更深的問題。在成長的過程中,我經歷了關係上的破碎,這致使我開始通過不健康的方式來建立自己的男性身份,並得到所需的關注和愛。(我並不是說每個受同性吸引困擾的人都跟我情況相同)。所以每當我感到被同性吸引時,我就選擇把這種渴望帶到上帝面前。求祂來幫助和安慰我,也醫治我受傷的心。我用聖經里對男性的定義來不斷提醒自己,用上帝的標準而不是世界的標準來定義自己。同時,我也求祂帶領我與男性建立健康的友誼和感情。

就這樣,因着我的同性性向,我有更多機會信靠上帝。我選擇更靠近祂和向祂尋求醫治,選擇遵行祂的旨意而不是我自己的慾望。

我可以選擇以此榮耀祂

最近,上帝讓我看到如何能夠因着我同性性向的掙扎而榮耀祂。

我遇到了好幾個同樣受同性性向困擾的基督徒。他們來找我尋求理解和幫助。對於幫助這群人我是很有負擔的,而且我非常確信,正是因為我的類似經歷,他們才願意向我敞開。

另一方面,我的經歷讓我能夠理解他們的處境。作為一個有着同樣痛苦,為同一種慾望所困擾的人,我完全理解他們的感受。這種感同身受讓我們彼此聯結,也讓我能夠跟他們分享在我的經歷中上帝教給我的一切。另外,我必須很小心地跟他們相處,掌握好界限,以防任何一個人跌倒。

在我學會了怎樣有智慧地處理這兩方面問題后,我開始幫助更多有同樣掙扎的人,指引他們更加靠近上帝。

我可以選擇抓緊上帝的話語

世界上的很多人會認為我沒有在做真實的自己,會告訴我說我有自由做自己。他們相信自由就是能夠按照我的感覺去選擇我的性向。

但是美國神學家 Erik Thoennes說「人們認為若不遵照自己的感受生活就是虛偽。但是他們不知道,這其實是對虛偽的錯誤定義。不遵照我的信仰去生活才是虛偽。按照我的信仰,而不是我的感受去活,不是虛偽,而是真實!」

上帝教導我,是祂的話而非我的感受定義了我是誰。當我持定這個真理時,我就可以不顧我的感覺而真實地活着。我就是這樣堅持做一個真實的自我。作家Richard John Neuhaus說過,「在基督教傳統中,做真實的自己意味着做上帝要求的那個你。」

對於我的人生,上帝有着最終和絕對的主權。而我可以完全信靠祂,因為祂如此的愛我,也完全有能力把我塑造成祂計劃中最好的那個我。

我可以選擇用全力來愛上帝

我常常覺得自己沒有什麼能夠給上帝的。我總是覺得如果我不受同性吸引困擾的話,順服祂的旨意和侍奉他人都會變得容易得多。

然而,我現在明白實際上上帝更加關心我是否有那顆給予的心而不是我能給祂多少。聖經里有兩個我非常喜歡的故事。一個是寡婦的奉獻(馬可福音12章41-44節;路加福音21章1-4節),另一個是女人拿着極貴的香膏膏抹耶穌(馬太福音26章6-13節;馬可福音14章3-9節)。耶穌高度評價了寡婦,雖然她只奉獻了兩個硬幣,因「她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12章44節)耶穌看中抹香膏的女人的慷慨舉動,也同樣珍視寡婦的奉獻,祂說:「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馬可福音14章6節)

這兩個故事告訴我,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我能夠把我所有的都獻給上帝,不管數量多少,祂都會喜悅。祂所要的是我能夠全心全意地愛祂和信靠祂,把我的一生都全然交託給祂,包括我的努力和我的掙扎。

在學着全然信靠主和順服主的路上,我明白了祂會指引我未來的路(箴言3章5-6節)。雖然我在性向上毫無選擇,我仍然能夠選擇信靠祂和愛祂。當我如此去做時,我的選擇會令主喜悅,也會把我帶到更深的敬拜中,讓我得到醫治,和去幫助那些有同樣掙扎的人。

我懷着渴望等待着與我愛的上帝面對面的那一天。所以我要在生活中做聖潔的選擇。希望當那一天到來時,主看着我,對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馬太福音25章23節)你把一切都獻上了(馬可福音12章44節)。你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馬可福音14章6節)」

若是如此,我經歷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上帝是值得所有稱頌和讚美的!

此文章譯自雅米英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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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意識到努力工作並不是生活的全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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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D Valley, 非洲
翻譯 :羅湘穎, 中國

最近,在為同一個機構工作了35年後,我的一個同事退休了。他是那種一周7天,一天24小時都在工作,完全把自己獻給工作的人。

我們經常會遇見那些看上去完全不在意工作的人, 但他絕不是其中一員。他對工作充滿熱情,具有競爭力,總是對公司一切事情瞭若指掌,並且辦公室的所有事情他都會參與。

我們為他辦了一個歡送會,並送給他一份禮物和一張卡片。等到第二天,一位新員工已經接替了他的位置,他的電子郵箱也從員工郵箱列表上移除開來。

說實話,不久之前我還在追隨這個同事的腳步。我把一切都獻給了工作,晚上做夢夢到工作,談論的事情除了工作之外也再無其他。我如此沉迷工作以至於我都不再期望或追求工作以外的生活。

我不再和朋友待在一塊兒,因為我一直在工作或回復郵件。我無法維繫任何一段關係,因為我總是那個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或總在講電話,焦急地等待某條我必須回復的信息。若有人告訴我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也很重要,勸我學着享受生活,我會覺得很煩。

後來有一天,我生病了。不得不離開工作一段時間。只有一位同事給我發了一條短信,問我怎麼樣。我沒有人可以傾訴,也沒有人來幫助我。並且因為我基本忽視了上帝,我感覺自己也無法尋求祂的幫助。就在那時,我意識到生活中還有更重要的東西。上帝創造我並不是讓我為了追求物質利益而工作,而是“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份”(哥林多前書1章9節),並榮耀祂(以賽亞書43章7節)。

在那次受啟發之後,我約那個退休了的朋友見了一次面。他告訴我,退休后他不知道該做什麼。他因為工作而離了婚,並且為了支持事業發展,他很早就放棄了自己所有的愛好和追求。他一輩子都在趕最後期限和努力升職,並經常覺得少了他,工作中的一切都會搞不定。

但當他退休時,他意識到自己所有的辛勞都歸為一空。他很輕易地就被別人取代了。為了追求事業,他完全不再關注其他事情。他失去了朋友,家庭,以及辦公室之外的生活能力。

他說,他的錯誤是只看到現在和短期的未來。因為太專註於在工作中表現出色,他沒能有遠見,意識到總有一天他要離開那份工作。

只有在事後看,他才意識到把時間投入在家庭、朋友和信仰上要比投入在一個工作頭銜上更重要。正面地影響周圍人的生命,了解他的鄰居,服侍上帝,幫助那些迷失的人….這些會遠比月底收到一張工資單有更大的價值。

他的話深深觸動了我,促使我反思自己的生活。通讀箴言和傳道書,我了解到凡事都有定時(傳道書3章);工作不能佔據我整個生活。而且若非上帝祝福我的工作,無論我怎樣努力勞動,它終將只是徒勞和枉然(詩篇 127篇)。從我過去的經驗中,我也意識到,既然上帝給了我這份工作,祂也完全可以把它拿走或者給我一個另一份工作。

這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努力工作——相反,聖經上教導我們要努力工作(箴言6章6-11節)。但是我的目標必須是尊崇上帝高於一切。我禱告,在我做的所有事上,祂都賜予我恩典,讓我可以「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並且相信祂會加給我所需的一切(馬太福音 6章33節)。

我的安全感不在於我在哪裡或在做什麼,而是我和誰在一起。人生最重要的不是知曉所有的停靠點,甚至終點會如何,而是信靠那位將我們的生命放在祂掌心的上帝。當我們真正學會信靠上帝,讓祂做我們生命的主時,我們將不再專註於小事,也不會只關注當下。相反,我們將學會看到更大的藍圖,並意識到我們的生命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上帝的。我們需要按照祂的方式來生活。

最近幾天,我選擇求上帝使用我來榮耀祂,用任何祂喜悅的方式使用我,讓我成為祂的手和腳(哥林多前書 12章12-31節)。我試着從全局看,而不是專註於我自己或世界認為重要的事上。

這意味着我每天都要安排一個特定的時間下班——離工作越遠越好,盡量晚上7點前離開辦公室。有些時候,我可能確實需要呆到很晚,但我會確保這成為少數情況。我也開始赴朋友的約,寫作,志願參與有負擔的活動,並在教會服侍。我也向上帝保證,我不會在禮拜天工作或查看電子郵件。

做出這些改變是需要時間的,但我決心不讓我的工作成為我的上帝或偶像。我是為了蒙上帝的喜悅而生的!祂是上帝!我是祂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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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感到無力饒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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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dy Zhuang,中國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6章12節)是許多基督徒耳熟能詳的經文,而「饒恕」更是貫穿聖經的主題。但「饒恕」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不容易,尤其當別人給我們造成嚴重的傷害時更不容易。事實上,我就無法單單憑上帝一句「你們要彼此饒恕」的命令,而去饒恕別人。

曾經有人給我帶來強烈的傷害後跟我一刀兩斷。我雖然在禱告里決意要饒恕,但實質上對那個傷害我的人卻無法感到釋然。對於對方為什麼要傷害我這問題,我不停地分析、思考,卻無論如何都想不出一個可以解釋得通的答案,結果只能歸結為一句就是:「他怎麼能這樣呢?!」我不會報復,也不會在對方的背後說三道四,但我心裡對那個人的否定和質問,無論如何就是停不下來。我不願意聽到其他人提起他,更不願意回憶我們曾經在一起時的美好過往,認為反正對方已經跟我一刀兩斷,彼此忘個乾淨最痛快。

然而我心裡明白,我是無法輕易忘記的。那些負面的情緒若不處理,就會在生命里不斷地發酵。我就像陷在一個漩渦里無力自拔般,每一次心裡對他的質問,都會讓我再次感受到受傷害時的痛苦,以至於讓我更難去饒恕對方。

直到有一天我在禱告時,看到了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曾經,十字架是一個讓我明白自己得饒恕以及自己對上帝的所有虧欠都已還清的記號。看到十字架,我突然明白了,耶穌的犧牲也重建了人與人之間的和平。其他人因為傷害我而必須付出的代價,耶穌已經完全付上*。祂成全了公義,上帝才有理由饒恕我,我也才能夠饒恕別人。因此,我才能真正放手,跳出無力饒恕的漩渦。

奇妙的是,在「放手」之後,我從一個「原告」或「審判者」的位置上退了下來,開始學習以憐憫的眼光看待過往的一切。此時,我最關心的已經不是他為什麼要傷害我,也不是自己有沒有得到足夠的解釋和道歉,而是那個傷害我的人也經歷過原生家庭等破碎關係的傷害。對方在事後推脫責任以維護自己的形象,恐怕還是因為無法面對自己心中的罪咎、羞恥和恐懼。原來他也需要在上帝面前得到醫治,重獲平安喜樂的生命。當我明白了這一切,我心中對對方的種種質問,也就變成了禱告中的祝福。

饒恕或許不一定能帶來關係的恢復,畢竟任何關係都是雙方互動的結果。但我們可以選擇讓自己受傷的心得到上帝的醫治,擺脫那無盡無休的憤怒和苦毒。因為上帝不單單留下「饒恕」的命令,在耶穌基督捨命的十字架上,祂也賜下了「饒恕」的力量。

*編者註:聖經中記載,上帝會對這個世界上所有的罪進行最終的大審判,每一個人都要在上帝面前交賬(羅馬書14章10-12節)。因為人人都犯了罪,沒有一人可以在大審判中站立得住(羅馬書3章23節)。然而,上帝愛世人,於是將祂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全人類的罪死,讓一切信祂的,可以因為祂所付上的代價而得饒恕(約翰福音3章16節),免於最後上帝對罪惡的刑罰。很不幸的是,那些選擇不接受耶穌救恩的人,最後需要自己背負自己的罪所帶來的刑罰(啟示錄20章11-15節)這個時候,上帝的公義得到全面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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